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華國鋒總理訪日的聯合新聞公報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外交
  • 簽訂日期:1980年05月29日
  • 生效日期:1980年05月29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其他
  (簽訂日期1980年5月29日
生效日期1980年5月29日)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華國鋒,自一九八0年五月二十七日至六月一日,作為國賓正式訪問日本。華總理的隨行人員有副總理谷牧、外交部長黃華等。華總理一行在日期間還將訪問名古屋以及關西地方。
二、華總理於五月二十七日,在皇宮受到了天皇陛下的接見。
三、華總理於五月二十七日和二十八日,同大平正芳總理大臣舉行了會談,就中日兩國共同關心的廣泛問題,在極為友好的氣氛中,坦率地、建設性地交換了意見。
會談時在座的,中國方面有副總理谷牧、外交部長黃華等,日本方面有外務大臣大來佐武郎、官房長官伊東正義等。
兩國領導人滿意地認為並高度評價去年十二月大平總理大臣訪華和這次華總理訪日,為邁向二十一世紀的中日友好合作關係建立了新的基礎,具有深遠的意義。
四、兩國領導人就國際形勢特別是去年十二月以來亞洲-太平洋地區及中東地區的形勢,坦率地、認真地交換了意見。兩國領導人對在這些地區產生新的糾紛和緊張,使世界的和平與穩定受到威脅表示深切的憂慮,並一致認為在這些地區發生的問題,應遵照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各有關決議儘快得到解決。兩國領導人確認中日兩國要從各自的立場出發,繼續為維護這些地區和世界的和平與穩定做出努力。
五、兩國領導人就中日關係全面地交換了意見,並且對於兩國和平友好關係自一九七二年秋邦交正常化以來,通過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的締結和兩國領導人相互訪問等得到順利的發展並鞏固下來,再次表示滿意。兩國領導人確認,中日兩國儘管體制不同,但是應該通過進一步增進交流,不斷加深相互理解和相互信賴,發展和加深兩國間的持久的、不可動搖的和平友好合作關係。
六、華總理向大平總理大臣說明了中國目前正在進行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方針和進展情況,並再次表示為了促進經濟建設,希望在自力更生的基礎上,根據平等互利、互通有無的原則,加強同日本和其他國家的經濟合作。
大平總理大臣表示歡迎上述中國方面的方針,並確認日本也將堅持以往的方針,繼續積極地與中國進行經濟合作。
七、兩國領導人滿意地注意到中國政府恢復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國際復興開發銀行的代表權,並一致認為這不僅對中國,而且對國際經濟秩序的發展也將帶來良好的影響。
八、兩國領導人確認了在平等互利原則的基礎上繼續擴大兩國間貿易等經濟交流的重要性,同時一致認為,特別是鑒於目前的嚴重的資源、能源形勢,根據兩國當事者所達成的協定,長期並穩定地建立這一領域的兩國間合作關係,包括石油及煤炭的共同開發,是可取的。兩國領導人高度評價中日當事者之間即將簽訂關於勘探和開發渤海石油的契約和在中國其他地區正在落實同樣的合作。
九、兩國領導人就中日兩國間經濟合作的現狀交換了意見,並對今年四月關於一九七九年度的日元貸款份額的換文表示滿意。兩國領導人確認,關於一九八0年度份額的日元貸款,在今年秋季舉行兩國政府事務當局的會議,進行具體的協商。
十、關於北京現代化醫院的建設計畫,大平總理大臣表明日本國政府將以無償援助形式進行合作,為此準備在一九八0年度開始進行醫院建設的詳細設計,並願為培養這個醫院的人員進行技術合作。
華總理對於日本方面的這一積極合作的態度深表謝意。
十一、兩國領導人對華總理訪日期間簽署了中日科學技術合作協定感到滿意,並表示,願在該協定之下,更進一步促進科學技術領域的合作。兩國領導人同意為締結候鳥保護條約儘早開始談判。
十二、兩國領導人對具有兩千年的長遠歷史和傳統的兩國間文化交流,以去年十二月締結中日文化交流協定為新的起點,正在更加廣泛地、順利地進行,表示滿意,特別是對兩國間留學生的交流的順利進展、促進中國的日語教學的計畫定為今年夏季開始實施,給予高度評價。根據中日文化交流協定的政府間協商,決定於今年七月舉行。
十三、兩國領導人高度評價兩國間的人員交流正在廣泛、順利地進行,並一致認為今後各方進一步做好接受來訪者的準備是可取的。關於這一點,大平總理大臣談到日本國內正醞釀在東京建設一座旨在促進中日交流的綜合性設施。兩國領導人確認今後為加強兩國青年相互交流而開闢道路是特別重要的。
十四、兩國領導人一致認為,為了以中日之間的雙邊問題為中心廣泛地進行協商,今後根據需要在兩國的首都輪流舉行中國國務院成員和日本國內閣成員級會議是可取的,並確定第一次會議於今年秋季在北京舉行。
十五、中國方面對日本方面在華總理一行訪問期間所給予的熱烈歡迎和盛情款待表示深切的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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