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高校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工作的意見

關於加強高校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工作的意見

《關於加強高校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工作的意見》是中央社會工作部、教育部、法務部聯合印發的意見,於2024年6月14日通過。

《意見》提出引導高校師生利用課餘時間在學校、社區、偏遠鄉鎮和農村牧區開展法律諮詢等活動。

基本介紹

通知發布,內容全文,答記者問,政策解讀,

通知發布

中央社會工作部 教育部 法務部關於印發《關於加強高校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社會工作部、教育廳(教委)、司法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社會工作部、教育局、司法局,教育部直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中央司法警官學院:
為認真貫徹實施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新時代志願服務體系的意見》《關於加強新時代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的意見》,鼓勵和引導高校師生積極參與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強化法學實踐教育,中央社會工作部、教育部、法務部制定了《關於加強高校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工作的意見》,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中央社會工作部 教育部 法務部
2024年6月14日

內容全文

關於加強高校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工作的意見
為認真貫徹實施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新時代志願服務體系的意見》《關於加強新時代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的意見》,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志願者管理辦法》,鼓勵和引導高校師生積極參與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強化法學實踐教育,現就加強高校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重視和加強第二課堂建設,鼓勵和引導高校師生積極投身法律援助志願服務事業,推動法律援助志願服務與法學教育雙融雙促,提升法治人才培養質量,為發展法律援助事業、維護人民民眾合法權益、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到2025年,高校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工作機制基本健全,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規範化建設基本完成。到2035年,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工作成為高校法學師生實踐教育的重要陣地,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高校法律援助志願服務體系初步形成。
二、重點工作
(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司法行政部門會同教育部門根據當地高校規模布局和人民民眾法律援助需求,做好本行政區域內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的統籌規劃,指導法律援助機構依託具備條件的高校設定法律援助工作站。高校要整合現有法律診所、學生社團等資源,為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必要工作場所,配備辦公設備、服務設施以及工作站標識標牌等,為志願服務開展提供必要的經費支持。具有律師執業資格或者法律職業資格的師生,可以到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司法行政部門研究制定工作站相關規範,推動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標準化建設。
(二)招募法律援助志願者。司法行政部門統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法律援助志願者招募、註冊等工作。法律援助機構及接受委託的高校根據《法律援助志願者管理辦法》,結合工作需要制定法律援助志願者招募計畫、發布招募信息,招募法律援助志願者。高校從事法學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員,法學專業、具備法律知識的社會學、心理學等相關專業或者通曉特殊語種、手語的學生,經招募單位審核後,在全國志願服務信息平台自行註冊或通過招募單位註冊,成為法律援助志願者。
(三)提供多層次多樣化服務。法律援助志願者可以根據自身專業知識和技能情況,依法為經濟困難公民和符合法定條件的其他當事人提供法律諮詢、代擬法律文書等法律援助服務。支持高校依託法律援助機構和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法學實踐基地,組織法律援助志願者到法律援助機構交流實習,參與法律援助培訓、案件質量評估、理論研究、制度建設研究等法律援助志願服務活動。高校師生可以根據自身專業優勢和個人特長,結合當地需求,在法律援助機構的指導下,提供語言翻譯、心理疏導、普法宣傳等法律援助相關服務。
(四)參與法律援助案件辦理。具有律師執業資格的高校師生,可以法律援助志願者身份接受法律援助機構指派,承辦法律援助案件。接受指派的高校師生,可以與高校法學專業學生組成辦案團隊辦理案件。高校法學專業學生可以輔助承辦律師,參與案件辦理相關工作,熟悉司法活動流程。參與案件辦理的法律援助志願者,可領取法律援助機構發放的差旅費等直接費用。
(五)創新志願服務方式方法。結合每年“3·5學雷鋒日”“12·5國際志願者日”等時間節點,定期開展“法援惠民生·志願者同行”專項活動。鼓勵高校與法律援助機構結合當地實際,通過建立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團、成立高校法律援助聯盟、開展學術實踐項目等,組織志願者到法律人才短缺的地區開展法律援助志願服務,促進法律服務資源跨區域流動。引導高校師生利用寒暑假、周末等課餘時間在學校、社區、偏遠鄉鎮和農村牧區開展普法講座、法律諮詢等活動,或者利用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網等平台開展網路普法、線上法律諮詢等服務。
(六)強化志願服務成果運用。支持有條件的高校將法律援助納入法學院校人才培養方案和實習實訓環節,提高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在法學專業實踐教學學分中的比重。建立法律援助志願服務成果轉化機制,支持高校學生以法律援助志願服務相關課題參加論文評選、創業競賽等活動。支持高校設定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服務技能等相關課程,將法律援助法納入法律職業倫理課程內容,強化法律援助相關學科專業建設,推動理論研究與實踐成果相融合。依照有關規定,依託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重點建設200個左右法律援助實踐教育培養基地(含100個左右西部基層法律援助實踐教育培養基地)。
(七)健全工作監督管理制度。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要加強志願者的日常管理,健全完善準入退出、統計報送、檔案管理、質量監督、學習培訓等制度,定期向法律援助機構和高校報告工作,自覺接受業務指導和監督。司法行政機關、法律援助機構要將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情況納入數據統計和統一管理,定期調研高校法律援助工作,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困難問題。
(八)推行服務記錄評價機制。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負責記錄高校師生法律援助志願服務信息,並出具志願服務記錄證明。高校要構建志願服務記錄評價體系,靈活採用記錄式、學分式、星級式等評價方法,形成科學評價結果,並納入“第二課堂成績單”,成為師生評獎評優、推優入黨、升學就業以及用人單位選人用人等的重要參考。在校學生法律援助志願服務表現突出的,優先推薦參加大學生法律援助律師專項計畫。
三、組織保障
開展高校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工作,是加強法學實踐教育、擴大法律援助供給、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舉措。各地社會工作、教育和司法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強化協同配合,主動匯報工作開展情況和工作成效,積極爭取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政策支持。要加強工作保障,在教育部門、司法行政部門及高校的指導監督下,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由社會資金出資的高校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基金。支持與社會組織合作,依法開展募捐活動,為志願服務提供支持。要加強推廣宣傳,對組織管理規範、服務效果明顯、業績貢獻突出的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及志願者,按照黨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大力宣傳高校法律援助志願服務的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講好志願者故事。

