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3年第一批省級掛牌督辦案件有關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環境保護廳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3年05月2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2013年第一批省級掛牌督辦案件有關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 冀環法〔2013〕130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環境保護廳河北省環保廳
- 發布日期: 2013年05月27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環保局:
2013年2月份以來,省環保廳在全省組織開展了整治違法排污“三查”行動,發現部分企業存在違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污染物超標排放、不落實環保部門行政管理要求及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後生產設備等環境違法行為及問題。為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督促各地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經省環保廳研究,決定對21起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實施省級掛牌督辦,並在新聞媒體予以公布。現將掛牌督辦案件名單和督辦要求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依法從嚴、從速處理,限期三個月內完成各項督辦要求。
在掛牌督辦事項完成後,由所在地設區市環保局組織驗收,並將解除掛牌督辦書面申請(附整改驗收、行政處罰文書和落實情況等相關材料)報省環保廳。
附屬檔案:2013年第一批省級掛牌督辦環境違法案件
河北省環境保護廳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