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汛期飲用水水源環境監管工作的通知

2023年8月,生態環境部印發《關於加強汛期飲用水水源環境監管工作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汛期飲用水水源環境監管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生態環境部
內容解讀
《通知》指出,2023年入汛以來,一些地方出現極端降雨過程,引發洪澇和地質災害,對飲用水水源環境監管帶來了新挑戰。要求各地迅即採取有效措施,切實防範汛期和退水期發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全力保障飲用水水源環境安全。
《通知》提出三項工作要求。一是加強飲用水水源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全面排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准保護區及上游地區的污染源,對可能影響飲用水安全的製藥、化工、製革、電鍍、冶煉等重點行業、重點污染源及危險廢物、尾礦庫和化學品等,強化監督管理,指導督促有關單位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化解環境風險。二是強化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預警。針對存在風險隱患的水源,要加密監測,及時掌握水質變化狀況,嚴防汛期跨界突發環境事件威脅供水安全。三是妥善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加強汛期應急值守,保持通訊暢通,關注雨情、水情和可能影響飲用水水源環境安全的情況,及時研判分析並報告、通報信息。根據汛期特點,完善重點河流環境應急“一河一策一圖”,細化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應急措施,儲備應急物資,有效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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