答記者問

中央社會工作部、教育部、法務部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高校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央社會工作部、教育部、法務部有關部門負責人就《意見》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意見》出台的背景和意義是什麼?
答:黨中央高度重視志願服務、法律援助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志願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為做好新時代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黨的二十大對完善志願服務制度和工作體系作出部署,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加強志願服務提出明確要求。法律援助志願服務是法治社會建設的重要方面,也是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規定,國家鼓勵和規範法律援助志願服務,高等院校從事法學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員和法學專業學生可以提供法律援助志願服務。2023年,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加強新時代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的意見》,對強化法學實踐教學、推動法學院校與法治工作部門在法治人才培養各環節深度銜接等提出要求。2024年,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健全新時代志願服務體系的意見》,對志願服務動員、供給、隊伍組織、陣地建設等志願服務工作作出總體部署,並對包括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在內的行業志願服務工作提出具體要求。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我們在總結近年來各地高等院校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研究出台了《意見》。《意見》的出台,將進一步鼓勵和引導高校師生積極投身法律援助志願服務事業,推動法律援助志願服務與法學教育雙融雙促,提升法治人才培養質量,為發展法律援助事業、維護人民民眾合法權益、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問:請介紹一下《意見》的起草過程?
答:近年來,各地司法行政部門積極與高校開展合作,大批高校師生參與到法律援助志願服務中,為推動法律援助高質量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為落實好黨中央關於發展志願服務、擴大法律援助社會投入、深化法治人才培養的新要求,法務部聯合中央社會工作部、教育部,圍繞做好新形勢下高校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工作進行深入調研,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多次就重點問題研究論證,在此基礎上制定了《意見》。
我們在《意見》制定過程中,一是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科學指引,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志願服務、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高校法律援助志願服務體系。二是堅持嚴格依法。根據法律援助法等法律規定和《志願服務條例》《法律援助志願者管理辦法》,細化高校法律援助志願服務的內容、形式、管理等方面要求。三是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當前高校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工作存在的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管理制度不夠健全、保障激勵機制不夠完善等問題,健全高校法律援助志願服務體系。四是堅持改革創新。將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與改革發展高校法學教育緊密結合,吸收地方的成熟經驗和做法,加強分類指導,強化能力訓練,創新法學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的銜接機制。
問:《意見》在加強高校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工作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為鼓勵和引導高校師生積極投身法律援助志願服務事業,《意見》提出以下重點措施。
一是加大政策引導。《意見》明確,在最佳化志願服務資源配置方面,計畫在全國建設法律援助實踐教育重點培養基地。在服務重點對象和區域方面,鼓勵高校與法律援助機構組織志願者到法律人才短缺的地區開展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引導高校師生利用課餘時間在學校、社區、偏遠鄉鎮和農村牧區開展法律諮詢等活動。
二是夯實工作基礎。《意見》提出,在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方面,司法行政部門要會同教育部門指導法律援助機構依託具備條件的高校設定法律援助工作站;高校要整合現有法律診所、學生社團等資源,提供服務保障;司法行政部門推動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規範化建設。在健全工作制度方面,要求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強志願者的日常管理,健全完善準入退出、質量監督、學習培訓等制度,自覺接受業務指導和監督。
