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海縣教育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結合我縣實際,擬定地方教育法規和規章制度,並組織、指導和監督各鄉(鎮)、各學校進行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海縣教育局
  • 性質:非盈利
  • 地點長海縣
  • 機構設定:辦公室、人事科等
機構職能,機構設定,領導班子,

機構職能

長海縣教育局主要職責:
(1)、全縣各中國小校入學事宜;
(2)、研究擬定全縣教育事業的發展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指導協調教育規劃、計畫的實施。
(3)、綜合管理全縣學前教育、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辦學等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督導與評估。
(4)、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的改革,理順教育內部和外部的關係,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的教育體制運行機制。
(5)、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教育經費“三個增長”的原則,監測各鄉(鎮)貫徹“三個增長”的執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方針、政策、法規;協調指導中國小固定資產和基本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各鄉(鎮)和局直屬單位教育經費的安排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和審計。
(6)、根據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縣教育系統工資福利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認真落實國家統一的工資政策,指導農村公辦教師工資統一發放工作,保證公辦教師標準工資及時、足額發放。
(7)、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工作、美育工作與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統籌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領導班子建設工作。
(8)、根據縣委部署,指導各校黨組織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加強對系統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領導。
(9)、指導全縣招生考試工作;編制並組織實施師範院校畢業生的就業分配計畫。

機構設定

長海縣教育局內設5個科室,其情況介紹如下,
(一)辦公室
1、負責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
2、負責黨委、工會、老幹部等各項工作的組織、落實工作。
3、負責局工作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
4、負責各類檔案的運轉和管理工作。
5、負責交際接待和外事工作。
6、負責機關文秘、檔案、史志編寫、財務、後勤工作。
7、負責全縣固定資產和基本建設規劃指導及統計工作。
(二)人事科
1、負責全縣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管理工作。擬定全縣中國小教師培訓、幹部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2、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中國小及教育事業單位編制,負責全縣中國小人事調配工作。
3、負責教職工考核、獎懲工作。
4、負責全縣中國小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幼稚園國小國中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
5、負責全縣中國小教職工勞動工資管理工作。
6、負責信訪工作,貫徹落實知識分子政策。
7、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三)基礎教育科
1、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工作。
2、管理指導全縣中國小教育教學工作。
3、制定本縣基礎教育、學校及教育質量的評估標準及教育教學的基本檔案,審定中國小用書。
4、參與中國小教師和校長隊伍建設工作。
5、指導中國小德育和藝術教育工作。
6、協助督導部門開展教育督導評估工作。
7、管理學校體育衛生和國防教育工作。
8、規劃、指導全縣教育現代化建設工作。
9、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審核工作。
(四)學前、成人教育科
1、擬定全縣托幼教育發展規劃及有關要求和規定。
2、指導各級各類托幼園所的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及示範園的建設。
3、審批開辦托幼園所的申請,負責集體園所代辦費的審核、辦理工作。
4、規劃、指導幼師、保教人員的培訓、考核及管理工作。
5、負責全縣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的管理和教學工作以及發展規劃的制定和實施。
6、勞動轉移培訓。
7、負責對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批、核准及辦學水平、教育質量的評估和審定以及違法辦學情況的查處。
(五)招生辦
1、負責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的招生考試;大連中等學校招生考試;遼寧省反向小綜合會考;遼寧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2、負責考生包括攝像在內的報名信息採集。
3、負責指導考生填塗報名信息卡、志願信息卡。
4、負責組織高考、中考考生的體檢工作。
5、負責發放准考證。
6、負責組織實施考試工作。
7、負責試卷的取送、保管和發放工作。
8、負責中考考試的閱卷、登分、合分工作。
9、負責考試成績發放工作。
10、負責長海高中的錄取和錄取通知書的發放工作。
11、負責各級各類考試的建檔工作。

領導班子

局長高允德:負責教育局全面工作。
副局長張躍基:分管黨務、辦公室、人事工作。
副局長齊柱:分管職教、成教、幼教、招辦、基建工作。
副局長江秀偉:分管基礎教育、關工委,重點是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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