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政協章程和政協第二屆全國委員會委員名單問題

上次常委會決定在政協章程中寫一個總綱代替現在的《共同綱領》。起草小組已經把政協章程寫出來了。總綱寫得很扼要,把應該包括的內容都包括進去了。一是指出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制定了《共同綱領》,組織了中央人民政府,宣告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勝利地完成了它的歷史任務。二是總結了政協五年來的工作。三是指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已經召開,人民政協不再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但政協作為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組織仍將存在,今後還要繼續發揮統一戰線的作用。四是提出了今後的任務和奮鬥目標,要廣泛團結全國各族人民,共同努力,為實現國家在過渡時期的總任務而奮鬥。這些內容都是很恰當的。

這次政協常委會,是要協商第二屆政協委員名單和討論召開政協第二屆全國委員會的問題。
今天提請大家討論的檔案有三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草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的工作報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二屆全國委員會委員名單。
下面,就其中幾個有關的重要問題作些說明。
關於政協章程的總綱。
政協章程總綱還明確規定了參加政協的單位和個人共同遵守的七條準則,這就是: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力貫徹實施憲法。二、鞏固工人階級領導的人民民主制度,加強社會主義經濟成分的領導地位。三、協助國家機關,推動社會力量,實現國家的社會主義工業化和社會主義改造事業。四、密切聯繫民眾,反映民眾的意見和提出建議。五、加強各族人民的團結,提高革命警惕性,堅持對國內外敵人的鬥爭。六、加強中國人民同世界愛好和平人民的友誼,反對侵略戰爭,保衛世界和平。七、在自願的基礎上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和國家政策,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努力進行思想改造。這七條準則是全國各族人民、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和其他愛國人士團結奮鬥的共同政治基礎。
關於人民政協的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
經過一個月同各方面反覆協商的結果,大家同意將原來的政協全體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三層,改為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和常務委員會兩層。地方委員會也是兩層,即地方委員會全體會議和常務委員會。這樣,減少了不必要的層次,又可以擴大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的名額,有利於保持廣泛的代表性,擴大團結面。
在全國委員會閉會期間,由常委會主持會務,領導日常工作,集中處理一般事情,這樣更便於開展活動。過去五年中,政協常委會開了六十二次會議,比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開的會還多,並且習慣上是擴大的,在京委員都參加。按照政協章程規定,今後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召開一次,而政協常委會卻可以多開一些。全國委員會每屆任期四年,全體會議的會期,常委會根據需要可以提前或延期召集。章程還規定了參加政協的單位和個人都有遵守章程和決議的義務,並有退會的自由。
政協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是指導關係。上下之間有指導和被指導、指示和接受指示、報告和接受報告的關係。但是,各地設立地方委員會要因地制宜。因為在社會主義建設和社會主義改造中,各地情況不一樣,工作發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工業發展得快,國營、合作社企業很多,私營企業就比較少,如鞍山就與上海的情況不同,因此,兩地政協的組成成員和工作重點也就不同。一定要因地制宜,這樣才能合乎實際,合乎政協的原則。
關於參加政協的單位和個人。
參加政協第二屆全國委員會的有十一個黨派,十七個團體和特邀代表。
考慮到對人民事業的益處,合作社、醫藥衛生界、對外和平友好團體和社會救濟福利團體都作為單獨團體參加政協。
區域和軍隊不再作為參加政協的單位。因為全國人民代表已經由地區產生,可參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軍隊是國家的軍隊,受國家的指揮,也不需要作為政治團體參加政協。
關於第二屆政協委員的安排原則。
政協委員的名單,經與各方面協商,由各黨派自己提名。安排名單有四個原則:
(一)擴大團結,加強領導。這次全國委員會名單的人數、代表性、範圍都比上屆政協有所擴大,能夠想到的都儘量包括進去了。全國人大代表絕大多數沒有參加政協,這是因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既然已經是人大代表,就不一定參加政協了,特別是文化界、藝術界一些人大代表,平常寫作、演出活動已經很忙,不能過多地參加會議,他們同意不再參加政協。這次政協增加了一些新人,團結面是擴大的。但擴大團結的同時必須加強領導。常委會領導要更集中一些,工作幹部也要多一些。另外,黨派參加政協的人數的增加,也有利於領導的加強。
(二)要有代表性。五百五十八名委員名單中,除兼人大代表的一百三十一人外,其他也都是各方面有代表性的人物。特邀代表的重點,放在加強反對國內外敵人的鬥爭,擴大團結面上,以影響台灣。對原國民黨軍隊起義人員和其他起義的人物特別注意了安排。如這次特邀代表方面增加了翁文灝。他是“戡亂”時期的行政院長,這次回來對他來說是個考驗,也是個進步。有人批評政協名單裡面什麼人都有,我覺得好處就在這裡。政協不是一盆清水,如果是一盆清水就沒有意思了。政協就是要團結各個方面的人,只要他擁護憲法,立場站過來,我們就歡迎。當然也有立場還不是那么穩的,不一定能百分之百地執行七項準則,我們可以考察和幫助。
(三)方面多。在名單中各黨派、各團體、各個方面都照顧到了。如工會方面,因勞動模範當人大代表的很多,政協委員就著重於新老工會工作者。農民也不都是生產合作社的社長或勞動模範,他們當人大代表的也很多,政協就著重吸收農村工作者。青年團方面,從青年角度出發,吸收了一些有代表性的人物。婦聯的委員有婦女工作者、演員,國小教員、教授、少數民族等各方面的代表人物。工商聯的委員名額也擴大了,凡在地方上有代表性的人物都照顧到了。文藝界有地方劇、音樂、舞蹈、美術、文學、電影等方面的人物,還有泥人張。自然科學團體方面,設計工程、建築工程、鑽探等都有人參加。社會科學方面的代表性人物也不少。教育界、新聞界、醫藥衛生界、對外和平友好團體、外交學會、國際貿易、社會救濟團體、少數民族、華僑、宗教界等方面,也各有自己的代表。
我們要吸收不同意見的人在一起,要善於和這些人一起協商,團吉他們。這樣,政治協商會議才能前進,才能有利於國家建設。
(四)份量夠。每個方面都有帶頭的著名人物,他們的人數多少,要根據各種情況決定。
根據《周恩來統一戰線文選》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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