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推廣套用尾礦和建築廢棄物建材製品的通知

《關於推廣套用尾礦和建築廢棄物建材製品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4年06月2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推廣套用尾礦和建築廢棄物建材製品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材〔2014〕4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 2014年06月25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城管局(城管委、公用局),石家莊、張家口、保定市園林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政府《關於加快尾礦庫綜合開發利用的意見》和省住建廳等八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建築垃圾綜合利用工作的指導意見》,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提高資源利用率,加快綠色環保產業發展,培育新的經濟成長點,根據我省實際,現就尾礦和建築廢棄物建材製品推廣套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廣套用尾礦和建築廢棄物建材製品的主要品種
我省推廣套用尾礦和建築廢棄物建材製品主要有:路面透水磚(含廣場磚、便道磚、盲道磚等)、護坡磚、灰砂磚、建築牆體砌塊、建築再生粗細骨料(尾礦骨料)、乾混砂漿、微晶玻璃以及建築裝飾裝修板材等。此類產品具有原材料供應充足、成本低、運距短、品種規格豐富、使用效果好、利廢環保等特點,經濟和社會效益顯著,性能可以滿足市政和房屋建築工程標準規範要求。
二、推廣套用尾礦和建築廢棄物建材製品的主要範圍
從2014年7月1日開始,全省縣級及以上城市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園(綠地遊園)、道路、市政廣場、人行步道、停車場等市政建設工程,政府投資的醫院、學校、保障房以及商品房住宅小區的配套設施建設中,應優先使用尾礦和建築廢棄物建材製品,減少或不使用花崗岩、大理石等石質建材製品。
全省村鎮工程建設中的道路、公園、廣場等基礎設施以及新民居建設中,也應優先使用尾礦和建築廢棄物建材製品。
三、推廣套用尾礦和建築廢棄物建材製品的工作措施
(一)各市要充分認識推廣套用尾礦和建築廢棄物建材製品的重要性,進一步提高認識,明確職責和任務。全省縣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均應明確推廣套用尾礦和建築廢棄物建材製品的機構和人員,由各市統一匯總報我廳建設材料裝備處備案。
(二)各市工程建設、規劃、設計等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把好關口,在工程建設中優先選用尾礦和建築廢棄物建材製品,對能夠設計使用而未選用的,其工程建設圖紙審查不予通過,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三)我廳將會同有關單位共同開展尾礦和建築廢棄物建材製品產品標準和設計規範研究,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會同有關單位指導本地生產企業積極編制尾礦和建築廢棄物建材製品的企業內控技術標準,豐富產品種類和型號規格,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
(四)以承德、唐山、邯鄲為試點,培育一批技術水平高、創新能力強、生產規模大、經濟效益好的示範企業,著力打造一批尾礦和建築廢棄物建材製品生產基地,為全省工程建設提供質優價廉的尾礦和建築廢棄物建材製品。
(五)從2014年下半年開始,我廳將定期對尾礦和建築廢棄物建材製品組織技術質量評估,將符合工程設計規範和使用要求的優質產品列入《河北省建設工程材料設備綠色節能產品推廣目錄》,並在“河北建設網”予以公布,方便社會選用。
(六)我廳將定期對各市尾礦和建築廢棄物建材製品推廣套用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將推廣套用情況納入我省縣城建設考核評價和“河北省人居環境獎(進步獎)”考核指標體系。
(七)建立推廣套用尾礦和建築廢棄物建材製品的信息協調機制,主要生產企業和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定期將銷售和推廣套用情況報我廳建設材料裝備處,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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