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立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的通知》是2016年4月29日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建立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的通知
- 文號:國衛醫發〔2016〕18號
- 發布機構:國家衛生計生委等共6機構
- 發布日期:2016-04-29
簡介,通知內容,附屬檔案,附屬檔案1,附屬檔案2,附屬檔案3,政策解讀,一、起草背景,二、起草經過,三、主要內容,四、其他事項,
簡介
《關於建立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的通知》是由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安部、交通運輸部、中國民用航空局、中國鐵路總公司、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於2016年5月6日聯合印發的通知,《關於建立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的通知》明確了各方職責,目的是確保捐獻人體器官轉運流程的通暢,將因器官轉運環節對器官移植患者的質量安全影響減少到最低程度。
通知內容
國衛醫發〔2016〕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公安廳(局)、交通運輸廳(委)、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各運輸航空公司、各機場公司,民航局空管局、運行監控中心,鐵路總公司所屬各單位、紅十字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公安局、紅十字會:
為提高人體器官獲取與分配效率,規範人體捐獻器官轉運工作,暢通人體捐獻器官轉運流程,減少器官浪費,經研究,決定建立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
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是指人體器官獲取組織(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 以下簡稱OPO)獲取人體捐獻器官後,為縮短器官運輸時間,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採取的快速、有序的人體捐獻器官轉運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一)快速通關。
OPO通過公路轉運人體捐獻器官時,優先通過收費公路收費站。到達機場、車站後,OPO工作人員優先辦理乘機、乘車手續,並優先通過安全檢查,實現快速登機或乘車。
(二)優先承運。
通過民航飛機運輸時,如出現飛機晚點或流量控制等情況,民航部門可協調承運人體捐獻器官的航班優先起飛,誤點時優先安排臨近航班。
通過鐵路運輸時,如出現誤點情況,鐵路部門可優先安排臨近車次,必要時可登車後補票。
二、建立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工作機制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以解決制約人體捐獻器官轉運中的突出瓶頸問題為導向,規範和暢通轉運流程,形成制度性安排,提高轉運效率,保障轉運安全,減少因運輸原因造成的器官浪費。
(一)建立協調機制。
國家衛生計生委會同公安部、交通運輸部、民航局、鐵路總公司、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建立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的協調機制,統籌協調並指導落實相關工作,設立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24小時應急電話(見附屬檔案1),落實工作要求,保障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便捷、暢通。
(二)明確各方職責。
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制定人體捐獻器官運輸技術規範與標準,統一移植中心器官接收確認檔案。
公安部門負責依法保障運送人體捐獻器官的救護車優先通行。
交通運輸部門負責保障便捷、快速通過收費公路收費站。
民航部門負責保障運送人體捐獻器官的人員優先安檢、快速登機,協調承運人體捐獻器官的航班班次,遇擁堵或流量控制時優先放行。
鐵路部門負責保障火車站安檢快速過檢、乘車,協調列車車次,必要時登車後補票。
紅十字會負責協助人體捐獻器官運輸,提供人體器官運輸專用標誌。人體器官運輸專用標誌由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紅十字會向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申領後向轄區內OPO提供。
OPO工作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向交通運輸、民航、鐵路部門提出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申請,提供行程安排及相關證明材料,承擔人體捐獻器官運輸安全的主體責任。人體捐獻器官承運方按規定核收運輸服務費用,不承擔人體器官捐獻的保管及運輸途中晚點等未知因素影響的責任。
