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興縣商務局

負責指導、協調和管理全縣利用外資工作。擬訂全縣利用外資政策並組織實施;在授權範圍核心準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契約及其變更事項;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和規範投資促進工作;牽頭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的聯合年檢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興縣商務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 所屬地區:長興縣
  • 職責:協調和管理全縣利用外資工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地圖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定並實施全縣商務發展戰略、實施規劃和年度計畫;監測全縣商務運行狀況;提出全縣商務巨觀調控的政策建議和措施;協調處理外向型經濟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內外貿融合;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相關政策措施;培育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規範市場行為;承擔商貿市場的規劃引導及提升發展工作,推進農產品市場的升級改造;推動市場信息平台和行銷網路建設;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提出促進商貿流通產業發展的政策建議和措施,推進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負責組織實施全縣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機制,按分工負責重要商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負責成品油經營許可及市場流通監督管理;負責甲醇汽油等替代燃油的推廣使用工作;負責煤炭應急儲備管理和負責煤炭生產經營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推進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負責生豬屠宰管理和酒類流通的有關工作;負責典當、拍賣、租賃(汽車租賃除外)、汽車、舊貨等特殊流通行業管理,負責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
(四)負責全縣糧食流通巨觀調控具體業務、行業指導和儲備糧食管理;引導和促進糧食市場的培育和完善;指導協調糧食產銷雙方建立穩定的糧食購銷關係;負責軍供特需的供應管理;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糧食風險基金和糧食質量標準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糧食工作分級負責責任制,健全糧食供需運行安全體系。
(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招商引資工作的方針、政策,牽頭擬訂全縣開放型經濟發展和招商引資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推進全縣利用外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投資環境、投資政策、投資項目的宣傳推介工作;負責外資、外貿、外經等外向型經濟的主要指標分解落實。
(七)負責全縣進出口貿易管理,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編制年度進出口目標和工作計畫;負責協調、管理進出口許可證和各類配額申請報批;指導管理加工貿易;管理出口商品商標註冊登記後的有關事務;指導全縣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的進出口申報及參與招標工作;指導全縣國際貿易服務發展和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指導國際服務外包工作,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推進技術進出口、文化產品出口與服務出口;承擔設備、技術進出口市場開拓與協調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縣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計畫管理。
(八)負責進出口公平貿易工作,承擔協調全縣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參與開展反傾銷、反壟斷調查;開展國際商務領域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
(九)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和執行促進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承擔外派勞務和本縣公民境外就業人員的管理工作;依法審核、報批縣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和機構,並實施監督與管理,負責全縣對外援助項目和接受國際援助的歸口管理;負責經貿活動的外事管理、聯絡和接待工作;按照授權,組織、承辦全縣因公對外經貿出國(境)人員及邀請國(境)外人員來訪等相關事宜,聯繫國外經貿合作網路。
(十)協調檢驗檢疫、海關、質量技術監督、銀行、外匯、貿促會、出口信用保險、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與商務工作有關的事項;指導國內貿易和對外經貿中介機構及相關社會團體工作。
(十一)負責歸口管理單位的穩定和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分工職責:1.處理局日常政務和協調各科室、局屬單位工作;2.組織、協調、督辦縣委、縣政府交辦事項和綜合性工作;牽頭辦理縣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3.牽頭擬定局有關工作制度並督促執行,負責督促檢查局重點工作的貫徹執行情況;4.承擔局各類會議審核、申報和重要會議的組織及會議精神的落實;5.承擔公文管理工作和局印章、黨委印章的使用管理;6.承擔局機要、保密、檔案工作;7.牽頭負責局平安、創建、綜治、信訪工作;8.承擔局行政經費的收支管理、編制部門預算並執行;9.承擔局資產財務管理、基本建設和內部審計工作;10.承擔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會計管理工作;11.承擔商務系統改制專項資金和退管資金管理工作;12.承擔固定資產購置計畫的協調和落實;承擔局機關政府採購工作;13.承擔局對外聯絡和內外賓的接待和協調工作;14.負責局聯村聯企工作;15.負責局機關幹部職工生活服務;16.辦理局領導交辦事項。

地圖信息

地址:縣前中街4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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