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閩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閩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是閩侯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根據《中共閩侯縣委辦公室、閩侯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閩侯縣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侯委辦〔2018〕97號)和縣委2018年第43次常委會會議精神,設立閩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加掛“知識產權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閩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甘蔗街道曇石山西大道100號 
  • 現任領導陳世增 
  • 主管部門:閩侯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以及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酒類食品,下同)、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事業發展規劃。
(二)統籌推進市場監管體系建設,完善市場監管機制。負責轄區內各類市場主體的行政審批並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協調督促相關行業監管部門按照分工依法對市場主體加強監管,組織實施市場主體信用監管工作。
(三)依法承擔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濟秩序的責任。負責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虛擬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以及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四)統一管理全縣標準化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標準的實施;推動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管理全區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管理全縣組織機構代碼、商品條碼工作。
(五)統籌推進閩侯縣質量建設,牽頭制訂質量強縣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部門各行業開展質量提升行動,推動經濟、社會等各領域質量全面提升;推進閩侯縣質量基礎設施和公共支撐服務體系建設,促進各行業各領域完善質量管理體系;組織開展轄區質量工作的考核評價;負責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依法實施缺陷產品和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制度。
(六)統籌推進閩侯縣品牌建設。完善品牌培育激勵機制,組織實施商標品牌戰略和商標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中國馳名商標、福建省著名商標、福州市知名商標的培育、推薦、保護工作,引導市場主體申報國家、省、市政府質量獎等各類品牌榮譽;承擔有關智慧財產權的職責,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侵權行為。
(七)負責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建立有利於新技術套用的新型準入和監管制度;負責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應急管理。
(八)承擔食品生產、流通及餐飲服務環節(含食堂)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承擔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九)負責對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相關藥品質量管理規範;建立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參與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藥品分類管理制度。
(十)統一發布食品藥品安全信息;組織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指導鎮街協助開展轄區範圍內食品安全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和宣傳教育等工作。
(十一)承擔監督管理產(商)品質量的責任。負責產品、商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管理產品、商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依法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指導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處理及相關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組織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承擔價格監督檢查與依法查處價格壟斷行為相關職責。
(十三)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十四)指導各類市場主體、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監督管理工作;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本信息;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
(十五)承擔市場監管的科技與認證工作,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科技項目;組織開展本系統科技相關項目申報評選;統一管理全縣認證監管工作。
(十六)統一管理全縣計量工作。負責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規範和監督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依法監督管理計量檢定及檢驗檢測機構。
(十七)承擔本縣域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與節能監督管理責任。按規定報告特種設備事故,並根據規定許可權組織或參與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納入政府相應的應急處置與救援體系;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八)承擔縣獸藥經營許可、獸藥、農藥產品廣告審批、進口獸藥通關單核發等四項行政審批職能。
(十九)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陳世增:主持閩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及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謝必團:協助局長分管人事教育科、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科、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大隊、精神文明建設、文明創城、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建設、黨建工作;聯繫上街鎮市場監督管理所。
黨組成員、副局長江業寶: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財務裝備科、政策法規科、登記註冊與行政審批科、智慧財產權科、智慧財產權發展保護中心、績效管理、機關效能建設工作;聯繫甘蔗街道市場監督管理所。
黨組成員、派駐紀檢組組長鄭崇和: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陳文:協助局長分管信用監管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安全生產、防汛抗旱有關工作;聯繫荊溪鎮市場監督管理所。
黨組成員、食品藥品安全總監楊兆河:協助局長分管食品綜合協調科、食品安全監管科、藥品綜合監管科、疫情防控工作;聯繫青口鎮市場監督管理所、尚乾鎮市場監督管理所。