(三)鼓勵社會力量參與。
鼓勵社會力量開展公益服務和慈善活動,提供運輸工具運送人體捐獻器官。探索通用航空公司及其他社會運輸服務提供方參與人體捐獻器官轉運工作。
三、明確人體捐獻器官轉運流程
(一)一般流程。
OPO工作人員在明確獲取人體捐獻器官時間後,根據實際需要,航空運輸時應當將航班班次通過航空公司客服電話直接向其通報,鐵路運輸時應當將火車車次等信息通過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24小時應急電話向有關單位通報。公路運輸時應當優先使用救護車運輸,經過收費公路收費站時可優先通過。到達機場、車站後,OPO工作人員優先辦理乘機、乘車手續,並優先通過安全檢查,實現快速登機或乘車。
通關時,OPO工作人員應當攜帶移植中心器官接收確認書(見附屬檔案2),人體捐獻器官運輸箱應當在箱外顯著位置張貼人體器官運輸專用標誌(見附屬檔案3)。檢查人員認為有必要的,可撥打國家衛生計生委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24小時應急電話查驗相關信息,並留存移植中心器官接收確認書副本。人體捐獻器官運輸箱應當接受X射線行李安檢儀器設備的檢查,無疑點的可不再進行開箱檢查。器官運輸箱內含有航空、鐵路部門禁止或限制攜帶物品的,應當事先取得航空、鐵路部門的同意;含有保存人體捐獻器官所必須的液態物品的,不受液態物品航空、鐵路運輸條件的限制,但均應滿足存儲和運輸安全要求。OPO工作人員及其行李物品(人體捐獻器官運輸箱除外)按照正常程式接受民航、鐵路安全檢查。
(二)應急流程。
1. 運送人體捐獻器官的救護車遇有交通堵塞等情形,可依法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在確保全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行使上述道路優先權仍無法通過的,可撥打110、122等當地報警電話求助。收費公路收費站擁堵,可通過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24小時應急電話聯繫交通運輸部門協調,保障優先通過。
2. OPO工作人員預計不能及時到達機場,應當主動通過航空公司客服電話向其說明情況,由航空公司啟動應急預案。在飛機起飛前到達機場的,由航空公司協調開通人體捐獻器官綠色通道,快速辦理登機手續、優先通過安檢登機。在飛機起飛後到達機場的,由航空公司負責協調安排改簽臨近航班。航班延誤時,除天氣因素等不可抗力外,由航空公司協調承運人體捐獻器官的航班優先起飛,儘量縮短人體捐獻器官運輸時間。遇航班滿員,在捐獻器官保存期限內無其他適宜航班,經協調OPO人員仍無法乘機的,經航空公司同意,可委託機組人員攜帶轉運器官,必要時可通過航空貨運運輸,航空公司不承擔人體捐獻器官保管責任。
3.OPO預計不能及時到達火車站,應當主動通過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24小時應急電話聯繫鐵路部門說明情況,啟動應急預案。鐵路部門協助OPO改簽臨近車次。如列車座位不足,可在鐵路部門聯繫人協助下先登車後補票,確保OPO最快出發,儘量縮短人體捐獻器官運輸時間。
附屬檔案:1. 各有關部門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24小時應急電話
2. 移植中心器官接收確認書模板
3. 人體器官運輸專用標誌
國家衛生計生委 公安部
交通運輸部 中國民用航空局
中國鐵路總公司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
2016年4月29日
附屬檔案
附屬檔案1
各有關部門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
24小時應急電話
單位 | 具體負責部門 | 24小時應急 聯繫電話 |
國家衛生計生委 | 中國器官移植髮展基金會 | 略 |
交通運輸部 | 交通運輸部路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 | 略 |
中國民用航空局 | 民航局運行監控中心 | 略 |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 | 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 | 略 |
鐵路總公司 | 鐵路總公司運輸局 | 略 |
附屬檔案2
移植中心器官接收確認書模板
接收單位:XXXX醫院
聯繫電話:XXXXXXXXXXX 通訊信箱:[email protected]
器官移植中心負責人:XXX
聯繫電話:XXXXXXXX 通訊信箱:[email protected]
茲證明XXXXXXXXX醫院於201X年X月X日X時X分接受XXXX醫院通過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進行器官匹配後所分配的1個X型血某器官(XXXXX),用於本中心等待名單上的移植等待者XXX(XXXXXXXX,XX證,XXXXXXXXXXXXXX),並申明保證以下:
1. 遵守國務院第491號令《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及其他相關法
律法規,嚴格遵守國家器官分配政策。
2. 如因特殊原因,上述器官(段)最終未能用於上述器官移植等待者時,
將立即通知器官獲取組織,雙方依據相關規定,進行器官再分配或作合適處理。
3. 移植術後72小時內將接受者移除等待名單,並在雙方協定的時間內向
