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寧波市人民政府【發布文號】甬政發〔2010〕3號【發布日期】2010-01-07【生效日期】2010-01-07【失效日期】【所屬類別】政策參考【檔案來源】寧波市關於公布江北區2009年新擴建煙塵控制區的通知(甬政發〔2010〕3號)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根據國務院《城市煙塵控制區管理辦法》和浙江省《煙塵控制區驗收辦法》,市環保局已對江北區2009年新擴建的13.8平方公里煙塵控制區進行了驗收,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予批准公布。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認真落實管理措施。二○一○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