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2010年第二季度省重點污染源監督監測情況的通報

《關於對2010年第二季度省重點污染源監督監測情況的通報》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0年09月2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對2010年第二季度省重點污染源監督監測情況的通報
  • 發文字號:冀環測〔2010〕321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環保廳
  • 發布日期:2010年09月27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環境保護局:
根據全省2010年環境監測年度計畫,各級環境監測部門在第二季度對全省國控和省控污染源進行了監督監測。全省共監測污染源689家,其中廢水重點污染源292家(國控重點污染源221家),比第一季度增加12家(國控重點污染源增加14家),廢水排放達標率96%,比第一季度提高1%。廢氣重點污染源279家(國控重點污染源228家),比第一季減少2家(國控重點污染源增加1家),廢氣排放達標率92%,比第一季度提高1%。污水處理廠118家,比第一季度減少1家,污水處理廠排放達標率92%,比第一季度提高11%。
分析第二季度監測報告,全省監督監測工作普遍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部分市重點源監督監測率偏低,不能全面反映轄區重點污染源排污狀況。二是部分市沒有嚴格按照監督監測全指標監測要求開展工作,只是監測了主要污染減排指標。三是監測部門對不具備監測條件的污染源沒有嚴格程式要求其提供相關停產、檢修等有效證明材料。為解決工作中存在問題,進一步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具體要求,請貫徹落實。
一、各社區市環境保護局要加強對國控和省控污染源的現場監督管理,督促企業按照相關要求保障污染物處理設施和自動監測設備的運行,確保提高轄區監督監測率。
二、因各種原因污染物處理設施和自動監測設備不能正常運行的,要求重點污染源企業都必須按照管理規定向環境管理主管部門提交申請報告,環境管理主管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批備案,同時將相應備案資料及時交付承擔監測任務的環境監測部門,以便安排季度監測工作計畫。
三、各級環境監測機構要嚴格按照國家對重點源監督監測有關要求,根據環評批覆,開展全指標監測,避免由此影響全省總量減排監測體系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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