器官獲取組織反饋接收者病史資料及術後恢復情況。
XXXX醫院(簽章)
(中心負責人/主治醫生簽名或單位蓋章)
XXXX醫院
聯繫人: XXX
聯繫電話:XXXXXXXXXXX
通訊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屬檔案3
人體器官運輸專用標誌
政策解讀
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安部、交通運輸部、中國民用航空局、中國鐵路總公司、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聯合印發了《關於建立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的通知》,要求建立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明確各方職責,規範和暢通轉運流程,形成制度性安排,提高轉運效率,保障轉運安全,減少因運輸原因造成的器官浪費,保障人體捐獻器官接受者的生命健康安全。現將有關要點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器官移植是人類醫學發展的巨大成就,挽救了無數終末期疾病患者的生命,而器官移植順利實施的前提條件是有可供移植的器官。我國已初步建立了符合國情的由中國紅十字會作為第三方參與的人體器官捐獻體系,並初見成效。截至2016年5月5日,全國累計實現公民逝世後器官捐獻7101例,捐獻大器官19417個。其中,2015年完成捐獻2766例,捐獻大器官7785個,超過2013年與2014年捐獻數量總和。我國年捐獻數量已位居亞洲第1位、世界第3位。2013年9月,我國正式啟用了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以下簡稱COTRS)分配捐獻器官。COTRS嚴格遵循器官分配政策,以技術手段最大限度的排除和監控人為干預,以患者病情緊急度和供受者匹配程度等國際公認的客觀醫學指標對患者進行排序,實現自動化的器官匹配與共享,確保器官分配的科學、公平、公正。全國聯網使得器官利用率大大提高,在可接受的冷缺血時間範圍內,13.1%的器官實現了跨省患者匹配及共享。共享相對頻繁的為兒童捐獻器官,其全國共享比例達22.6%,使得全國各地更多的器官功能衰竭兒童患者得到有效救治。
隨著我國器官捐獻工作的進一步推進,捐獻器官全國匹配共享的數量及比例將會越來越多。儘管器官的共享有利於實現公平高效的器官分配,但是受制於醫學技術,可移植器官均有可以耐受的最大缺血時間,例如肝臟耐受冷缺血時間上限為12小時,超過此時間受者原發性移植肝無功能、移植肝功能延遲恢復、膽道缺血性損傷等併發症發生率顯著增高,受者術後生存率明顯降低。腎臟耐受冷缺血時間上限約為24小時,心臟耐受冷缺血時間上限約為6-8小時,肺臟耐受冷缺血時間上限約為8-12小時。即使在可耐受的時間內,缺血時間越長,器官的質量及器官接受者的預後越差。所以器官運輸是一場生命與時間的賽跑。
受限於我國廣袤的國土面積及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同時為降低患者器官移植總花費,我國大多採用由醫務人員攜帶,通過民航班機、高速鐵路及公路運輸的形式轉運捐獻器官。轉運過程中面臨較多不確定因素,轉運時間較長,對器官質量造成不利影響,因轉運問題導致的器官浪費也時有發生。為此,有關部門曾多次協調,為人體捐獻器官轉運提供保障,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也提出建立人體器官轉運的建議和提案。建立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縮短器官運輸時間、提高移植器官質量、減少器官浪費,已成為醫務工作者、終末期器官衰竭病人和廣大人民民眾的熱切期盼。
二、起草經過
自我國公民逝世後器官捐獻工作開展以來,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安部、交通運輸部、中國民用航空局、中國鐵路總公司和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已開展多種形式的業務合作,共同保障人體捐獻器官轉運工作,形成了一定的工作機制和基礎。如2007年深圳航空公司與有關單位簽署了《關於深航運送國際標準化人體捐獻角膜和器官的協定》、南方航空公司等民航運輸企業也多次為器官轉運提供支持與幫助。隨著我國人體器官捐獻工作的不斷深入,跨區域、長距離器官轉運案例逐漸增多並成為常態工作的背景下,原有工作機制不能滿足實際需要。2015年,國家衛生計生委與公安部、交通運輸部、中國民用航空局、中國鐵路總公司、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等部門加強聯合,並召開人體捐獻器官轉運工作的專題會議,討論決定在原有工作機制的基礎上建立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形成制度性安排,保障人體捐獻器官轉運暢通,維護人民民眾生命健康。我們結合國際器官轉運管理經驗,立足我國國情和既往工作經驗,堅持科學、靈活、實用原則,起草了《關於建立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的通知》(討論稿),並在廣泛徵求相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反覆進行修改完善,最終定稿形成了《關於建立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的通知》。
三、主要內容
