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城市排水防澇有關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城市排水防澇有關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3年08月0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城市排水防澇有關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城〔2013〕43號
  • 發布日期:2013年08月07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規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城管局(城管委、公用局)、氣象局,承德、衡水市水務局:
為有效防範城市內澇,最大限度減少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遙紋達好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23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城市排水防澇工作的實施意見》(冀政辦〔2013〕10號)要求,現就做好城市排水防澇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開展信息調查,確定城市內澇致災臨界雨量。2013年底前,城市排水防澇主管部門要完成對現有防澇設施、受納水體、管網等信息的普查和評估工作,詳細調查城市地表徑流、嚴重積水及易發內澇地段、積水深度等情況,全面評估城市排水防澇能力。氣象部門要利用城市雨量站和雷達估測降水技術,確定城市易澇地帶的致災臨界雨量,為城市暴雨內澇風險預警提供支撐。
二、蒐集整理數據,修訂公布城市暴雨強度公式。為確保暴雨強度公式的科學性和準確性,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和省氣象局依託省氣候中心技術力量,組織開展全省各地暴雨強度公式修編工作。暴雨強度公式於2013年底前公布,供各地參考使用。各地在普查過程中,要及時蒐集、整理和上報公式修編所需基礎數據,具體要求另行發文。
三、爭取政府投入,加強重點部位監測系統建設。各地要以冀政辦〔2013〕10號檔案堡榜捉戶為依據,積極爭取當乎盼鴉地財政資金投入。氣象部門要針對城市交通幹道、地道橋、低洼地帶等重點部位,建設城市雨量監測站。排水防澇部門要在地道橋、低洼地帶等重點部位建設積水深度監測裝置和信息顯示提示設施,設立必要的安全警示標識。2013年底前,監測系統和安全警示標識覆蓋面不低於50%,2014年汛期前要實現全覆蓋。
四、強化溝通合作,完善信息數據共享聯動機制。各級排水防澇和氣象部門要加強溝通協商,建立信息數據共享機制。2013年底前,實現排水防澇設施、積水易發地段等基礎信息以及相關視頻、監測、預警預報等信息和數據的共享。要建立聯合會商、聯席會議制度,明確各部門職責,儘快完善城市暴雨預警及防澇協調聯動機制。
五、套用數位技術,建設排澇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各設區市和有條件的縣(市)排水防澇和氣象等部門,要加強城市降雨規律、排水影響評價、暴雨內澇風險等方面照朵的研究,乘促戒套用地理信息、全球定位、遙感套用等數位化技術,建設具有雨情分析、災害監測、預報預警、遠程監控、風險評估等功能的綜合信息管理平台和指揮調度系統。石家棗洪項達莊市作為省會城市要項戲駝先試先行,套用數位化技術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河北省氣象局
201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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