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秦皇島新興產業園規劃有關意見的函》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11月1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秦皇島新興產業園規劃有關意見的函
- 發文字號:冀建規函〔2012〕297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 2012年11月16日
檔案全文
秦皇島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秦皇島新興產業園規劃有關事宜的信件,省政府批轉我廳研究辦理。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有關意見函告如下:
一、按照《城鄉規劃法》第三十條“在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以外,不得設立各類開發區和新區。”的規定,各類園區規劃應當納入城市、鎮總體規劃,不再單獨審批園區總體規劃。
二、你市提出秦皇島新興產業園規劃控制面積約76.7平方公里,其中約16平方公里用地位於《秦皇島市城市總體規劃(2008-2020年)》確定的建設用地範圍內,可作為秦皇島新興產業園起步區,進行規劃建設,以滿足近期建設需要;其餘用地位於撫寧縣行政區內,可結合撫寧縣城鄉總體規劃修編統籌安排。規劃修編成果要進行充分論證,做好與相關規劃銜接,合理確定建設用地規模,經你市依法審批後統籌實施。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