三是創新方式方法。《意見》要求,在法律援助志願者服務內容方面,法學專業、具備法律知識的社會學、心理學等相關專業或者通曉特殊語種、手語的學生,可以成為法律援助志願者,在法律援助機構的指導下,提供語言翻譯、心理疏導、普法宣傳等法律援助相關服務。在建立多樣化服務方面,支持高校依託法律援助機構和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法學實踐基地,組織法律援助志願者到法律援助機構交流學習,參與法律援助培訓、案件質量評估、理論研究等法律援助志願服務。高校法學專業學生可以輔助承辦律師,參與案件辦理相關工作,熟悉司法活動流程。
四是強化成果運用。《意見》明確,在建立激勵機制方面,支持有條件的高校將法律援助納入法學院校人才培養方案和實習實訓環節,提高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在法學專業實踐教學學分中的比重。在建立成果轉化機制方面,支持高校學生以法律援助志願服務相關課題參加論文評選、創業競賽等活動,支持高校設定法律援助相關課程,推動理論與實踐成果相融合。
問:近年來,法務部、教育部在開展高校法律援助志願服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近年來,法務部、教育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把握新時代新征程法律援助和志願服務的新要求,鼓勵和引導高校師生積極投身法律援助志願服務事業,取得了積極成效。一是組織開展“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法務部連續十五年組織開展“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招募大學生等法律援助志願者運用自身專業知識和技能,無償為法律服務資源缺乏地區的民眾提供法律諮詢、代擬法律文書、開展法治宣傳等志願服務,推動加強法學專業學生實踐教育和法律援助事業均衡發展。二是開設法律援助相關課程併線上推廣。教育部修訂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教學質量國家標準,將“法律職業倫理”課程列入法學類專業核心必修課。支持高校開展法律援助相關專業建設和課程建設,開設“法律診所”等法律援助相關課程。鼓勵高校建設法律援助相關數位化課程,將開設的“診所式法律教育”等法律援助相關課程上線國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供全國高校師生和社會學習者使用。三是推動法學教育與法律實務深度融合。支持高校聯合司法行政等法治實務部門,協同建設法律援助相關課程,共建法學智慧型教育平台,將法學實踐中的數位化案例資源引入高校教育教學。支持高校師生在法律援助機構實習、在法律援助工作站(點)值班,提供法律諮詢、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推動法律援助志願服務成為高校法學師生實踐教育的重要陣地。目前,全國法律援助機構已依託高校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400餘個,6.2萬名法律援助志願者活躍在法律援助服務一線,為擴大法律援助供給、保障困難民眾合法權益、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作出了積極貢獻。
問:在推動《意見》貫徹落實方面有哪些舉措?
答:開展高校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工作,對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完善以實踐為導向的法學院校教育培養機制、推動志願服務體系建設具有重要意義。我們將把抓好《意見》落實作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的一項重要任務,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一是加強政策支持。各地社會工作、教育和司法行政部門在黨委領導下,強化協同配合,主動匯報高校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工作的開展情況和工作成效,積極爭取有關政策支持,努力營造良好發展環境。二是強化社會參與。指導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探索,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通過多種方式依法參與,為高校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工作提供資金人力等方面支持。三是加強推廣宣傳。對組織管理規範、服務效果明顯、業績貢獻突出的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及志願者,按照黨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講好志願者故事,大力宣傳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提高高校法律援助志願服務的社會影響力。

政策解讀

《意見》提出,到2025年,基本健全高校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工作機制,基本完成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規範化建設。到2035年,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工作成為高校法學師生實踐教育重要陣地,初步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高校法律援助志願服務體系。
《意見》提出了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招募法律援助志願者、提供多層次多樣化服務、參與法律援助案件辦理、創新志願服務方式方法、強化志願服務成果運用等八個方面工作要求,強調各地社會工作、教育和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工作保障,強化協同配合,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據了解,全國法律援助機構已依託高校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400餘個,全國共有在冊法律援助志願者6.2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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