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江縣人民政府
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從嚴自律的五條規定
為進一步改進政府工作作風,深入踐行"三嚴三實"要求,著力提升政府工作執行力和公信力,努力打造為民、務實、高效、法治、清廉政府。現就縣第十八屆人民政府改進工作作風、從嚴自律作出如下規定:
第一條:牢固樹立規矩意識。堅持層級管理、逐級匯報,非重大緊急情況,不越級指揮,不越級匯報。因重大緊急情況需要直接向縣長匯報的,應同時向分管副縣長報告。縣政府交辦的任務、安排的工作,各分管領導和政府組成部門要按時完成,及時反饋情況。外出學習交流、赴市進廳匯報工作的成效,要通過書面、簡訊、口頭等形式及時報告結果。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嚴禁請假不銷假。
第二條:切實改進調查研究。落實"一線工作法"。縣政府領導下基層,一般不安排部門陪同。因工作需要,原則上陪同的縣級部門負責人員不超過2人,由1名鄉鎮分管領導陪同,每年不少於90天,到聯繫點調研不少於5次,為民眾辦實事、解難事5件以上。涉及政府性投資項目,縣政府分管領導要把現場踏勘督導貫穿項目建設全過程。到基層調研一律輕車簡從,不搞迎來送往,原則上在食堂就餐,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過20元標準,用餐要付費,切實減輕基層負擔。
第三條:嚴格公文運轉程式。所有公文一律統一登記編號,提出擬辦意見,按程式送簽。縣政府領導要堅持每天定時審閱公文,嚴格遵守公文"審簽不過夜"的要求,做到公文"日清、周清、月清";堅持在辦公室審簽公文,公文不隨人走,遵守《保密守則》。非緊急公文,一律不在其他場所審簽。
第四條:落實帶班值班制度。嚴格執行工作日、雙休日、節假日帶班值班制度,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要履職守崗,不得擅自脫崗、漏崗、離崗、替崗,保持通訊聯絡暢通。遇有重大險情或群體信訪事件,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必須親臨現場,統籌協調分管領導或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及時趕赴現場做好處險接訪工作。嚴格落實應急信息報告制度,堅決杜絕遲報、漏報、瞞報現象,確保全全、穩定、信訪責任落到實處。
第五條:堅持自律與問責並重。縣政府班子成員要帶頭喊響"廉政建設向我看齊,從嚴自律以我為先"。自覺遵守"八項規定",不參與一切非法利益格局,不在工程建設領域向下級打招呼、送人情。縣政府督查室直接對縣長和各分管副縣長負責,對縣政府安排布置的工作拿出責任清單,逐項督查督辦,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點名道姓批評,依規依紀從嚴處理,確保政令暢通,政風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