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有序開展醫療物資出口的公告

關於有序開展醫療物資出口的公告

《關於有序開展醫療物資出口的公告》是為為有效支持全球抗擊疫情,保證產品質量安全、規範出口秩序發布的公告。由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3月31日發布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有序開展醫療物資出口的公告
  • 頒布時間:2020年3月31日
  • 實施時間:2020年3月31日
  • 發布單位: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公告全文
關於有序開展醫療物資出口的公告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2020〕5號
當前,全球疫情呈加速擴散蔓延態勢。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基礎上,有序開展醫療物資出口是深化疫情防控國際合作、共同應對全球公共衛生危機的重要舉措。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為有效支持全球抗擊疫情,保證產品質量安全、規範出口秩序,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去尋檔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的企業向海關報關時,須提供書面或電子聲明(模版見附屬檔案1),承諾出口產品已取得我國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相關慨榜註冊信息見附屬檔案仔紙殃2),符合進口國(地區)的質量標準要求。海關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醫療器械民歡達項產品註冊證書驗放。上述醫療物資出口質量監管措施將視疫情發展情況動態調整。
有關捆說店醫療物資嚷趨膠出口企業要確保產品質量安全、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積極支持國際社會共同抗擊疫情。紙戀肯和
附屬檔案:1.出口醫療物資聲明模板.doc
2.我國相關醫療器械產品註冊信息(詳見國家藥監局網站官網動態更新).xlsx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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