(一)建立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安部、交通運輸部、中國民用航空局、中國鐵路總公司、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聯合建立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以解決制約人體捐獻器官轉運中的突出瓶頸問題為導向,重點保障實現快速通關和優先承運,規範和暢通轉運流程,形成制度性安排,提高轉運效率,保障轉運安全,減少因運輸原因造成的器官浪費。
(二)建立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的工作機制。一是建立協調機制。國家衛生計生委會同公安部、交通運輸部、民航局、鐵路總公司、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建立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的協調機制,統籌協調並指導落實相關工作,設立器官轉運綠色通道24小時應急電話,落實工作要求,保障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便捷、暢通。二是明確各方職責,各部門各司其職,共同保障器官轉運。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制定人體捐獻器官運輸技術規範與標準,統一移植中心器官接收確認檔案。公安部門負責依法保障運送人體捐獻器官的救護車優先通行。交通運輸部門負責保障便捷、快速通過收費公路收費站。民航部門負責保障運送人體捐獻器官的人員優先安檢、快速登機,協調承運人體捐獻器官的航班班次,遇擁堵或流量控制時優先放行。鐵路部門負責保障火車站安檢快速過檢、乘車,協調列車車次,必要時登車後補票。紅十字會負責協助人體捐獻器官運輸,提供人體器官運輸專用標誌。OPO工作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向交通運輸、民航、鐵路部門提出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申請,提供行程安排及相關證明材料,承擔人體捐獻器官運輸安全的主體責任。人體捐獻器官承運方按規定核收運輸服務費用,不承擔人體器官捐獻的保管及運輸途中晚點等未知因素影響的責任。三是鼓勵社會力量參與人體捐獻器官轉運工作。我們鼓勵社會力量開展公益服務和慈善活動,提供運輸工具運送人體捐獻器官。同時,借鑑國外成功經驗,探索通用航空公司及其他社會運輸服務提供方參與人體捐獻器官轉運工作。
(三)明確人體捐獻器官轉運流程。將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的流程進一步細化,分為一般流程及應急流程。轉運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啟動不同流程,實現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的快速通關與優先承運,提高轉運效率,保障轉運安全,減少因運輸原因造成的器官浪費。
一般流程時,OPO工作人員在明確獲取人體捐獻器官時間後,根據實際需要,航空運輸時應當將航班班次通過航空公司客服電話直接向其通報,鐵路運輸時應當將火車車次等信息通過器官轉運綠色通道24小時應急電話向有關單位通報,公路運輸時,應當優先使用救護車運輸。經過收費公路收費站時可優先通過。到達機場、車站後,OPO工作人員優先辦理乘機、乘車手續,並優先通過安全檢查,實現快速登機或乘車。
當運送人體捐獻器官的救護車遇有交通堵塞等情形,可依法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在確保全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行使上述道路優先權仍無法通過的,可撥打110、122等當地報警電話求助。收費公路收費站擁堵,可通過器官轉運綠色通道24小時應急電話聯繫交通運輸部門協調,保障優先通過。
當OPO工作人員預計不能及時到達機場時,應當主動通過航空公司客服電話向其說明情況,由航空公司啟動應急預案。在飛機起飛前到達機場的,由航空公司協調開通人體捐獻器官綠色通道,快速辦理登機手續、優先通過安檢登機。在飛機起飛後到達機場的,由航空公司負責協調安排改簽臨近航班。航班延誤時,除天氣因素等不可抗力外,由航空公司協調承運人體捐獻器官的航班優先起飛,儘量縮短人體捐獻器官運輸時間。遇航班滿員,在捐獻器官保存期限內無其他適宜航班,經協調OPO人員仍無法乘機的,經航空公司同意,可委託機組人員攜帶轉運器官,必要時可通過航空貨運運輸,航空公司不承擔人體捐獻器官保管責任。
當OPO預計不能及時到達火車站時,應當主動通過器官轉運綠色通道24小時應急電話聯繫鐵路部門說明情況,啟動應急預案。鐵路部門協助OPO改簽臨近車次。如列車座位不足,可在鐵路部門聯繫人協助下先登車後補票,確保OPO最快出發,儘量縮短人體捐獻器官運輸時間。
四、其他事項
(一)人體器官人體器官運輸專用標誌由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紅十字會向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申領後向轄區內OPO提供。
(二)移植中心器官接收確認書在器官分配後由COTRS自動生成,每個器官均對應唯一的二維碼。OPO工作人員可下載列印,隨身攜帶備查。如遇問題,可撥打國家衛生計生委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24小時應急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