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會議的決策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實施新時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見》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實施新時代嘉興工匠培育工程提出如下意見,以此遴選並培養嘉興高技能人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實施新時代嘉興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見
- 發布單位:中共嘉興市委辦公室、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全文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會議的決策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實施新時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見》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實施新時代嘉興工匠培育工程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新時代人才強市戰略,圍繞打造產才融合典範城市目標,全面實施新時代“技能嘉興”行動,造就一批以嘉興首席工匠、嘉興巧匠、嘉興良匠和嘉興青年工匠為代表的新時代嘉興工匠,引領廣大勞動者大力弘揚工匠精神、走技能成才之路,為嘉興打造全球先進制造業基地奠定技能人才支撐。到“十四五”末,全市培育支持1萬名新時代嘉興工匠,技能人才總量達到130萬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數量超過46萬人,占技能人才比例超過35%。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匠苗”成長工程。發揮職業教育培養技能人才主渠道作用,推動技工院校和職業院校雙掛牌運作,探索在規模以上企業設立產業學院。鼓勵社會力量以資本、設備設施、技術等要素參與共建“企業學院”。最佳化職業院校專業結構,每年在職業院校重點支持建設10個以上市級高水平專業(群)。建立職業院校教師與企業高技能人才交流機制,落實職業院校教師全員輪訓制度,逐步提高“雙師型”教師比例。實施職業院校招生機制改革,實行中職、中技學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並行招生。支持職業院校與中西部地區、山海協作對口地區聯合招生、合作辦學,深化訂單式培養、定崗式培訓等校企合作模式。加快職業院校學生參與“學歷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試點,推動高職院校和技師學院開展合作辦學、學分互認試點。
(二)實施“匠才”引育工程。支持企業、職業院校引進緊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和優秀師資。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勞動者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全面實施“金藍領”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推動重點產業和社會急需緊缺技能人才培養。強化企業引才育才主體作用,完善企業人才投入評價指數,提升企業技能人才引育獎補標準。到“十四五”末,累計開展職業技能培訓100萬人次,參訓人員平均提升一個技能等級,其中達到高級工及以上技能等級占比超過40%。
(三)實施工匠培育工程。貫通職業院校培養、崗位技能提升、技能競賽選拔的技能人才成長鏈條,構建梯次銜接、上下聯動的新時代嘉興工匠培育體系。“十四五”期間,重點培育50名左右處於技術技能領域前沿,在培養技能人才和傳授技藝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嘉興首席工匠;150名左右在同行中擁有較高知名度,在培養技能人才和傳授技藝方面做出較大貢獻的嘉興巧匠;1500名左右在產業行業領域中發揮骨幹作用,有一定的技術革新和發明創造或帶徒授藝能力的嘉興良匠;8000名左右具有熟練技能、富有發展潛力、成績優秀的嘉興青年工匠。
(四)實施技能創新工程。發揮優秀高技能人才的引領帶動作用,依託單位、行業等開展技術技能新標準研究,推動技術、技能、工藝創新和成果轉化。加強技能大師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創新工作室和名師工作室建設,總結、推廣一批先進操作(工作)法。到“十四五”末,建成技能大師工作室等各類工作室800家。
(五)實施競賽錘鍊工程。完善以市、縣兩級技能競賽為主體,鎮(街道)級競賽和行業技能比武、企業崗位練兵為基礎,與省賽、國賽、世賽相銜接,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職業技能競賽體系。鼓勵工青婦、殘聯等組織和行業主管部門開展勞動競賽;支持各縣(市、區)打造縣級職業技能大賽品牌;推動職業院校建設世賽、國賽、省賽的競賽集訓基地,開展面向學生的職業技能競賽。“十四五”期間,每年開展各類競賽300項,帶動全市超百萬職工學技能、練技能。
