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縣公安局現有民警236人,其中公務員186名,事業編制47名,機關工人3名。2007年規範機構設定後設11個內設機構,2個直屬機構、12個派出所、1個工業園區治安辦公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治縣公安局
- 地區:長治縣
- 內設機構:11個
- 直屬機構:2個
- 地址:英雄南路與黎都東街交叉口西北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圍繞公安工作重點,制定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掌握影響全縣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全縣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長治縣公安局位置
(三)負責偵查工作,處置對全縣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治安事故和騷亂。
(四)負責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進行治安、戶政、出入境、交通安全管理;指導、監督對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五)負責全縣監管場所的管理和建設工作。
(六)負責全縣公安法制建設和執法工作。
(七)領導和管理消防工作。
(八)負責全縣公安隊伍建設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擬定全縣公安機關人員培訓、教育及公安宣傳工作;查處公安隊伍違法違紀案件;負責公安督察工作;負責全縣公安裝備的規劃及實施。
(九)、規劃指導和組織實施全縣公安裝備現代化建設;組織指導全縣公安科技工作。
(十)負責大型會議的保衛和重要領導的警衛工作;負責公安通訊和信息.工作。
(十一)履行法律賦予的其他職責;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 指揮中心
掌握全縣公安工作情況,收集、分析、報告有關敵社情及公安信息;起草重要檔案,負責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和重大事項的組織協調、督查、督辦及旗公安局領導政務活動的有關工作;負責調查研究、秘書事務、公安統計、接待等工作;負責指導全縣公安系統的保密工作和局機關的保密工作;負責局機關文書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局公安信息通訊工作,確保公安通訊暢通無阻。
(二) 政工辦
負責全縣公安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局機關的黨建工作及公安宣傳工作;掌握、分析、研究全縣公安隊伍建設情況;承辦全局人事管理工作和警銜管理、教育訓練、傷亡撫恤、獎勵、專業技術職務報送等工作;研究擬定全縣公安宣傳思想工作的計畫,並負責檢查、監督落實情況;負責全縣公安業務和隊伍建設的宣傳工作。
(三) 警務督察隊(含信訪)
負責全縣公安機關的警務督察工作和全縣公安機關及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等情況的檢查落實;受理民眾來信、來訪、舉報和控告申訴。
(四) 法制工作室
負責全縣公安法制建設和執法工作;負責全縣公安機關行政應訴、賠償工作;負責應訴、行政複議工作;負責刑事、治安案件審核把關工作。
(五) 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收集掌握影響國內安全的動態;負責對危害國內安全案件和事件的處置工作;負責秘密情報信息的上報、通報、交流和協作事項;負責隱蔽工作職業化、社會化建設;負責文化保衛工作;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交辦的案件及有關事項;
(六)刑事偵察大隊
掌握全縣刑事犯罪情況、動態,收集刑事犯罪信息;分析研究其規律和特點,研究制定預防、打擊對策;負責刑事犯罪的偵查工作;負責全縣刑偵基礎工作,收集、積累全縣各類刑事犯罪人員資料,健全刑事犯罪情報資料網路,提高全縣刑事技術工作水平,為刑偵工作提供服務;
(七)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掌握全縣經濟犯罪動態,分析、研究全縣經濟犯罪情況;負責對全縣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
(八)禁毒大隊:
負責全縣禁毒工作和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研究制定預防和打擊毒品違法犯罪對策,掌握毒品違法犯罪動態;
(九)治安大隊
負責全縣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基層派出所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負責槍枝、彈藥、危險物品保護和特種行業的管理工作;負責搜爆、安檢工作;負責對全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重點建設工程和大型活動的治安保衛工作;處置緊急突發事件;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戶政管理政策、規定,研究制定、實施全縣戶政工作安排;指導、協調派出所基層基礎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全縣派出所的規範化管理和建設工作;
(十)戶政科:
負責全縣戶口、居民身份證和常住人口、流動人口、重點人口的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承辦人口統計和人口普查工作。負責全縣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工作;承辦本國公民因私出入境的申報等工作。
(十一)監管大隊
負責全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建設和管理、教育工作;負責收押場所的安全防範工作;掌握在押人犯的思想動態,處理監所日常事務,保證看守所工作的正常進行。
(十二)交警大隊
負責全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整頓交通秩序,負責重要活動、重要會議及領導警衛任務的交通安全保衛工作;負責處理交通事故;負責全縣機動車及駕駛員的管理及各種證照的審驗工作;負責整治交通秩序。
(十三)行政裝備室
負責公安後勤警務保障工作;負責機關財物管理工作;
(十四)派出所
負責轄區治安管理、防範工作,進行社會治安整治,全力維護轄區治安秩序的穩定;開展群防群治聯防聯治,創建安全小區、安全嘎查、安全單位;對暫住、重點人口進行登記、建檔管理,對特行、公共場所登記造冊,經常檢查,建檔建卡,積極預防黃、賭、毒現象及火災事故;進行戶口管理、人口統計、居民身份證頒發工作;清理整頓收繳槍枝彈藥、危爆物品;查處治安案件,協助刑警大隊查處本轄區內的刑事案件;開展派出所國內安全保衛工作,暢通情報信息渠道,嚴格社會面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