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唐山市水泥產業結構調整實施方案的通知》是2015年唐山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唐山市水泥產業結構調整實施方案的通知
- 發布單位:唐山市人民政府
為貫徹落實《河北省水泥產業結構調整方案》(冀政函〔2014〕7號)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工業轉型升級與環境治理工作部署,努力調整水泥產業結構,加快水泥產業轉型升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一)總體要求。全面貫徹中央和省市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依據國家產業政策和《河北省水泥產業結構調整方案》,堅持政策引導、行政推動、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的原則,以結構調整為主線,以技術創新為動力,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大力實施聯合重組、最佳化產業布局、調整產品結構、化解過剩產能,進一步提高產業集中度,提升裝備工藝水平,推動產業鏈條延伸,促進水泥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主要目標。到2017年,水泥總量得到有效控制,產業集中度進一步提高,產業布局更加最佳化,產品結構更加合理,全面完成化解過剩產能任務,節能減排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1.規模總量:水泥熟料產能控制在2400萬噸以內,水泥產能控制在7800萬噸以內,水泥產能與市場需求相適應,產能利用率達到合理水平。
2.產業集中度:形成冀東集團、宇峰集團、耀東集團等大型企業集團,若干家區域性龍頭企業,3家大型水泥企業集團熟料產能占全市的比重73%以上,水泥產能占全市的比重25%以上。
3.產業布局: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向原料產地轉移,水泥粉磨企業向使用地轉移,產業布局更加合理。
4.產品結構:新型乾法水泥比重達到98%以上,42.5級及以上水泥比重達到60%以上,水泥散裝率達到70%以上,水泥產品工廠化的加工率達到40%以上。
5.化解過剩產能:到2017年底,化解水泥熟料過剩產能132萬噸。
6.節能減排:可比水泥綜合能耗降低到88千克標準煤/噸,可比熟料綜合煤耗降低到103千克標準煤/噸,全部達到國家《水泥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先進值。水泥產業氮氧化物和顆粒物排放達到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二、主要任務
(一)推進聯合重組。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企業自願”原則,加快推進水泥行業聯合重組。積極引導冀東集團、宇峰集團、耀東集團等大型企業集團聯合重組地方水泥企業,以水泥熟料線為主線,以減量置換方式,通過併購、參股、兼併等方式開展上下游聯合重組;搶抓京津冀協同發展有利時機,積極引進北京金隅等戰略合作夥伴,參與唐山水泥行業聯合重組。進一步提高水泥行業的集中度和規模效益。
(二)最佳化產業布局。主城區、環境敏感區域和豐潤區、玉田縣不再布局熟料和粉磨企業,現有企業通過聯合重組、上大壓小、減量置換等方式,水泥熟料企業向綜合條件優越的個別地區和原料產地搬遷改造;水泥粉磨企業向使用地轉移。到2017年,全市水泥企業由80家減少到43家左右,其中熟料企業減少到11家左右,單獨粉磨站企業減少到32家左右。豐潤區、玉田縣2個縣(區)單獨粉磨站企業,到2017年整合到10家、6家之內。其它縣(市)區單獨粉磨站企業原則上整合到1至3家,未建設的不再建設。
(三)調整產品結構。按照“延伸產業鏈,提升價值鏈”的思路,進一步延伸產業鏈條和提升高端產品比重。一方面延伸產業鏈條。以水泥熟料生產為核心,加快新型建材發展,向上游整合和合理配置礦產資源,延伸發展研發設計產業,建立研發中心,著力研發水泥基材料及製品、高性能及多功能牆體材料和屋面材料製造等。向下游延伸發展物流配送、定製加工、工程承包服務,重點發展預拌混凝土、預拌水泥砂漿、乾粉砂漿、高性能環保外加劑,拼裝式預製樑柱、牆體、屋面等水泥部品構件,輕質混泥土、泡沫混泥土等功能型產品,以及捷運管片、鋼筒預應力混凝土管、大跨度混凝土雙T板、高鐵無砟軌道板等高端水泥基產品,水泥複合多功能保溫牆體、保溫防水屋面集成等建築終端產品。另一方面提升高端產品比重。重點發展42.5級及以上水泥、低鹼水泥、白水泥、抗鹽滷水泥、油井水泥、高標號早強水泥以及滿足特定工程需要的高鐵軌道板水泥、裝飾水泥、抗硫酸鹽水泥、鋁酸鹽水泥、硫鋁酸鹽水泥、鈣鎂鋁酸鹽水泥、防輻射水泥、抗菌水泥等特種水泥產品。鼓勵依託現有水泥生產線,綜合利用廢渣發展高標號水泥和滿足海洋、港口、核電、隧道等工程需要的特種水泥新產品。提升水泥及製品的綜合性能,減少水泥用量,延長安全使用壽命。
(四)化解過剩產能。在完成國家下達的淘汰落後水泥產能任務的基礎上,堅定不移的化解過剩產能。按照省政府要求,到2017年底,唐山市需要化解水泥熟料過剩產能132萬噸,現已化解過剩產能80.7萬噸,2015年化解過剩產能16萬噸,2017年底前,再化解過剩產能46.5萬噸,確保完成化解水泥熟料過剩產能的目標任務。
(五)擴大對外合作。堅持開拓市場需求與水泥產業轉型相結合,積極推進我市水泥產業與京津、內蒙古、東北三省市場深化對接,培育新的水泥消費增長點。以高鐵、捷運、高速公路等重大工程建設為契機,挖掘京津冀水泥消費潛力;推廣建材下鄉,穩步擴大水泥市場需求。積極拓展對外發展空間,結合國家實施“一帶一路”建設優先發展基礎設施領域的契機,鼓勵市內優勢水泥企業以併購、合資、合作等多種方式“走出去”,開展國際產能合作,有序向外轉移富餘產能,帶動裝備製造產品出口和國內產業升級。同時,鼓勵我市對外承包工程企業在海外承攬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時,優先使用我市海外水泥企業生產的產品。
(六)推進節能減排。一是推廣先進適用的低氮燃燒、選擇性催化還原、多種污染物協同控制和高效除塵等先進技術,完成全部新型乾法水泥熟料生產線脫硝改造工作,確保實時線上運轉。全部熟料生產線完成除塵設施建設與改造升級,所有粉磨站必須配套建設高效除塵裝置,排放達到國家和地方標準,並確保穩定運行。嚴格清潔生產審核,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二是建立和完善企業能源管理體系,年耗能10萬噸標準煤以上的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全部建成能源管理中心。推廣線上仿真、低溫餘熱發電和高效節能電機等先進節能技術,粉磨站可比水泥綜合電耗力爭降到32千瓦時/噸以下,達到國家水泥企業單位產品能耗限額先進值。三是支持水泥企業資源化利用尾礦、粉煤灰、煤矸石、電石渣、建築垃圾等廢棄物,鼓勵水泥窯協同處理城市廢棄物,實現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無害化、減量化”處理。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