(六)實施評價改革工程。建立健全職業資格評價、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技能競賽選拔認定、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社會化評價相結合的技能人才多元化評價體系。加大職業標準開發力度,鼓勵企業(行業)參與國標省標開發。引入一批國際知名企業、行業協會職業資格證書,推廣國際先進職業技能標準,對於獲得國際互認證書的相應專業崗位技能人才,按規定給予一次性補貼。暢通技能人才發展通道,在工程技術領域高技能人才,可參加工程系列相應級別職稱評審。到“十四五”末,建立符合我市技能人才發展的多元化評價體系。
三、政策舉措
(一)加大職業院校改革支持力度
1.突出重點支持院校。“十四五”期間,重點支持嘉興職業技術學院做大做強、提質升格,在部分專業先行試辦本科層次教育,加快嘉興職業技術大學創建步伐。集中資源力量爭創省一流技師學院或5個以上高水平專業(群)建設項目。
2.完善編制崗位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按編制標準核定公辦技工院校教職工編制,並實施動態管理,探索在符合條件的技師學院實行報備員額制管理,適當提高職業院校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
3.創新教師聘用方式。推行校企人員互聘制度,聘用單位按規定支付相應的勞務報酬。職業院校根據教學需要,合理設定招聘條件,對世界技能大賽國家集訓選手、全國技能大賽優勝獎以上選手、全國行業職業技能競賽獲獎選手的職業院校畢業生,可作為高技能人才按規定採取直接考察的方式公開招聘到與所獲技能獎項相關的崗位工作。
4.最佳化績效激勵機制。支持職業院校開展社會化培訓,對年社會培訓人次與全日制學歷教育人數比達到1.5:1以上的院校,其面向社會職業技能培訓的收益,經人力社保和財政部門核准,在國有淨資產不減少的前提下,可按最高不超過事業單位績效工資調控線的50%標準核增績效工資總量,學校在內部分配時應向一線教職員工傾斜。政府補貼的職業技能培訓項目全部向具備資質的社會培訓機構(包括本科高校、職業院校)開放。
5.推進校企深度合作。推廣中國特色學徒制,鼓勵校企聯合招生、“雙元”育人。鼓勵職業院校開展校企合作,支持教師按規定獲得相應的智力、專利、教育、勞務等報酬,具體分配由學校按規定處理。推動“校企共同體”建設,支持全市優質職業院校與企業合作設立產業學院,校企共同育人。促進本地高等院校向我市企業輸送高技能人才,並將輸送情況納入市對高等院校考核,在激勵補助中予以體現。
(二)加大人才成長發展支持力度
1.提高技能人才政治待遇。落實黨委聯繫高技能領軍人才制度,在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評選中,適當提高高技能人才比例,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應有一定數量的高技能人才。技工院校高級工班、技師學院技師班畢業生享受大專、本科學歷同等待遇,在公務員錄用、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執業資格考試、確定工資起點標準、職稱評定、職位晉升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方面與同等學歷人員相同對待。建立嘉興工匠人才庫,每年組織優秀高技能人才開展療休養。每年資助一批“金藍領”高層次技能人才赴國內外參加技能研修培訓等活動,按企業實際支付符合規定的相關費用的50%,最高不超過10萬元/人標準資助,年總額不超過200萬元。
2.提高技能人才經濟待遇。引導企業按高級工500元/月、技師800元/月、高級技師1200元/月、特級技師2000元/月的指導標準,建立高技能人才技能津貼制度。推動企業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8%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其中70%以上的職工教育經費要用於職工教育培訓。給予新引進到嘉興企業工作並簽訂5年以上勞動契約、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中華技能大獎”,世界技能大賽金、銀牌獲得者,“全國技術能手”,省首席技師等獲得者,分兩期按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給予個人專項獎勵。同時按人才稅前年薪的70%給予用人單位引才薪酬補助,每年每人最高不超過30萬元,補助時間不超過3年。給予新引進到嘉興企業工作或創業的緊缺型高級技師3萬元、技師2萬元、高級工6000元的生活補貼,以及緊缺型高級技師23萬元、技師15萬元的購房補貼;符合條件的高級技師、技師可分別申請最高不超過60萬元、45萬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經培育認定的嘉興市首席技師,分兩期給予個人3萬元獎勵。
3.提高技能人才社會待遇。嘉興首席工匠、嘉興巧匠由市政府頒發證書,納入各級黨政領導聯繫的人才範圍;嘉興良匠由市人力社保局、市總工會頒發證書;嘉興青年工匠由市人力社保局、團市委、市教育局頒發證書。對緊缺急需、關鍵崗位的高技能人才,經當地人力社保部門認定後,在落戶、子女教育、購房、醫療、創業貸款申請等方面予以支持。試行擔任車間主任(工段長)、學徒制師傅等高技能人才到職業院校進修,通過脫產學習、證書互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所需經費在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三)加大平台載體建設支持力度
1.大力支持公共實訓基地建設。對企業申辦的市級公共實訓基地建設項目,經認定符合條件的,按企業實際投入建設費用的50%、單個項目不高於300萬元的標準給予資助。對建成國家級、省級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基地的單位,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配套資助。按年度對市級公共實訓基地開展積分制績效考核,考核優秀的給予30萬元獎勵。對市級產教融合項目給予專項資金補助,省級及以上產教融合項目給予配套政策支持。到“十四五”末,各縣(市、區)至少建設一個面向中小企業的共享型公共實訓基地,形成覆蓋全市的公共實訓網路。
