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首批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範園名單的通知

《關於印發首批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範園名單的通知》是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商務部 文化和旅遊部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9年02月02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首批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範園名單的通知
  • 發文字號:發改農經〔2019〕245號
  • 發布單位: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商務部 文化和旅遊部
  • 成文日期:2019年02月02日
檔案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廳(委、辦、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廳(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商務主管部門、旅遊委(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近年來中央一號檔案精神,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根據《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範園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在省級推薦、第三方評審的基礎上,經研究,同意將北京市房山區竇店鎮竇店村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範園等100個單位認定為首批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範園(以下簡稱“示範園”)。現將示範園名單(見附屬檔案)予以公布,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支持示範園發展。各地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政策協調和業務指導,加大對示範園的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鼓勵示範園所在縣(市、區、旗、農場)或地市政府,以示範園為重點,在不改變資金用途和管理要求的基礎上,統籌利用各項涉農資金支持示範園符合條件的項目建設,完善示範園供水、供電、道路、通信、倉儲物流、垃圾污水處理、環境美化綠化等設施條件。要對示範園用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計畫安排上予以傾斜支持,依法依規辦理用地手續,鼓勵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通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依法利用存量建設用地等途徑,多渠道保障示範園用地。支持示範園入園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優先申報發行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專項企業債券,支持入園小微企業以增信集合債券形式發行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專項企業債券。
二、認真總結推廣經驗。各地要組織示範園認真總結創建過程中探索出的經驗做法,加快複製推廣,以點帶面推動本地區農村產業融合加快發展,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各省(區、市)發展改革委要組織本地區示範園開展創建總結工作,將創建示範園的典型做法、經驗成效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形成2000字左右的總結材料,認真審核把關後,於2月20日前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村經濟司。各地經驗材料將擇優集結成冊並公開發布,以促進經驗交流推廣。
三、強化後續管理。各地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示範園建設情況的跟蹤檢查,確保示範園持續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通過委託第三方機構等方式,適時對示範園開展考核評估,建立“有進有退”的動態管理機制。對存在違反《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範園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九條情形的,經核實後將撤銷“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範園”稱號。
附屬檔案:首批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範園名單
國家發展改革委
農 業 農 村 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  政  部
自 然 資 源 部
商  務  部
文化和旅遊部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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