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設第二批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範基地的實施意見

《關於建設第二批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範基地的實施意見》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7年6月印發,系統部署第二批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範基地建設工作。《意見》明確了第二批共92個雙創示範基地,包括北京市順義區等45個區域示範基地,北京大學、中國科學院西安光學精密機械研究所等26個高校和科研院所示範基地,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等21個企業示範基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設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範基地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6〕35號)印發以來,首批雙創示範基地結合實際,不斷探索實踐,持續完善創新創業生態,建設創新創業平台,厚植創新創業文化,取得了顯著成效,形成了一批創新創業高地,打造了一批創新創業品牌,探索了一批創新創業制度模式。雙創示範基地已經成為促進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的重要抓手。
根據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部署要求,為在更大範圍、更高層次、更深程度上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持續打造發展新引擎,突破阻礙創新創業發展的政策障礙,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創新創業模式和典型經驗,經國務院同意,決定在部分地區、高校和科研院所、企業建設第二批雙創示範基地,並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目標
堅持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縱深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在創新創業基礎較好、特色明顯、具備示範帶動能力的區域、高校和科研院所、企業等,再支持建設一批雙創示範基地,進一步強化支撐能力,放大標桿效應,提升社會影響,形成新的創新創業經驗並在全社會複製推廣,推動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拓展就業空間,為培育壯大發展新動能、促進新舊動能接續轉換提供重要支撐。
二、政策舉措
認真貫徹國務院決策部署,紮實推進落實既定改革舉措和建設任務,推動創新創業資源向雙創示範基地集聚,確保各項“雙創”支持政策真正落地。同時,針對創新創業重點領域、主要環節、關鍵群體,繼續探索創新、先行先試,再推出一批有效的改革舉措,逐步建立完善多元化、特色化、專業化的創新創業制度體系。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簡化最佳化辦事流程,規範改進審批行為。編制統一、規範的政務服務事項目錄。鼓勵雙創示範基地設立專業化的行政審批機構,實行審批職責、審批事項、審批環節“三個全集中”。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出台網際網路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放寬民間資本市場準入,擴大服務領域開放,推進非基本公共服務市場化、產業化和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模式多元化。探索實行信用評價與稅收便利服務掛鈎制度,將優惠政策由備案管理和事前審批,逐漸向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轉變,提高中小企業優惠政策獲得感。
(二)最佳化營商環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實施企業“五證合一、一照一碼”、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深入推進“多證合一”。推動整合涉企證照登記和審批備案信息,建設電子營業執照管理系統,推進無介質電子營業執照套用,實現電子營業執照發照、亮照、驗照、公示、變更、註銷等功能。鼓勵推行商標網上申請,將網上申請由僅對商標代理機構開放擴大至對所有申請人開放。擴大商標網上申請業務範圍,將網上申請由僅接受商標註冊申請逐步擴大至接受續展、轉讓、註銷、變更等商標業務申請。鼓勵雙創示範基地結合實際整合市場監管職能和執法力量,推進市場監管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著力解決重複檢查、多頭執法等問題。
(三)支持新興業態發展。加快發布分享經濟發展指南,推動構建適應分享經濟發展的監管機制,建立健全創新創業平台型企業運營規則,明確權責邊界。以新一代信息和網路技術為支撐,加強技術集成和商業模式創新,推動平台經濟、眾包經濟、分享經濟等創新發展。將鼓勵創新創業發展的優惠政策面向新興業態企業開放,符合條件的新興業態企業均可享受相關財政、信貸等優惠政策。積極發展農產品加工、休閒農業、鄉村旅遊和農村電子商務等農村新產業、新業態。通過發展新興業態,實現勞動者多元化就業。建立政府、平台、行業組織、勞動者、消費者共同參與的規則協商、利益分配和權益保障新機制。調動第三方、同業、公眾、媒體等監督力量,形成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分享經濟治理格局。健全適應新興經濟領域融合發展的生產核算等制度。在部分新興經濟領域探索實施新型股權管理制度。
(四)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在有條件的雙創示範基地加快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擴大智慧財產權快速維權覆蓋面,試點將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服務業務擴展至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以及專利複審、無效等,大幅縮短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處理案件的審查周期。搭建集專利申請、維權援助、調解執法等於一體的一站式綜合服務平台,探索建立海外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機制。
(五)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套用。進一步打通科研和產業之間的通道,加速雙創示範基地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落實好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的政策。建立有利於提升創新創業效率的科研管理、資產管理和破產清算等制度體系。出台激勵國有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力度、參與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的措施辦法。通過股權期權激勵等措施,讓創新人才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得到合理回報,激發各類人才的創新創業活力。加強國家與地方科技創新政策銜接,加大普惠性科技創新政策落實力度,落實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等創新政策。
