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十屆政協第六次常委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湖南省政協委員履行職責的辦法(試行)》。規定,省政協委員一屆內累計2次未請假全程缺席全體會議的,省政協常委一屆內累計2次未請假全程缺席常委會議的,將免去其委員、常委資格。 《辦法》要求,政協委員、常委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全體會議或常委會議的,應分別在會議召開3天和2天前以書面形式向省政協辦公廳秘書處請假,並經省政協秘書長批准。會議期間因故不能出席某次會議的,應提前向大會秘書處或省政協辦公廳秘書處請假,並經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湖南省政協委員履行職責的辦法(試行)
- 所在城市:湖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