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並組織實施我縣相關政府規章;擬訂並組織實施新型工業化、信息化的戰略、規劃、計畫及政策措施,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參與擬訂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負責監測分析全縣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工業和信息化運行中的有關問題;建立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經濟運行應急調度機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重點支農產品、重要工業品、重要生產原料等的調控方案;建立工業企業服務機制。
(三)負責組織實施我縣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按規定負責管理工業領域投資項目;指導、協調我縣工業企業與央企、省企、市企、外資企業合作;指導協調對台產業對接有關工作;擬訂產業集群建設發展意見和政策措施;指導、協調全縣工業產業園區建設。
(四)負責全縣電網運行與調度管理;負責全縣發電企業併網運行條件審查;負責煤炭經營資格審核管理工作;負責煤炭、石油、天然氣等能源的應急保障工作;負責天然氣調度及陸上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的保護監管工作;依法承擔全縣電力行政執法工作。
(五)負責節能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循環經濟發展工作;組織協調清潔生產促進工作;指導全縣資源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依法承提節能等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六)負責原材料工業、裝備工業、消費品工業、電子信息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等行業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標準、行業準入和產業政策;指導行業質量和品牌工作;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傳統工藝美術行業管理;依法負責農藥生產監督管理;依法管理稀土資源綜合開發和合理作用。
(七)負責指導和服務中小企業(含鄉鎮企業);牽頭擬訂保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融資擔保體系;指導、監管融資性擔保機構、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規範發展;引導和支持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指導推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
(八)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引進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承擔指導協調企業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的有關工作;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組織實施理大產業示範工程。
(九)負責協調、指導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推進制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統籌規劃、指導工業設計等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指導、推進科技服務、售後服務、服務外包等工作。
(十)負責指導全縣信息產業發展;統籌規劃、協調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依法承擔信息系統工程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
(十一)組織開展縣際政府間橫向經濟技術協作活動;指導協調縣際、縣內企業的經濟技術協作;承擔縣政府有關對口支援工作。
(十二)負責協調推進信息消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一、潘彪龍(黨組書記、局長):主持黨組、局全面工作。
二、陳守明(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分管企業技改、招商引資、產業技術協作、“海上福州”、工業園區建設等工作;分片負責南通鎮、上街鎮、竹岐鄉、鴻尾鄉所屬工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分管科室(單位):技術科、食品公司、物資公司、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
三、吳嘉瑋(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工業經濟運行、服務中小企業、小額貸款、減輕企業負擔、安全生產、傳統工藝保護髮展等工作;分片負責青口鎮、尚乾鎮、祥謙鎮所屬工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分管科室:運行科(減負辦、局安辦)。
四、張在明(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黨組書記開展黨務工作、綜治、精神文明、意識形態、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分管能源行業管理、節能減排、軍民融合等工作;分片負責甘蔗街道、白沙鎮所屬工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分管科室(單位):能源科、縣節能監察中心、電力執法辦、聯繫閩侯供電公司。
五、謝河明(一級主任科員):分管行政審批、辦公室等工作;分片負責荊溪鎮所屬工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分管科室:辦公室(審批科)。
六、程文凎(四級主任科員):分管工業信息化、信息服務業、國企改革等工作;分片負責洋里鄉、小箬鄉、大湖鄉、廷坪鄉所屬工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分管科室(單位):信息化科、國企辦、經貿系統國企改制服務中心、商貿大廈有限公司;聯繫閩侯移動公司、電信公司、聯通公司、鐵塔公司。
局領導AB崗設定:陳守明—吳嘉瑋—張在明、謝河明—程文凎
組織機構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審批科)
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建立健全機關規章制度以及重大活動通報制度;負責局機關文電、機要、檔案、督查、保密、保衛、電子政務、政府信息、政務公開、績效評估等工作;起草局機關重要檔案、報告和領導講話稿;負責局機關編制、人事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離退休幹部、崗位技能培訓、普法教育、信訪、綜治、精神文明和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機關效能建設和機關財務、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全縣經信系統職稱評審與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等工作。
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提出行政權力清單修改意見;組織擬訂行政審批工作依據、辦理程式、業務流程、審核標準和規則;按照規定許可權,承擔本部門進駐縣行政(市民)服務中心行政許可及其它事項的統一受理、辦理和反饋工作;綜合協調局有關科室和下屬事業單位規範開展行政審批的相關延續工作;承擔局行政服務視窗工作;推進局機關依法行政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指導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清理,承辦局機關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監督檢查局機關行政執法工作;依法指導企業法律顧問工作。
(二)運行科(縣減輕企業負擔辦公室)
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運行中的有關問題;擬訂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負責全縣工業經濟總量平衡;建立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應急調度機制;組織煤、電及其他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重點支農產品、重要工業品、重要生產原材料等的調控方案;建立工業企業服務機制,協助企業開拓市場;負責工業應急搶險救災工作。
負責指導和服務中小企業;牽頭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融資擔保體系;指導、監管融資性擔保機構、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規範發展;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指導和服務鄉鎮企業發展的有關工作。負責企業巨觀管理的指導,推動提升經營管理水平;承擔減輕企業負擔的有關工作;研究提出企業改革的政策措施意見和建議;協調解決文化宮改革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指導企業改革的善後、維穩、信訪等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安全生產管理有關工作;協調解決企業勞動用工、勞動“三方”關係等方面的問題。
負責傳統工藝美術保護、發展的協調、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及“老字號”保護和發展工作;組織實施工藝美術行業產業政策,研究提出行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產業政策建議,促進行業轉型升級、結構調整,引導行業布局;協助審查工藝美術行業重大投資、合資經營等項目,組織制定行業技術規範;協調解決工藝美術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工藝美術行業經濟技術信息統計、匯集、整理和發布工作;牽頭創意產業發展工作。
(三)技術科
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全縣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規劃及結構調整的意見;組織編制有關專項規劃;組織實施並監督執行國家產業政策,擬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指導、協調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監測分析工業固定資產狀況;按規定負責管理工業領域企業投資項目;協調解決重大工業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依法監督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項目建設招標工作;研究擬訂鼓勵企業加強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產業政策,統籌指導、協調行業準入;統籌規則、指導、協調重大產業基地、產業集群和工業產業園區建設。
(四)能源科(縣節能減排辦公室)
負責全縣電力、煤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的行業管理;負責監測能源發展情況並發布能源信息;銜接電力、煤炭的生產和供需平衡,協調解決電力、煤炭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煤炭的應急儲備等工作;負責全縣電力運行與調度管理、發電企業併網運行條件審查;承擔全縣電力設施保護設施保護的監督管理職責,指導全縣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牽頭組織查處危害電力設施的重大違法行為。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按規定監督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組織開展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和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督管理;依法開展節能、循環經濟、清潔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失去相關重點工程建設以及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組織開展全縣資源綜合利用認定,組織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協調工業污染治理;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工作;承擔縣節能減排(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級有關綜合協調和節能方面的日常工作。
(五)信息化科
組織擬訂全縣新型工業化、信息化融合發展規劃、政策、措施;統籌規劃、協調工業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對經濟和信息化領域調控政策的實施效果進行評估;負責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共享,推進信息新技術的推廣套用;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三網融合;負責協調推進信息消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依法承擔信息系統工程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有關資質的管理工作;指導和推動電子商務支撐技術發展。
下屬單位
食品公司、物資公司
聯繫單位
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