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證券期貨業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

《關於加強證券期貨業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是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標準化工作的總體部署,進一步推動證券期貨業標準化工作高質量發展,提出的意見。由中國證監會、國家標準委於2023年11月2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證券期貨業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
  • 印發機構:中國證監會、國家標準委
  • 印發日期:2023年11月2日
意見全文,內容解讀,

意見全文

關於加強證券期貨業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
中國證監會各派出機構,各交易所,各下屬單位,各協會,會內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管局(廳、委):
標準是經濟活動和社會發展的技術支撐,是國家基礎性制度的重要方面。近年來,我國資本市場標準化工作取得長足進步,在規範業務發展、提高市場效率、降低行業成本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標準化工作的總體部署,進一步推動證券期貨業標準化工作高質量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實施《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緊緊圍繞“打造一個規範、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總目標,聚焦中國特色現代資本市場建設需要,充分發揮標準化在推進資本市場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性、引領性作用,增強全行業標準化意識,健全完善資本市場標準化體系,加快重點標準有效供給,提升標準貫徹實施成效,為加快構建資本市場新發展格局、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
(一)標準化支撐作用更加顯著。以標準化支撐行業數位化轉型和資本市場數據要素化,資本市場業務發展、合規風控、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標準全覆蓋,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標準體系基本建成。
(二)標準化質量水平大幅提升。實現標準化工作統籌管理,發布一批市場急需的業務和技術標準,開展一批著眼未來的標準課題研究,實施一批依託標準的檢測認證、試點示範,強制性國家標準平均制定周期不超過24個月,推薦性標準平均制定周期不超過18個月,標準化對行業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質量效益充分顯現。
(三)標準化發展基礎更加牢固。建成一批綜合性、專業性標準化服務與推廣平台,標準數位化程度不斷提高。建立一支高素質行業標準化人才隊伍,構建完成多層次標準化人才培養體系,標準化溝通交流與協作機制發揮更好效用。培養一批具有先進標準化治理能力的行業機構,實現標準化標桿示範效應。
三、主要任務
(一)推動業務與標準化深度融合
推動證券、基金、期貨和債券業務標準化工作。以證券經紀業務、期貨經紀業務、投資銀行業務、證券投資諮詢業務、期貨投資諮詢業務、資產管理業務(包括但不限於公募基金管理、私募基金管理、期貨資產管理)等為重點,積極開展相關業務標準研製,構建覆蓋證券、基金、期貨和債券等金融產品的標準支撐體系。結合各類業務特色,將行業經驗或優秀案例通過業務標準的形式予以固化,加強標準套用試點建設,形成業務標準化示範推廣體系。
發揮標準化引領作用,在研發新業務時明確採用已有適用標準,並同步修訂不適用標準及研發新業務需要的新標準,前瞻性地規範業務、流程、數據等接口標準,引導新業務套用研發機構采標及參與制修訂標準,以標準引領業務創新,促進行業降本增效。
(二)培養行業主體標準化工作意識
按照“管業務必須管標準”原則,將標準化工作與業務監管工作密切結合。中國證監會各業務監管部門要提高運用標準的意識和能力,加強與全國金融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證券分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證券分委會)合作,共同推進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制修訂工作。促進監管規則與標準的有機銜接,加大標準執行力度,政策制定、行政許可等要積極引用標準和有效使用標準。
充分發揮行業協會職能,將標準工作與自律管理工作密切結合。大力發展團體標準,鼓勵行業協會制定反映各參與主體共同需求的證券期貨基金領域團體標準,推進團體標準套用示範,逐步增強自律規則與標準的有機銜接,自律規則制定、評估評價等要積極引用標準和有效使用標準。
鼓勵證券期貨交易所等行業核心機構依託標準化加強行業基礎設施建設,通過標準形式規範內部運作、業務發展和技術接口等,充分考慮技術接口的通用性和兼容性,為市場參與者提供更多標準接口的互聯互通服務,進一步提高機構間信息流通效率,降低市場總體成本。
鼓勵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息技術系統服務機構等積極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支持經營服務機構參與標準試點示範,提升機構規範運作水平和服務質量。鼓勵經營服務機構將良好實踐提煉總結為企業標準,積極參與企業標準“領跑者”活動,支持經營服務機構聯合科研機構等建立標準合作機制,提升企業競爭力。
(三)加強重點領域標準供給
服務資本市場改革發展,重點加強交易、信息披露電子化、監管數據報送等領域標準建設;服務資本市場風險防控,重點加強跨市場、跨行業、跨境風險防範化解等領域標準建設;服務投資者保護工作需要,重點加強投資者維權救濟、投資者適當性等領域標準建設;服務資本市場數位化轉型,重點加強金融科技、數據治理、人工智慧等領域標準建設;服務資本市場綠色發展,重點加強綠色金融領域標準建設;服務資本市場基礎性工作,重點加強金融術語、業務編碼、知識庫等領域標準建設。
(四)健全標準化工作體系
充分發揮證券分委會作用,加強證券期貨業跨領域標準統籌協調。完善標準化工作管理制度,及時修訂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專業工作組管理辦法等基礎性檔案。健全多層次標準體系,統籌推進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保持標準相互銜接,避免標準之間的衝突和重複建設。加強標準課題研究,縮短標準研製時間,加快標準升級疊代,提升標準質量。提升標準治理水平,按照國家標準管理要求,定期對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進行全面梳理,集中開展滯後老化標準的複審和修訂,解決標準缺失、矛盾交叉等問題,確保標準的先進性和權威性。
(五)加強標準貫徹實施力度
建立健全檢測認證、評估評價等相結合的標準實施評價機制,開展常態化標準套用試點工作,完善對標達標工作機制,推出一批標準實施評估典型範例。建立標準實施調查統計制度和實施信息反饋制度,及時把握標準實施狀況。培育壯大行業標準檢測、認證經營主體,引導經營服務機構積極參與認證,持續推動認證結果廣泛採信,發揮檢測認證工作支持監管、服務市場的功能。加強重點標準的試點套用,支持標準牽頭單位建設標準試驗驗證平台,驗證標準的先進性、適用性、有效性。加強標準成果的共享與推廣,鼓勵豐富“標準雲課”內容,進一步發揮權威標準解讀優勢,鼓勵行業機構承建行業標準化套用服務平台,提供案例分享、最佳實踐、實施指南、技術指導等服務。行業核心機構要強化信息交換標準的實際套用,建設基於標準的行業信息交換服務平台,實現標準與平台的協同發展,引導經營服務機構標準化發展。培育發展標準化文化,強化標準化宣傳培訓,深入開展重要標準解讀和套用推廣,講好標準化故事。
(六)加強標準化人才培養
鼓勵行業核心機構、經營機構和信息技術系統服務機構等配備標準化總監、標準專員,明確標準化總監、標準專員崗位職責。標準化總監和標準專員,一般由具備標準化相關職業技能相應等級水平的專業人員擔任。鼓勵相關高層管理人員擔任或兼任標準化總監,運用標準化手段提升管理水平,促進形成優質產品和服務品牌。健全標準化激勵機制,加強標準化專家隊伍建設,內訓和外訓形式相結合,構建階梯式人才成長體系,加大標準化青年人才培養,支持標準化總監等標準化人才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對證券期貨業標準化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促進行業形成標準化工作合力。加強證券分委會對行業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提升證券分委會秘書處的服務保障能力,有步驟、有重點地推進標準化工作。
(二)加強督促落實。各單位各部門要將本意見主要任務與日常監管、業務發展有效銜接、同步推進,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證券分委會要會同相關監管部門共同研究標準化工作考核評價指標,對行業核心機構、協會、經營服務機構標準化工作進行績效評價,研究對在標準化方面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給予分類評價加分等激勵政策。
(三)加強資源保障。各單位各部門要加大標準化工作投入,為標準制定、課題研究、認證評估、培訓交流等提供經費保障,鼓勵配備與其規模、管理水平、創新能力等相適應的標準化總監、標準專員。行業核心機構應當設定標準化工作組,配備標準化專業人才,提升標準化相關人員的業務素養和專業技能。鼓勵有條件的行業經營服務機構設定標準化工作專崗,並為相關人員組織本單位標準化工作和參與行業標準化工作提供支持。
中國證監會    國家標準委
2023年11月2日

