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疫情防控期間繼續調減國際客運航班量的通知

關於疫情防控期間繼續調減國際客運航班量的通知

《關於疫情防控期間繼續調減國際客運航班量的通知》是中國民用航空局於2020年3月26日以民航發〔2020〕12號發布的通知,自自2020年3月29日起執行。

為堅決遏制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輸入風險高發態勢,根據國務院疫情聯防聯控工作要求,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關於疫情防控期間繼續調減國際客運航班量的通知》,決定進一步調減國際客運航班運行數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疫情防控期間繼續調減國際客運航班量的通知
  • 實施時間:2020年3月29日
  • 發布單位:中國民用航空局
  • 發文字號:民航發〔2020〕12號 
通知簡介,全文內容,生效時間,

通知簡介

關於疫情防控期間繼續調減國際客運航班量的通知
民航發〔2020〕12號
各運輸航空公司:
為堅決遏制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輸入風險高發態勢,根據國務院疫情聯防聯控工作要求,現決定進一步調減國際客運航班運行數量。具體要求如下。
中國民用航空局
2020年3月26日

全文內容

一、以民航局3月12日官網發布的“國際航班信息發布(第5期) ”為基準,國內每家航空公司經營至任一國家的航線只能保留1條,且每條航線每周運營班次不得超過1班;外國每家航空公司經營至我國的航線只能保留1條,且每周運營班次不得超過1班。
二、請各航空公司根據上述要求,提前向民航局運行監控中心申請預先飛行計畫。
三、各航空公司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調減航班涉及的航線經營許可和起降時刻等予以保留。
四、各航空公司要嚴格執行民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最新版《運輸航空公司疫情防控技術指南》。在抵離中國的航班上採取嚴格的防控措施,確保客座率不高於75%。
五、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我局可能出台進一步收緊國際客運航班總量的政策,請各航空公司密切關注、提前研判,做好已售機票的延期、退票等處置工作。
六、各航空公司可利用客機執行全貨運航班,不計入客運航班總量。
七、各航空公司根據本通知第一條調整的航班計畫自2020年3月29日起執行。
八、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另行通知。自本通知生效之日起,民航發〔2020〕11號通知失效。

生效時間

2020年3月29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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