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修訂《出口許可證管理商品分級發證目錄》的通知在1997.03.13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修訂《出口許可證管理商品分級發證目錄》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97年03月13日
- 實施時間:1997年02月01日
- 頒布單位: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關於修訂《出口許可證管理商品分級發證目錄》的通知在1997.03.13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頒布。
關於修訂《出口許可證管理商品分級發證目錄》的通知在1997.03.13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頒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外經貿廳(委、局),哈爾濱、長春、瀋陽、西安、成都、武漢、南京廣州市外經貿委,各特派員辦事處...
關於印發《出口許可證管理商品分級發證目錄》的通知在1995.11.09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頒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外經貿廳(委)、外經貿部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配額許可證事務局,各進出口商會,各總公司,工貿公司,海關...
第十七條 外經貿部對計畫配額、主動配額(以下簡稱出口配額)和一般許可證管理的出口商品(商品目錄以外經貿部印發的《出口許可證管理商品分級發證目錄》為準),均實行全球許可證管理:(一)對實行出口配額管理的商品,發證機關憑外經貿...
第十條 接受許可證局委託按照許可證管理商品發證目錄簽發部分進出口商品許可證。第十一條 嚴格按照許可證管理規章制度、簽證規範受理簽發進出口商品許可證,不得越權或超範圍發證,嚴禁無配額或超配額發證。
《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和《出口許可證管理分級發證目錄》由商務部以公告形式發布。第四條 商務部授權配額許可證事務局(以下簡稱許可證局)統一管理、指導全國各發證機構的出口許可證簽發工作,許可證局對商務部負責。第五條 許可證...
出口許可證管理商品目錄》(以下簡稱《商品目錄》)和《出口許可證分級發證目錄》(以下簡稱《分級發證目錄》)的要求,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發相關出口商品的出口許可證,不得違反規定發證。
5.加工貿易出口列入《禁止出口貨物目錄》(第一批)未鍛造或粉末狀鉑、板(片)狀鉑,海關驗核出口許可證。6.凡列入出口配額許可證、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的商品,因添加、混合其他成分,或僅簡單加工導致商品編號改變的,須按照原...
機電產品質量許可證管理辦法”的通知》和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原機械電子工業部國檢監聯字第205號文《關於印發“出口機械產品質量許可證管理辦法”的通知》。結合焊接材料行業實際情況,特制訂《出口焊接材料產品質量許可證實施細則》...
35、對外經濟貿易部關於進口化纖單體具體品種目錄的補充通知(〔82〕外經貿管進字131號)36、對外經濟貿易部、海關總署關於驗放進口收錄機散件等問題的通知(〔82〕外經貿台字134號)37、對外貿易部、國家商檢總局關於出口腳踏車零件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