黨組成員、副局長程堅:協助局長分管網路交易與廣告監管科、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產品質量檢驗所、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科、消費者投訴舉報中心、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聯繫南通鎮市場監督管理所。
四級調研員任良欽、蘭天金:協助局長工作。
四級調研員厲興泉:協助謝必團副局長分管餐飲工作。
二級主任科員嚴光:協助局長分管食安辦工作,協助楊兆河總監分管食品安全和涉疫食品處置工作;聯繫竹岐鄉市場監督管理所。
二級主任科員李清:協助局長分管個體私營企業協會、工青婦工作,協助江業寶副局長分管登記註冊與行政審批科工作;聯繫鴻尾鄉市場監督管理所。
三級主任科員鄒通:協助江業寶副局長分管辦公室工作。
四級主任科員林顯卓:協助局長分管信訪維穩及平安綜治工作;聯繫廷坪鄉市場監督管理所。
四級主任科員羅福生:協助謝必團副局長分管精神文明建設、意識形態、文明創城、黨風廉政建設、黨建工作;聯繫白沙鎮市場監督管理所。
四級主任科員林義輝:協助局長分管標準計量認證監管科;聯繫祥謙鎮市場監督管理所。
四級主任科員江陽仕:協助陳文副局長分管安全生產工作;聯繫小箬鄉市場監督管理所。
四級主任科員李文敏:協助江業寶副局長分管績效管理、機關效能建設工作;聯繫大湖鄉市場監督管理所。
四級主任科員潘登魁:協助鄭崇和紀檢組長工作;聯繫洋里鄉市場監督管理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負責機關有關政務規章制度建設。承擔政務公開、政務信息、效能、督查、保密、機要、檔案、信訪、會務、接待和內部安全等工作。負責機關的日常採購和固定資產管理。擬訂市場監督管理規劃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綜合性工作調研。承擔綜合性文稿、文電的起草工作。負責制定市場監督管理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有關規定。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協調、聯絡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和演練工作。組織協調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
(二)政策法規科。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承擔市場監督管理立法規劃相關工作,承擔或組織市場監督管理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的起草、協調或審核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聽證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實施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承擔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工作。
(三)登記註冊與行政審批科(加掛“市場監督管理系統兩新組織黨建辦公室”)。組織制定並實施本部門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工作制度;擬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具體措施、辦法,並負責組織指導實施;承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並指導各鄉鎮(街道)市場監管部門配合屬地黨委組織部門落實相關黨建工作;參與實施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承擔本局最佳化營商環境自貿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信用監管科。擬訂信用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的信息歸集和套用;組織指導實施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工作;承擔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的公示與歸集共享,以及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依法組織查處已取得許可或無需取得許可的無照經營行為。牽頭負責本局職責範圍內文明城市(衛生城市)創建的相關工作。
(五)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科(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擬訂本行政區域內反不正當競爭、規範直銷、禁止傳銷的具體措施和辦法;指導我縣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監督公平競爭審查落實情況;組織指導本系統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
(六)網路交易與廣告監管科。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依法組織查處相關違法行為;組織指導協調網路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監管工作;組織拍賣行為的規範管理工作;實施專業市場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依法組織查處契約行政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契約示範文本制訂推行、企業契約履約信用記錄公示活動等工作;組織指導動產抵押登記工作;牽頭負責同城快送行業監管相關工作。
擬訂並組織實施廣告業發展政策、規劃;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工作;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依法組織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承擔整治虛假違法廣告聯席會議聯絡辦公室、福建海西國家廣告產業園區(福州園)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智慧財產權科。擬定並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創造運用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政策,推進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負責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等行政裁決;負責專利糾紛調處、假冒專利行為查處和維權援助等工作;負責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相關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體系建設,監管智慧財產權代理服務業,推動智慧財產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統籌協調涉外及港澳台智慧財產權事宜,指導智慧財產權海外維權援助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商標使用、代理、印製等行為;組織開展商標專用權保護工作;依法組織查處商標違法案件;負責省、國家專利獎的推薦、馳名商標推薦和認定後保護工作。
擬訂推進質量強縣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政府質量獎勵制度;負責推進品牌建設;承擔相關缺陷產品召回工作;承辦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有關事項和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承擔市質量強縣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加掛消費者權益保護科牌子)對全縣產品質量實施監督;依法組織查處相關違法行為;承擔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產品質量監督;承擔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獲證企業產品質量監督,組織實施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市級產品質量的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相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負責指導消費環境建設;依法組織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負責流通領域(含網路交易)商品(含食品相關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消費領域誠信體系建設;指導相關消費維權體系建設等工作;負責牽頭本局職責範圍內綜合性展會監管工作。
