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匯總人員基礎資料庫中心庫的通知

《關於匯總人員基礎資料庫中心庫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文日期是2008年03月2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匯總人員基礎資料庫中心庫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人發[2004]68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 成文日期:2008年03月24日
檔案全文
各市人事局,省直各單位:
人員基礎資料庫建設是我省人事信息化建設的基礎性工作之一,是建立智慧型化人事人才決策管理系統和數位化辦公平台的數據保障。為加強全省人員基礎資料庫建設,省人事廳相繼印發了冀人發[1998]353號、冀人發[2000]74號、冀人字[2002]150號等檔案,對各單位如何做好這項工作提出了要求。目前,多數單位已經建立了本單位的人員資料庫,並在實際工作中發揮了較好的作用。為了好的發揮資料庫的作用,促進人事人才管理的規範化、智慧型化,為全省人事人才工作的科學化、現代化管理創造條件,我們又下發了冀人發[2004]35號檔案,提出了建立省、市、縣三級人員基礎資料庫中心庫的要求。同時,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印發<河北省電子政務建設總體規劃實施意見>的通知》(冀辦字[2004]40號),提出建設人才信息系統。建設人員基礎資料庫中心庫是建立人才信息系統的基礎性工作和核心內容。為儘快完成中心資料庫的建設工作,現通知如下:
1、各市人事局將市級中心庫中已匯總數據、省直各單位將已經完成的資料庫,儘快上報到省人事廳。
2、對於各市、省直各單位上報的數據,不符合省級中心資料庫規範的,要儘快予以修改完善,然後匯入省級中心資料庫。
3、各市、省直各單位資料庫中依據省人事廳下發的檔案沒有完成的部分,要作出時間和進度安排並及時上報省人事廳。
4、各市人事局要加強對所屬各縣、各單位資料庫建設工作的督促、指導,要儘快完成本地區資料庫建設工作。
5、各市、省直各單位要提高對建立人員基礎資料庫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要加強領導,積極組織實施,把人事人才工作的信息化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聯繫人:周向軍
河北省人事廳
二〇〇四年八月二十日
責任部門:人事廳人事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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