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行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是閔行區主管全區建設和交通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閔行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 隸屬:閔行區人民政府
- 性質:國家機關
- 主任:琚漢錚
主要職能,領導班子,
主要職能
(一)依照國家法律賦予城市建設和管理的職能,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建築管理、市政工程、交通等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並結合本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二)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研究制定城市建設和管理的發展戰略;編制本區市政、交通管理的專業規劃及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本區城市道路、公路、橋樑等設施的運行、維護和路政管理;負責市政、公路建設項目的計畫、審批和建設監管; 負責市政管線工程文明施工和架空線管理;負責城市雕塑的建設和管理。
(四) 負責本區建築行業的管理;負責工程建設項目的報建、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的發放;負責建設工程施工質量的監督管理、建築材料質量的監督管理、建築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負責新型牆體材料的推廣套用、建築節能工作的推進;負責建築企業和從業人員的資質和資格管理、維護建築施工外來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負責村鎮建設的指導工作、建築行業協會的指導工作;負責建設行業行政執法工作。
(五) 負責對本區公共運輸、出租客運經營的審批、監督、管理、稽查;負責對區內道路運輸、汽車維修開業的審批及有關項目的備案;對地區道路運輸、汽修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區內有關鐵路道口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對交通戰備工作的監督、檢查和管理。並對違法違章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六) 負責實施區政府批准、核准的港口設施建設工程的試運行備案和工程竣工驗收管理;負責進行除危險貨物、貨櫃、客運(不包括鄉鎮渡口)外的港口經營許可審批;負責危險貨物作業申報審批;負責對違反港口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警告、罰款、責令限期改正的行政處罰;負責實施區內有關內河航道建設、養護、助航標誌的設定、維修和管理;負責沿跨內河航道的建築及相關作業的監管。
(七)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初步設計審批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制定區內工程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批管理規定;負責由區發改委批准立項的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工業、市政、公用、民用等建設項目及由上級機關指定或有關單位委託審批的項目初步設計的受理和審批工作;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對初步設計嚴格把關,協調解決各專業之間的矛盾,並為建設單位做好工程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批過程中的諮詢服務工作等。
(八)負責重大工程政策研究、方案協調、資金管理和動拆遷推進工作。
(九)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承辦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職務 | 姓名 |
黨委書記、主任 | 琚漢錚 |
黨委副書記 | 王堯 |
區重大辦常務副主任 | 許永福 |
黨委委員、副主任 | 俞志清 |
黨委委員、副主任 | 陽勇建 |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 梁曉萍 |
副主任 | 張健 |
副主任 | 李建江 |
副主任 | 丁照強 |
區重大辦副主任 | 王明強 |
黨委委員、工會主席 | 俞文揚 |
黨委委員、 組織人保科科長 | 韓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