(九)食品綜合協調科。組織實施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擬訂食品安全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落實;負責食品安全工作協調,統籌協調跨地區跨部門食品安全監管中的重大問題;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重大專項和考核評議工作;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制定全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組織實施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擬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承擔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推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組織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質量抽檢,定期發布質量公告;牽頭組織本級抽檢發現的不合格食品、藥品的專家評審及定性工作。
(十)食品安全監管科。承擔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查處相關違法行為;負責擬訂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制度措施並指導實施;組織實施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監督檢查;指導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承擔食鹽生產環節的監督管理工作。
承擔食品流通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查處相關違法行為;負責擬訂食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指導食品流通環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承擔食鹽經營環節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科。承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查處相關違法行為;負責擬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指導餐飲服務環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承擔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和指導工作。
承擔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奶粉等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查處相關違法行為;指導特殊食品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實施特殊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承擔特殊食品生產許可獲證企業產品質量監督。
(十二)藥品綜合監管科。負責本局職責範圍內藥品、化妝品流通監管工作,依法組織查處相關違法行為;承擔藥品零售連鎖門店(不含單體藥店)、縣級以上(含縣管民營醫療機構)醫療機構藥品質量監管工作;組織實施藥品零售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工作;配合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配合執行藥品零售發展規劃工作;參與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相關工作。
負責本局職責範圍內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查處相關違法行為;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醫療器械上市後風險管理;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標準和產品分類管理;配合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備案和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含生產)備案;配合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
(十三)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按照特種設備目錄實施安全監督管理,組織落實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依法組織查處相關違法行為;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和檢驗檢測,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進分析,指導全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與救援體系建設;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
(十四)標準計量認證監管科。監督檢查計量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依法組織查處相關違法行為;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依法管理計量標準和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計量對比工作;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
承擔縣級地方標準管理的相關工作;指導協調部門、地區的標準化工作;協調指導企業標準制定工作;協助管理專業標準化技術組織的有關工作;指導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組織開展與國際先進標準對標達標和採用國際標準產品標誌工作。
監督管理全縣認證工作;協助查處相關違法行為;配合省市局做好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工作;組織開展全縣省級資質認定獲證檢驗檢測機構證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縣對認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擬訂實施本系統相關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編制並組織實施科技項目;承擔相關科研攻關、技術引進、成果套用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指導、協調大數據套用和統計工作;指導、協調信息化安全工作;負責市場監督管理信息資源整合和綜合管理;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化建設;負責本局信息化網路系統的運維工作;指導、協調重大儀器、設備的配備工作。
(十五)財務裝備科。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工作;組織機關、直屬單位預決算編報工作;監督指導機關、直屬單位政府採購、國有資產、基本建設管理;負責內部財務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各類資金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重大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協調組織機關、直屬單位收費管理、票據、罰沒物資管理;指導本系統裝備配備工作。
(十六)人事教育科。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外事管理和對外交流合作有關工作;指導基層規範化建設;參與職稱評定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協調職業資格準入、從業人員專業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工作。
(十七)消費者投訴舉報中心。承擔“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五條專線的諮詢、投訴、舉報受理、處理工作;承接受理、分辦“福州市12345便民服務平台訴求件”;承擔“96196電梯應急救援專線”全市電梯困人事故的應急救援指揮調度職責;提供指揮處置突發性、緊急性事件調度平台;組織指導全縣市場監管投訴舉報網路體系建設與管理工作。

辦公地址

閩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