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高速公路服務設施建設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2009年1月23日,交通運輸部以交公路發〔2009〕31號印發《關於加強高速公路服務設施建設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提高思想認識,實現科學發展;明確建設原則,提高服務品質;科學布局規劃,保證服務功能;合理控制規模,提高設計質量;嚴格基建程式,規範建設行為;加強運營管理,提升服務質量6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高速公路服務設施建設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 發布時間:2009年1月23日
  • 發布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關於加強高速公路服務設施建設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交公路發〔2009〕3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委),上海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局:
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區等服務設施是高速公路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滿足旅客和車輛需求,提高交通安全,提供應急服務等具有重要作用。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規範和指導服務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統一對服務設施功能、定位的認識,充分發揮設施作用,節約土地,節省投資,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思想認識,實現科學發展
 1.高速公路服務設施是交通運輸行業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視窗,直接關係到廣大百姓的便捷出行,對滿足駕乘人員生理、心理需求,有效預防司機疲勞駕駛,為車輛提供加油、維修等服務,消除安全隱患,以及在抗擊自然災害等應急情況下提供特殊服務等,起著重要作用。高速公路服務設施服務範圍廣,社會影響面大,建設好、管理好服務設施,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實現公路交通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
2.高速公路服務設施與項目所在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消費觀念、交通流量等有關,涉及投資、土地、環保、管理等各個方面。建設好、管理好服務設施,對充分發揮高速公路的服務功能,提高服務水平和經濟效益,提高土地資源利用率,促進經濟發展等具有重要意義。各地交通主管部門及設計、建設、管理等有關單位,要提高對做好高速公路服務設施建設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全面加強各相關環節的工作。
二、明確建設原則,提高服務品質
 3.高速公路服務設施建設管理,堅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保證功能、準確定位,強化管理、科學發展”的原則。
——統籌規劃、合理布局。高速公路服務設施的建設,應根據區域路網建設規劃和交通流特性,做到服務設施規劃布局與路網布局規模相結合,項目服務設施布設與單點服務設施規模相統籌。合理控制建設規模,保證服務、發揮功能,減少占地、節省投資,提高規模效益。
——保證功能、準確定位。服務設施的功能定位,以提供公益服務為主,以滿足高速公路使用者短暫休息、餐飲服務、信息查詢及車輛加油、維修等基本需求為目的。其他服務功能,根據交通需求與建設環境等因素,嚴格控制。
——強化管理、科學發展。堅持“建設是發展,管理也是發展”的理念,加強規劃、安全、應急等環節管理工作,提高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積極推進服務設施管理規範化、科學化和信息化,提高服務設施的管理水平和應急服務能力。
三、科學布局規劃,保證服務功能
 4.高速公路服務設施建設,要在總結國內外經驗的基礎上,廣泛調查、充分論證,結合項目區域經濟發展和交通特點,科學規劃,統籌布局,在一定規模路網範圍內,考慮服務設施總需求,合理確定服務設施間距、選址以及單點規模,有計畫、分步驟地建設實施。
5.國家高速公路以及城市密集區、通往大型旅遊景點等交通量較大的區域高速公路,服務區間距不宜大於50公里。在兩個服務區之間,可根據交通量等情況,設定以提供休息、停車場、公共廁所為主的停車區。
6.高速公路服務設施的功能可分為基本功能和延伸功能。基本功能是為滿足駕乘人員長途旅行中基本的生理、心理需求,滿足車輛加油、維修需求等提供的服務功能。延伸功能是超出基本功能以外的個性化、多樣化服務功能。
7.高速公路服務設施的建設,應以保證基本功能為主,不刻意追求延伸功能,不追求商業利益。以旅遊、房地產開發、度假服務等經營為主要目的的服務設施建設,不適用國家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土地等優惠政策。
四、合理控制規模,提高設計質量
 8.高速公路服務設施的占地面積及建築設施規模,應根據所服務路段設計交通量、交通組成、建設環境、用地條件等因素,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和技術規範的規定,科學合理確定。一般情況下,以預測的第20年使用交通量確定徵用土地面積,以預測的第10年使用交通量控制建築設施規模。
9.高速公路服務設施的建設規模和建築風格,要根據當地土地、環境等建設條件,體現區域性、民族性、差異性。要遠近結合、適度超前,避免貪大求洋、標新立異、盲目建設。既滿足交通服務需要,又體現節約、環保的要求。
10.高速公路服務設施的具體地址,要根據功能和規模要求,選擇在不占土地或占用土地少、主體工程簡單、地質水文條件好、建設投資節省、自然環境優美的地方。在保證交通安全的情況下,儘量與其他設施共建公用。
11.要根據地形地物條件,因地制宜,合理確定服務設施總體布設形式。對布設於高速公路主線兩側的分離式服務設施,不追求主線兩側服務設施的功能和布置完全對稱。對兩側交通量及其組成存在較大差異的,也可設計成單側集中式。
12.根據旅客需求和交通流特點,合理確定服務設施各功能區的建築規模和布設位置,保證旅客使用方便,交通安全有序,並力求總體布局緊湊、使用高效。不鼓勵利用主要空間面積建設 草坪、花壇等,增加綠化率。
五、嚴格基建程式,規範建設行為
 13.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對服務設施的用地、投資和建設標準嚴格把關,確保服務設施科學規範建設;實施過程中,未經批准,不得擴大規模、變更功能或建設地點;工程交(竣)工驗收階段,應對服務設施的建設規模和標準進行認真核驗,超規模、超標準建設的,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前不得投入使用。
14.設計單位應努力提高設計質量和水平,建設單位應嚴格按批准的標準和規模建設,確保設計方案充分體現國家方針政策,在保證服務設施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儘量節約用地、節省投資、保護環境,提高經濟效益。
六、加強運營管理,提升服務質量
15.加強基本功能設施的管理。對小賣部、餐廳、加油站等具有經營性質的服務設施,所得收益,屬政府還貸公路的,按規定上繳財政專戶,納入年度預算並按規定用途安排使用;屬經營性公路的收益,按國家有關財務管理規定執行。採用租賃、對外承包經營管理方式的,其收益應納入單位預算管理。
16.高速公路服務設施內導向標示標牌應清晰美觀、簡潔適用。鼓勵服務設施使用電子顯示、電子監控設備等,提高服務設施的自動化程度和動態監控能力。鼓勵加快服務設施公共服務信息平台建設,提高道路運輸綜合服務能力。
17.按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要求,發揮高速公路服務設施在搶險救災、交通戰備和應對突發、緊急事件中的作用,為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全面提高應急服務能力作貢獻。
18.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規範服務設施運營管理,不斷提高服務意識和質量,堅持文明服務,嚴格執行價格政策,保證食品衛生、環境整潔有序。努力營造和諧的服務環境,為司乘人員提供安全、便捷、周到的服務。
發布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發布時間: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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