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啟用“國家稅務總局政務公開專用章”的通知》是稅務總局辦公廳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8年03月08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啟用“國家稅務總局政務公開專用章”的通知
- 發文字號:稅總辦函〔2018〕96號
- 發布單位:稅務總局辦公廳
- 成文日期:2018年03月08日
檔案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局內各單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稅務總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的通知》(稅總函〔2017〕162號)要求和政務公開工作需要,按照印章使用管理的有關規定,自即日起啟用“國家稅務總局政務公開專用章”。
特此通知。
附屬檔案:印章印模(略)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