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的政策法規,制訂本市口岸的具體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二、擬定口岸發展建設規劃和改革口岸管理的措施,組織督促落實口岸的設施配套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開平市政府口岸辦公室
- 單位職責:檢查督促查驗單位按分工各司其職
- 內設機構:口岸辦設2個股室
- 口岸綜合股:口岸綜合股
單位職責,內設機構,口岸綜合股,
單位職責
口岸辦是人民政府主管市口岸工作的辦事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三、檢查督促查驗單位按分工各司其職,協調處理口岸各單位之間的關係,支持其協助開展工作。
四、組織協調口岸查驗單位改革查驗方法和監管模式,完善口岸管理辦法。
五、組織開展共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口岸活動,協助口岸各部門防止和處理突發事件、重大涉外事件和嚴重違法亂紀案件。
六、負責辦理口岸的開設和關閉的報請手續工作,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發放查驗單位人員臨時生活補貼。
八、組織本系統幹部隊伍的建設和培訓。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口岸根據上述職責,口岸辦設2個股室:
(一)、
口岸綜合股
負責根據上級有關口岸工作方針、政策和規定。制訂口岸開放和管理規劃;負責協調企業貨物在口岸進出口的管理服務工作;對本口岸工作情況及其他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解決意見,完善口岸綜合管理;負責口岸辦的綜合性檔案起草、會議組織、資料統計、及有關後勤事務等工作;組織口岸單位開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動;會同有關部門檢查、處理口岸發生的違法亂紀問題;承辦上級領導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 口岸協調股
負責督促檢查口岸聯檢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和規定,做好進出境的管理、監督檢查、檢驗檢疫工作,協調口岸各單位派駐碼頭現場部門的工作關係;承辦對港口口岸合作事宜;負責客貨運口岸現場管理,協調和督促各檢查檢驗部門做好進出境人員、貨物、直通車輛的檢查檢驗工作,會同口岸各單位處理口岸現場出現的問題;檢查督促口岸現場各單位做好安全、文明、服務、衛生、綠化、美化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