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河北省地震局年度目標考核辦法》的通知

《關於印發<河北省地震局年度目標考核辦法>的通知》是河北省地震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11月2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河北省地震局年度目標考核辦法》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震發〔2009〕69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地震局
  • 發布日期:2009年11月27日
檔案發布,檔案全文,

檔案發布

各中心台,機關處室、直屬事業單位:
《河北省地震局年度目標考核辦法》已經重新修訂,並經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檔案全文

河北省地震局年度目標考核辦法
為了加強各中心台、機關處室、直屬事業單位目標考核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激發各處室、單位爭先創優的積極性,使考核工作更加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根據上級對考核工作的有關要求,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範圍
本辦法所指考核範圍是各中心台、機關處室、直屬事業單位的年度目標工作。
二、考核原則
堅持客觀、公正、公開、公平,實事求是,注重實績的原則。
三、考核內容
(一)日常工作目標、重點工作目標。以當年局下達的考核目標為依據,對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時限、效果進行考核。
(二)改革創新工作。與往年工作相比,本處室、單位在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或創新。根據改革創新的程度和取得的效果進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和程式
各單位根據年初制定的考核目標,就日常工作、重點工作、創新工作及獲得上級表彰獎勵情況進行認真客觀地總結,並將總結報告報人事教育處,同時報送電子文檔。局考核領導小組在區域網路開闢年終考核專欄,將各單位總結報告在網上公示,供全局幹部職工了解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具體考核方法和程式如下:
(一) 機關處室、直屬事業單位的目標考核
考核採取職工和考核組共同打分相結合的辦法。參加考核大會的人員為:機關全體、直屬事業單位副處級以上幹部和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
考核程式為:首先,召開局機關處室和直屬事業單位目標考核大會,由機關處室和正處級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作關於本處室、單位及所分管副處級單位的總結報告。第二,與會人員在聽取報告後,在考核表上進行客觀公正的打分。第三,考核大會後,考核領導小組根據各部門的述職報告,結合年初的目標分別打分測評。職工平均得分占總分的30%,考核組局領導打分占總分的40%,考核組其他成員打分占總分的30%。
各單位報告時間嚴格控制在7分鐘以內,每分管1個副處級單位報告時間延長2分鐘。超過規定時間,停止報告。
(二)中心台的目標考核
先由考核領導小組成員在區域網路上對照年初制定的目標對各單位總結報告進行認真細緻的查閱,並結合平時掌握的情況提出初步測評意見。人事教育處統一時間召開由考核領導小組成員參加的考核會議,本著事實求是、公平、公正、科學的態度對各單位的考核目標進行民主測評打分,其中,考核組局領導打分占總分的60%,考核組其他成員打分占總分的40%。
對各單位的考核結束後,考核領導小組根據測評情況,提出考核等次建議,提交局黨組審定。
四、測評標準
目標考核滿分為120分,其中:重點工作50分,日常工作50分,改革創新工作20分。重點工作、日常工作優秀各為50分,良好各為40分,一般各為30分,較差各為20分。改革創新工作優秀為20分,良好為15分,一般為10分,較差為0分。
五、考核等級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檔次。得分在105分以上的為優秀; 90—104分的為良好; 71—89分的為一般; 70分以下的為較差檔次。各中心台、機關處室、直屬事業單位分別評出考核結果。
六、考核領導小組組成
考核領導小組由局領導、機關處室、正處級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工代表組成。職工代表人數不少於3人。局考核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由局人事教育處承擔。考核評比票最後由監察處封存。
七、獎懲辦法
對年度考核為優秀的單位給予一次性獎金獎勵。機關處室、直屬事業單位、中心台分別考核優秀的前二名作為先進處室、先進單位向局黨組推薦;但處級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年度調研報告被評為最差10名的,即使得分在前二名也不作為先進處室、先進單位向局黨組推薦。對年度考核被評為較差檔次的,予以通報批評,主要領導寫出書面檢查及整改措施。
各單位工作人員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無論得分多少,該單位一律不能評為優秀檔次:
(一)有違反黨紀、政紀受到處分的;
(二)有弄虛作假、失職瀆職行為並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有違反計畫生育政策的;
(四)有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
八、考核時間
考核時間為次年1月10日前,由局人事教育處負責組織實施。
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河北省地震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目標考核辦法(試行)》(冀震發〔2006〕56號)同時廢止。本辦法由河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處負責解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