內容解讀

近日,證監會和國家標準委聯合發布《關於加強證券期貨業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等方面內容,對證券期貨業標準化發展作出全面部署,是資本市場標準化工作中長期規範化、科學化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指導性檔案。
《指導意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循《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總體要求,緊緊圍繞“打造一個規範、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總目標,聚焦中國特色現代資本市場建設需要,為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技術支撐。
《指導意見》提出了三方面工作目標,明確了行業標準化發展方向。一是在標準化支撐作用更加顯著方面,以標準化支撐行業數位化轉型和資本市場數據要素化,推動建成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二是在標準化質量水平大幅提升方面,加強標準化工作統籌管理,發布市場急需標準,開展標準課題研究,實施標準檢測認證、試點示範,有效縮短標準平均制定周期,充分顯現標準化對行業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質量效益。三是在標準化發展基礎更加牢固方面,建成一批綜合性、專業性標準化服務與推廣平台,建立一支高素質行業標準化人才隊伍,培養一批具有先進標準化治理能力的行業機構。
《指導意見》明確了行業標準化工作的主要任務。一是推動業務與標準化深度融合。構建覆蓋證券、基金、期貨和債券等金融產品的標準支撐體系,加強標準套用試點建設,形成業務標準化示範推廣體系。二是培養行業主體標準化工作意識。堅持系統觀念,監管部門、核心機構、協會、經營服務機構等共同推動標準化工作,進一步強化各方標準化工作職責。證監會各業務監管部門要將標準工作與業務監管工作密切結合,促進監管規則與標準的有機銜接。三是加強重點領域標準供給。通過及時、科學、有效的標準供給,服務資本市場改革發展、服務資本市場風險防控、服務行業數位化轉型、服務行業綠色發展、服務行業基礎性工作。四是健全標準化工作體系。發揮全國金融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證券分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證券分委會)作用,加強行業跨領域標準統籌協調,完善標準化制度,健全多層次標準體系,加強標準課題研究,提升標準治理水平。五是加強標準貫徹實施力度。建立健全標準實施評價機制,推出一批標準實施評估典型範例,建立標準實施調查統計和信息反饋制度,培育壯大行業標準檢測、認證市場主體,加強重點標準的試點套用,加強標準成果的共享與推廣,強化行業核心機構對信息交換標準的實際套用,培育發展標準化文化。六是加強標準化人才培養。鼓勵配備標準化總監、標準專員並明確崗位職責,鼓勵運用標準化手段提升管理水平,健全標準化激勵機制,構建階梯式人才成長體系,加大標準化青年人才培養。
《指導意見》提出了具體保障措施。首先是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對證券期貨業標準化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加強證券分委會對行業標準化工作的指導。其次是加強督促落實,各單位各部門要確保《指導意見》任務落到實處,證券分委會要會同相關監管部門共同研究建立標準化工作考核評價機制。第三是加強資源保障,各單位各部門要加大標準化工作投入,提供經費保障,鼓勵設定標準化工作組或專崗,為組織本單位標準化工作和參與行業標準化工作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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