關於組織申報第二批遼寧省產業專業技術創新平台的通知

《關於組織申報第二批遼寧省產業專業技術創新平台的通知》是遼寧省科學技術廳2015年2月13日發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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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發布

各市、綏中、昌圖縣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遼寧省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方案》和《遼寧省產業技術創新平台建設管理辦法》(遼科發〔2013〕51號),為完善企業技術研發體系,深化產學研合作,推進領軍型企業通過市場機制與高校、科研機構共同面向企業重大關鍵技術需求開展研發活動,決定啟動建設第二批產業專業技術創新平台。現將申報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申報條件

(一)平台的主體單位為經營狀況良好、財務收支穩定、能夠保障平台的可持續運行與發展的獨立企業法人單位。
(二)建立起與高校、科研機構合作的長效機制,聯合的高校、科研機構內形成一批長期為企業提供技術研發服務的專有研究人員和團隊,高校、科研機構科技資源面向平台開放。近5年來獲得授權專利(軟體著作權)10項以上,獲得省級以上科技項目3項以上。
(三)場地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研發設備原值不低於2000萬元(農業類專業技術創新平台不低於1000萬元)。
(四)擁有1名以上本省相關行業領域的技術帶頭人,擁有一支專職的技術研發與管理人員隊伍,中高級職稱人員占比不低於30%。
(五)為鼓勵專業平台在體制機制上大膽創新,對於已經或將要建設成為獨立法人研發實體的專業平台予以優先考慮。

申報程式

符合申報產業專業技術創新平台條件的單位應填寫《遼寧省產業技術創新平台建設申請書》和《遼寧省產業技術創新平台建設可行性論證報告》,經所在市科技局審核同意後,由各市科技局向省科技廳對口業務處室推薦,先進裝備製造、新材料、新能源、交通裝備、新一代信息技術等相關領域由高新一處負責,生物與醫藥、節能環保、海洋科技等相關領域由高新二處負責,農業相關領域由農村處負責,科技合作交流處負責匯總。

申報要求

(一)各申報單位應按申報要求,將申請書、可行性論證報告及相關證明材料和電子文檔等報送各市科技局。
(二)各市科技局應認真審核申報材料,提出審核意見,並行文將推薦單位名單和相關材料一式六份及電子文檔,於3月13日前報送省科技廳各對口業務處室。
遼寧省科學技術廳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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