1.加強組織領導。市水泥市場經濟秩序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協調指導全市水泥產業結構調整工作,市工信局負責組織實施並制定分工方案,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發改、國土、環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質監、工商、國資、安監、財政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齊抓共管,抓緊制定、完善相關產業政策,協調推進水泥產業結構調整工作。各縣(市)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各項工作按方案要求有序推進,全力以赴抓落實。
2.制定區域方案。各設縣(市)區政府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分解任務目標,明確工作舉措,按照屬地原則負責轄內水泥產業結構調整任務。
3.強化行政問責。對違規審批水泥建設項目,瞞報、謊報企業違規情況,未完成結構調整任務的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責任人,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堅決禁止違規建設水泥和平板玻璃項目的通知》(辦字〔2013〕106號)檔案精神進行行政問責;對問題嚴重的依法、依規、依紀給予嚴肅處理。
(二)加強政策引導。
1.鼓勵聯合重組。對實施聯合重組的大型企業集團在項目核准、土地供給、財政性資金、能耗總量、排放指標、稅費等方面予以傾斜支持。支持大型水泥企業集團設立財務公司、上市融資、發行債券等,增強資本運營和融資能力。市屬企業、國有企業在產業聯合重組中要發揮示範帶動作用。
2.實行差別政策。嚴格執行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對不符合本調整方案布局、存在落後產能、超過能耗限額標準、環保不達標等水泥企業實施懲罰性電價和差別電價、水價,加收部分用於對能效和排污強度達到國際先進標準的企業獎勵、淘汰落後產能獎勵和職工安置工作。住建部門修訂相關標準規範,提高建築用水泥產品標準,支持推廣使用高標號水泥和高性能混凝土,逐步提高42.5複合水泥使用比重,在醫院、學校等重點公共工程領域強制推行42.5級及以上水泥產品。在公共建築和政府投資建設領域內,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本市水泥產品。
3.落實綜合利用政策。全面落實國家、省、市鼓勵企業資源綜合利用財稅優惠政策,支持生產高標號水泥、高性能混凝土以及利用水泥窯處置城市垃圾、污泥和產業廢棄物。
4.建立退出獎勵機制。各級政府要支持主動退出企業轉型發展水泥基材料及製品、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公共事業,並在財政性資金、稅費等政策方面予以傾斜。採取碳排放交易等市場方式,使退出企業能夠有償轉讓。國土部門依法收回、收購企業搬遷、聯合重組、淘汰落後等退出土地,按規定支付給企業的土地補償款,可用於支持企業做好善後處理工作和轉型發展。落實職工分流安置辦法,落實職工安置各項規定和政策,維護社會穩定。
(三)強化依法監管。
1.嚴格項目管理。市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現有熟料、水泥、礦渣粉磨項目進行清理,分類進行處置。待建項目一律不準再建,違規在建項目立即停工。嚴禁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核准、備案水泥產業新增產能項目,嚴禁水泥企業以技術改造為名違規擴徑、擴產,各相關部門和機構不得辦理土地供應、能評、環評審批。
2.整頓市場秩序。按照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唐山市水泥市場經濟秩序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唐政辦函〔2015〕61號)檔案精神,組織開展水泥市場秩序的整頓,嚴厲打擊水泥生產、銷售、使用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規範水泥企業的生產經營行為,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遏制區域內的惡性競爭,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
3.加大監管力度。環保部門要依法加大對企業的查處力度,被責令停止排污拒不執行的,要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依法責令其停止排污;對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應責令其採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對經停產整治後仍達不到特別排放標準的,報經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國土部門依法查處水泥項目違法違規用地行為;加強礦山資源的監管,堅決制止違法開採;對未經核准、備案的項目,一律不得批准使用土地。質監部門依法吊銷已吊銷或註銷營業執照、淘汰拆除設備、轉產、被兼併的企業的生產許可證,查處未取得產品生產許可證企業,責令其停產整頓或限期取證,對符合結構調整方案的兼併重組及搬遷改造水泥企業依法依規辦理生產許可證,依法嚴厲查處違反產品質量管理法律、法規行為。工信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家水泥企業準入公告制度,對現有不符合《水泥行業規範條件》的水泥企業進行整頓改造。工商部門對已取得營業執照的一年內未正常開工生產的督促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或註銷登記。供電、供水部門對未取得或吊銷生產許可證、排污許可證、營業執照的非法企業,以及違規建設的粉磨站切斷生產用電、生產用水。稅務部門加強水泥企業稅務治理,按照用電量核算產量,依法打擊偷稅抗稅欠稅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