(六)完善人才激勵政策。鼓勵雙創示範基地研究制定“柔性引才”政策,吸引關鍵領域高素質人才。完善各類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的管理措施,制定相應的個人申報登記、個人繳費和資格審查辦法。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並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鼓勵雙創示範基地開展一次性創業補貼試點工作。探索適應靈活就業人員的失業、工傷保險保障方式,符合條件的可享受靈活就業、自主創業扶持政策。
(七)支持建設“雙創”支撐平台。採取政府資金與社會資本相結合的方式支持雙創示範基地建設,引導各類社會資源向創新創業支撐平台集聚,加快建設進度,提高服務水平。支持示範區域內的龍頭骨幹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設專業化、平台型眾創空間。對條件成熟的專業化眾創空間進行備案,給予精準扶持。依託科技園區、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加快發展“網際網路+”創業網路體系,建設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眾創空間,降低創業門檻。試點推動老舊商業設施、倉儲設施、閒置樓宇、過剩商業地產轉為創業孵化基地。雙創示範基地可根據創業孵化基地入駐實體數量和孵化效果,給予一定獎補。
(八)加快發展創業投融資。充分發揮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作用,支持設立一批扶持早中期、初創期創新型企業的創業投資基金。引導和規範政府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建立完善引導基金運行監管機制、財政資金績效考核機制和信用信息評價機制。加快創業投資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實現創業投資領域信用記錄全覆蓋。根據國務院統一部署,支持雙創示範基地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式開展投貸聯動、專利質押融資貸款等金融改革試點。落實好創業擔保貸款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和擔保機構依託信用信息,科學評估創業者還款能力,改進風險防控,降低反擔保要求,健全代償機制,推行信貸盡職免責制度。研究建立有利於國有企業、國有資本從事創業投資的容錯機制。
(九)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鼓勵和引導返鄉農民工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通過承包、租賃、入股、合作等多種形式,創辦領辦家庭農場林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發展農村電商平台,利用網際網路思維和技術,實施“網際網路+”現代農業行動,開展網上創業。返鄉下鄉人員可在創業地按相關規定參加各項社會保險,有條件的地方要將其納入住房公積金繳存範圍,按規定將其子女納入城鎮(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範圍。鼓勵雙創示範基地設立“綠色通道”,為返鄉下鄉人員創新創業提供便利服務,對進入創業園區的,提供有針對性的創業輔導、政策諮詢、集中辦理證照等服務。
(十)支持海外人才回國(來華)創業。探索建立華僑華人回國(來華)創業綜合服務體系,逐步推廣已在部分地區試行的海外人才優惠便利政策。促進留學回國人員就業創業,鼓勵留學人員以智慧財產權等無形資產入股方式創辦企業。簡化留學人員學歷認證等手續,降低服務門檻,依法為全國重點引才計畫引進人才及由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申請永久居留提供便利。實施有效的人才引進和扶持政策,吸引更多人才回流,投身創新創業。
(十一)推動融合協同共享發展。支持雙創示範基地之間建立協同機制,開展合作交流,共同完善政策環境,共享創新創業資源,共建創新創業支撐平台。支持雙創示範基地“走出去”,與相關國家、地區開展合作交流。實施院所創新創業共享行動,支持科研院所創新創業,開放科研設施和資源,推動科技成果實現共享和轉化,促進創業與科技創新深度融合。實施企業創新創業協同行動,鼓勵行業領軍企業、大型網際網路企業向各類主體開放技術、開發、行銷、推廣等資源,推動開展內部創新創業,打造與中小微企業協同發展的格局。
(十二)營造創新創業濃厚氛圍。辦好全國“雙創”活動周,展現各行業、各區域開展創新創業活動的豐碩成果。辦好“創響中國”系列活動,開展雙創示範基地政策行、導師行、科技行、投資行、宣傳行等活動。實施社團創新創業融合行動,推介一批創新創業典型人物和案例,進一步引導和推動各類科技人員投身創新創業大潮。繼續舉辦各類創新創業大賽,推動創新創業理念更加深入人心。面向雙創示範基地企業等創新主體加強政策培訓解讀,建立雙創示範基地科技創新政策落實督查機制,幫助企業更好享受優惠政策。
同時,不斷增加創新創業政策供給。結合雙創示範基地建設實踐探索和成功經驗,加快研究制定進一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縱深發展的政策檔案,在改革政府管理方式、轉化創新成果、拓展企業融資渠道、促進實體經濟轉型升級、完善人才流動激勵機制等方面出台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並與現有政策統籌協調、各有側重,形成更大的政策合力。
三、步驟安排
2017年7月底前,第二批雙創示範基地結合自身特點,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建設目標和重點。有關部門和地方論證、完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2017年年底前,第二批雙創示範基地按照工作方案,落實和完善相關政策舉措,加快推進雙創示範基地建設,並取得階段性成果。
2018年上半年,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對首批和第二批雙創示範基地建設工作開展督促檢查和第三方評估。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有關要求,認真抓好第二批雙創示範基地建設工作。雙創示範基地所在地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完善組織體系,把雙創示範基地建設作為重要抓手和載體,認真抓好落實;要出台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保證政策真正落地生根,進一步釋放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強指導,建立地方政府、部門政策協調聯動機制,為高校、科研院所、各類企業等提供政策支持、科技支撐、人才引進、公共服務等保障條件,形成強大合力,推動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縱深發展的新局面。
附屬檔案:第二批雙創示範基地名單(92個)
國務院辦公廳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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