2.大力支持企業發揮主體作用。鼓勵企業建設培訓中心、職業院校和企業大學。在全市支持規上企業建設200家培訓中心,開展企業職工技能培訓,積極面向中小企業和社會承擔培訓任務的,可給予適當獎補。開展技能等級認定的企業,當年度培養高級工50人以上的,給予企業5萬元獎勵,用於資助企業培訓組織者。支持企業開展市場化引才,通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引進年薪30萬元以上高技能人才的,給予企業50%的獵頭費用補貼,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貼20萬元。激勵企業招才育才,對當年度從市外新引進技師達到25名和50名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的引才獎勵;通過校企合作“訂單班”形式培養技師,並符合學制和人數要求的,給予企業實際支付合作金額的50%,且每班不高於10萬元的育才補貼。
3.大力支持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發揮技能大師工作室作用,對培育認定的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給予每家5萬元開辦經費補助,考核優秀的再給予3萬元獎勵。升格為省級、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的,按省級、國家級標準給予1:1配套支持。
4.大力支持平台載體承辦研修活動。支持省、市產教融合發展基地、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基地等平台載體,承辦以高技能人才、技能考評人員、技能競賽選手、技工院校師資為主體的知識更新研修活動,並給予一定額度的補助。
(四)加大技能競賽支持和獎勵力度
對我市入選世界技能大賽國家集訓隊的選手和教練團隊各給予5萬元獎勵;對在世界技能大賽中獲得金、銀、銅牌和優勝獎的選手,分別按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並按50%標準給予技術指導專家團隊獎勵。對推薦參加國家和省技能大賽並獲獎的選手,按國家和省獎勵額度給予1:1配套支持。對代表我市參加省級及以上技能大賽的單位和選手給予一定的集訓參賽補貼。每年舉辦嘉興市職業技能競賽,按實際發生費用給予承辦單位每項賽事不超過5萬元資助,並分別給予獲得一、二、三等獎的職工組選手1萬元、5000元、3000元獎勵。
(五)加大高技能人才支持和獎勵力度
根據人才政策,嘉興首席工匠、嘉興巧匠視為嘉興高技能拔尖人才,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支持,支持經費的50%可獎勵給個人;嘉興良匠、嘉興青年工匠分別視為嘉興高技能拔尖人才培養對象和儲備對象,分別給予1萬元、2000元支持,對獲得浙江省首席技師、“全國技術能手”“中華技能大獎”的人員,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50萬元獎勵。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建立技能人才隊伍建設考核機制,明確職責任務。在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職業技能人才專項工作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分管副秘書長、市委人才辦常務副主任等任副組長,發改、經信、財政、教育、民政、人力社保、農業農村、殘聯、工青婦等部門為成員單位。專項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市人力社保局,負責培育工程的具體政策協調和組織推動;教育部門負責職業院校技能人才培養;財政部門負責保障技能人才發展所需經費;各成員單位要合力推動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同時組建職業技能人才隊伍建設諮詢專家庫。
(二)加大資金投入。所需經費由財政部門通過統籌人力社保專項資金、人才專項資金、社會資本投入等途徑安排。市、縣兩級政府要建立與職業教育(技工教育)辦學規模、培養成本、辦學質量等相適應的財政投入制度,建立公辦高職院校(含培養專科、本科層次學生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生均財政撥款增長機制,並向製造類專業傾斜,公辦中職學校(技工學校)生均公用經費逐步達到普通高中的2倍以上。加強生均公用經費投入績效評估,對辦學質量好、社會認可度高、畢業生就業率高的學校予以一定傾斜。
(三)加強宣傳引導。大力開展新時代嘉興工匠系列宣傳活動,通過解讀政策、展示成果、宣傳典型、舉辦高規格職業技能大賽暨優秀高技能人才頒獎大會等,講好工匠故事、弘揚工匠精神,加快建設黨委政府重視技能、社會崇尚技能、人人學習技能、個個擁有技能的技能型社會。
五、其他事項
本意見由中共嘉興市委、嘉興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嘉興市委辦公室、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商市人力社保局承擔。意見內容與我市現行政策有重複、交叉的,以及本意見內,同一對象享受同一類型補助政策的,均按照“從優、從高、不重複”原則執行。凡涉及資金保障按財政管理體制分級負擔原則執行,其中市級資金分擔辦法另行制定。
本意見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