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入開展“三查”行動加強鋼鐵行業監管的通知

《關於深入開展“三查”行動加強鋼鐵行業監管的通知》是河北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3年05月1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深入開展“三查”行動加強鋼鐵行業監管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環辦發〔2013〕58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 發布日期:2013年05月10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環保局:
2013年3月12日至22日,環境保護部華北督查中心組織開展了對我省鋼鐵行業的全面調查。現場檢查發現,我省部分鋼鐵企業存在污染防治設施建設水平低、污染防治設施運行不穩定、運行和排放數據弄虛作假等問題。為進一步深化“三查”行動,加強對鋼鐵行業的環境監管,經研究,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對擅自新建生產設備及擴大(擴容)增加產能的鋼鐵、燒結企業,要立即責令停止建設。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及落後的生產設施要報請當地政府,按省政府統一要求堅決予以關停取締。
二、對污染防治設施建設水平低,污染物無法達標排放的要進行限期治理。對此次調查中發現的高爐、轉爐、電爐和燒結機頭、機尾安裝簡易的旋風除塵、多管除塵器的;燒結機簡易的脫硫設施的;料場、燒結機尾、出鐵場等主要排污節點無組織放散嚴重的企業要限期治理,確保達標排放。
三、對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的要實施行政處罰。對擅自停運除塵設施、脫硫設施;不按規定運營維護污染防治設施,導致污染防治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的,各市環保局要按規定實施行政處罰。違法情節惡劣的要進行掛牌督辦。
四、對擅自改動數據,弄虛作假的企業要嚴肅處理。要進一步強化對自動監測設施的比對、校驗,對擅自修改數據,有意漏報數據的要按規定處罰,情節惡劣的要對運營單位進行通報、掛牌督辦、媒體曝光,同時要追究相關企業和責任人的責任。
各設區市要對華北督查中心檢查出的問題要逐一進行梳理,按照“三查”行動要求對存在的問題要處罰到位、整改到位、處理到位。存在問題的整改處理情況於2013年4月10日前反饋省廳。
五、進一步強化監管責任。結合“三查”行動要求,要進一步明確轄區內每家鋼鐵(燒結、球團)企業的現場監管責任人和責任單位,嚴格按照現場監察要求履行現場檢查職責,切實做到履職到位、監管到位、督辦到位。
聯繫人及電話:楊永傑
河北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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