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6、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查核、統計和發布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物資的儲備和發放工作;指導災民開展生產自救。
7、建立和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撥的和區級的保障金;指導社會救濟工作。
8、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工作;指導村民委員會和社區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制定社區工作及社區服務管理辦法和促進社區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社區建設。
9、負責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倡導婚姻習俗改革,監督管理區內婚姻服務機構。
10、負責全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居委會及其以上行政區劃變更的呈報工作;承辦相鄰行政區域邊界的勘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及邊界爭議的調處工作。
11、承辦規定許可權內地名命名、更名報批等事項,規範全區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指導基層地名管理工作;組織建立和管理地名資料檔案。
12、擬定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承擔老年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負責社會福利企業的認定、報批和年檢工作。
13、組織指導募捐工作;管理本級福利資金;指導、監督全區福利資金的管理使用。
14、指導和監督實施國家、省、市有關殯葬法律、法規,推動殯葬改革工作。
15、指導並監督實施國家有關兒童收養法律、法規;負責收養登記工作。
16、負責城市流浪救助工作。
17、負責民政事業費的管理和使用。
18、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領導信息
局 長楊 艷:主持全局工作。
黨組書記謝 禮:主持全局黨務工作。
副 局 長張再林:抽調到金霞經開區高嶺組團工作。
副 局 長黃 維:分管財務、基層政權建設、婚姻登記、收養等工作。
副 局 長黃 拉:分管社會救助、救災救濟、居家養老、慈善、殯改、福利彩票、“兩幫兩促”和“創業富民”等工作。
副 局 長陳 衡:分管優撫、雙擁、退伍安置、救助站、綜治信訪、政法維穩、區劃地名和文明創建等工作。
紀檢組長肖文中:分管紀檢、黨風廉政建設、辦公室、人事、新社會組織、老齡、計生、福利企業和民眾工作站等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職責,區民政局設一室五科:
(一)辦公室
1、負責起草全局工作計畫、總結、協定和報告,校核、修改各類專題報告、檔案,把好文字材料關。
2、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負責基層上報材料的歸納,按緩急程式及時提交給局領導處理。
3、做好各類會議的記錄和整理工作,妥善保管和準確使用印鑑。
4、搞好檔案收發,做好檔案歸檔和保密工作。
5、負責日常接待工作和民眾來信來訪。
6、做好車輛的調度和管理工作,負責辦公用品的添制和其它物資的購買並妥善保管。
7、在局領導的指導和安排下,組織全局幹部努力學習黨的各項方針政策,以飽滿的熱情完成和超額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
(二)財務審計科
負責本單位帳務報銷及現金票據的管理,負責對街道辦事處的專項經費資金的撥放,並對下撥的專項款進行審核把關;負責做好單位預算,掌握單位經費情況並及時向領導匯報;負責與會計管理中心和銀行核對帳目,保證帳目相符。完成區、市交給的一季一報一年一報的統計工作。
(三)社團登記管理科
l、負責社會團體的成立、變更、註銷的登記或備案。
2、對社會團體實施年度檢查。
3、對社會團體違反《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問題進行監督檢查。
4、對社會團體違反《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行為給予行政處罰》。
(四)退伍安排、軍退幹部管理優撫科(加掛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積極組織開展擁軍優屬活動,搞好春節“八一”座談慰問走訪活動。開展褒揚革命烈士,辦理評烈報批工作;辦理傷殘人員新增、提殘、補證、評殘事宜;辦理國家機關、部門和人民團體工作人員的傷亡撫恤工作;及時準確發放軍隊幹部、軍隊職工、地方移交幹部、遺屬、三屬、一等傷殘軍人每月的工資及其它福利費和提標工作,負責辦理退伍義務兵和轉業志願兵按級安置日常工作;切實做好軍退幹部職工的服務管理工作。
(五)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加掛區社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負責社區建設工作,貫徹實施《村組法》、《居組法》,指導鄉鎮(街道)政務公開和規範劃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培訓村(居)委會幹部;組織先進鄉(鎮)、街道、村(居)委會和先進居委會主任的評比競賽活動;組織、協調、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動社區建設;研究制訂社區發展規劃、辦法;承辦區社區建設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六)社會事務科(加掛開福區人民政府婚姻登記科牌子)
負責貫徹實施全區社會事務發展規劃和有關法規、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區流浪乞討人員的收容遣送、收養登記;推行火葬,改革土葬,完成上級交給的火化任務;負責婚姻登記管理工作;依法處理違法的婚姻行為,負責宣傳婚姻法律;負責婚姻檔案立卷工作。負責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區域勘界、調整工作;負責與接壤地、區協商處理邊界爭議和糾紛,調解縣界爭議和糾紛;對轄區內的路、街、巷、住宅小區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商店、居民生活戶調查摸底造表,更換標準的門牌號,做好有門有號,一門一號,有號有牌;負責發行社會福利彩券,募集社會福利資金,發展社會福利事業;負責機關離、退休老同志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有利於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種活動;指導區屬企、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有關工作。
二級機構
1、開福區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2、開福區福利生產管理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