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繼委辦發[2014]02號
各省(區、市)衛生計生委(衛生廳局)及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有關委屬單位及學術團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基地,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申報、認可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公布2014年第二批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3036項(附屬檔案1)和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基地項目456項(附屬檔案2),總計3492項。項目通過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網站、中華醫學會網站和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網上申報及信息反饋系統予以公布。所公布項目如系非備案項目及非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基地項目,且2015年擬繼續舉辦,可按項目備案的規定要求申報2015年項目備案。
請各省(區、市)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和有關委屬單位及學術團體等單位加強對項目舉辦單位的管理和項目舉辦過程的監管,有效防範、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舉辦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的單位要嚴格遵照《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申報、認可辦法》和《繼續醫學教育學分授予與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不得隨意更改項目編號、名稱、內容、所授學分等;培訓班收取費用要符合相關部門的規定,不得以盈利為目的;項目舉辦過程規範、守法;如違反有關規定,將給予嚴肅處理。
各主辦單位要主動接受項目舉辦地省級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的監管,主辦單位應在項目舉辦2周前將項目編號、辦班通知、日程等相關資料報項目舉辦地省級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備案,並於項目舉辦結束後2周內通過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網上申報及信息反饋系統,報送項目執行情況的相關信息,主要包括本年度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執行情況總結匯報表(附屬檔案3)、項目活動日程表、考試試題、學員通訊錄(請使用系統提供的Excel模板建學員通訊錄)及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教材使用情況簡介表(附屬檔案4)。
2014年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學分證書管理和發放按全國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繼續醫學教育工作座談會會議紀要》的通知(全繼委辦發【2010】02號) 執行。各省(區、市)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等有關單位要繼續完善信息化管理工作,逐步實現“電子證書”信息化管理。
附屬檔案:1.2014年第二批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網上公布).pdf
2.2014年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基地項目(網上公布).pdf
3.本年度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執行情況總結匯報表.doc
4.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教材使用情況簡介表.doc
5.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等地址及聯繫方式.doc
全國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辦公室
(代章)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