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郊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長治市郊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郊區文聯)成立於二00七年十一月,為正科級建制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是區委、區政府聯繫全區廣大文學愛好者和文藝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長治市文聯的團體會員。下設組織聯絡部、《百穀》編輯部、文學研究室、文聯辦公室四個內設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治市郊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 屬性:組織
  • 地區:長治市
  • 成立時間:二00七年十一月
機構概況,內設機構職責,文聯章程,

機構概況

郊區文聯自成立以來,一方面立足規範化建設,建立長效機制。成立伊始,便著眼於高標準、定位於嚴要求,建章立制、分解職責,做到了內部管理制度化、責任分工明確化;另一方面堅持“三貼近”方向,創刊出版《百穀》。為全區廣大文學愛好者提供了一個展現自我、交流才華的平台,填補了郊區自建區以來沒有文學刊物的歷史空白。同時貫徹“雙百”字方針,組建行業協會。通過單位上報和實地下鄉走訪摸底等多種形式來發現人才、吸納人才、壯大各類人才隊伍,組建了郊區文學、攝影、書畫三個協會,為民眾性文藝活動的開展奠定了組織基礎。另外根據新形勢需要,開展多項活動。在注重把握正確輿論導向的同時,緊跟時代的要求,圍繞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舉辦專題徵文等多項活動,真正促進了全區民眾性文藝活動的繁榮。

內設機構職責

為明確責任分工,確保各司其職,促進文聯各項工作有序、紮實、高效開展,郊區文聯根據長治市文聯“兩部兩室”的機構設定,結合我區實際情況,成立了相應的內設機構。即:組織聯絡部、《百穀》編輯部、文學研究室、文聯辦公室。按照對口職能要求,結合文聯人員配備,現制定各內設機構工作職責如下:
組織聯絡部工作職責
組織聯絡部是郊區文聯主管各團體會員組織建設、大型活動,負責對內、對外組織聯絡工作的職能部門:
1、負責聯繫市文聯及各兄弟縣、市、區文聯,做好聯絡、協調、服務工作。
2、負責聯繫各協會,參加、協助各協會舉辦的各類業務活動和社會活動;組織和指導各協會開展文藝創作、學術研討和藝術觀摩等活動;做好各協會的聯絡、協調和服務工作。
3、聯絡、協調和管理文聯各協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協助各協會進行組織建設、社團登記、管理服務工作;做好各協會會員的發展、會籍管理和藝術檔案的建立,加強會員的通聯工作,做好服務和指導工作。
4、負責各協會的換屆、年審和團體會員的發展工作;負責與協會工作相關的藝術資料的收集、建檔和保管。
5、負責由文聯主辦的各種業務活動、會議的組織協調、檔案起草工作。
6、負責舉辦文藝活動和對外文藝交流工作。
7、協助領導和有關部門進行評獎、表彰工作。
8、負責文藝工作者合法權益的保障工作,承辦文藝團體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關事宜。
《百穀》編輯部工作職責
《百穀》是郊區文聯、郊區廉政文化研究會主辦,由郊區新聞中心協辦的文學刊物,其編輯部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黨的“為社會主義服務、為人民民眾服務”的文藝方向、“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文藝方針,堅持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的發稿原則,力求代表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把最好的精神食糧獻給讀者,為繁榮文藝創作和建設文化強區貢獻力量。
2、編髮稿件要以本區作者為主(兼發少量外稿),樹立精品意識,實施精品戰略,以出作品、出人才為已任,培養壯大本地文學創作隊伍。
3、對自然來稿和組稿、約稿都要妥善處理。文學類稿件及藝術類稿件均由編輯統籌處理。凡不擬用的稿件一律不郵退,但可直接退還作者本人。
4、主編負責文學類稿件的編審、終校;負責封面、封二、封三、封底、美術類稿件的編校及內文版式、插圖、藝術類稿件的選定。編輯負責內文版式、插圖、藝術類稿件的編排、校對;負責來稿登記、分發刊物、發放稿費及日常郵件收發等行政事務。
文學研究室工作職責
文學研究室是郊區文聯主管文藝創作和文藝理論、文藝評獎工作的職能部門:
1、組織、聯絡全區文藝理論工作者研究新時期的主要文藝思潮和重大思想理論問題,適時寫出理論和評論文章。探索文藝創作規律,總結創作經驗,推動全區文藝評論和文藝理論研究工作的開展。
2、對文藝理論和有關文藝思想的動態(主要是區內動態)予以調查研究,對區文聯組織的和與文聯有關的文藝創作動態予以調查研究,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3、協同各協會編制創作計畫,並對重點作品予以幫助和指導。
4、對區內湧現的新人新作予以扶植鼓勵,寫出推薦和評論文章,或組織作品作者研討會,推薦或組織優秀作品出版。
5、與全市各兄弟縣、市、區文聯文學研究室保持經常的工作交流,適時召開有關的工作聯絡會議和經驗交流會議; 積極參與文藝理論研討活動。
6、組織、聯絡區內文藝理論和評論工作者就文藝思想、創作和評論動向,適時進行學術交流。
7、組織重點作者撰寫有關文藝理論和文藝評論稿件,輔導文藝創作。
8、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文聯辦公室工作職責
辦公室是區文聯的綜合辦事部門。主要職責是管好事務、搞好服務,既要起到承上啟下、協調左右、聯繫內外的紐帶作用,又要發揮傳遞信息、研究政策作用,保證區文聯日常事務的高效運行。
1、負責與市文聯辦公室的溝通協調,負責聯繫和接待工作。
2、安排文聯領導活動,承擔區文聯重大活動、會議的安排和組織活動。
3、負責區文聯的後勤管理和服務工作。
4、負責區文聯勞動、人事、工資的管理工作。
5、負責檔案的傳閱、保管、歸檔和保密工作,負責印、信的保管使用和信函、報刊、雜誌的取送、分發、借閱及管理工作。
6、負責文聯會議記錄的整理工作。
7、負責對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工作和目標責任制的考核、管理工作。
8、負責區文聯的綜合、調研、信息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文聯章程

長治市郊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郊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郊區文聯)是郊區文學藝術界的聯合組織,是正科級建制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全區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廣大文藝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長治市文聯的團體會員。
第二條本會的宗旨是:團結和組織全區廣大文藝工作者,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致力於繁榮和發展社會主義文學藝術事業,為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而奮鬥。
第三條本會的主要任務:
1、對各團體會員負有聯絡、協調、服務、指導的職責,對各文藝家協會負有領導、管理的職責。
2、以多出文藝精品、多出文藝人才為目標,充分發揮自身優勢,採取各種措施,努力提高全區文藝創作與文藝活動的水平;大力扶植和培養文藝新人,不斷壯大我區文藝隊伍。
3、組織和支持廣大文藝工作者經常深入生活,積極開展各種創作、展演、交流、比賽與研究、評論等活動。
4、支持各團體會員依據憲法、法律和章程,獨立自主地、創造性地開展工作,不斷研究、探索與解決文藝實踐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總結和推廣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文藝工作的新鮮經驗,使文藝工作自覺服從於全黨工作的大局,更好地服務於改革開放與兩個文明建設。
5、積極溝通黨和政府及社會各界同文藝界之間的聯繫,加強同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及各有關方面、單位的密切合作,努力推進全縣文藝界的團結,不斷擴大與兄弟縣、市文藝界之間的聯繫、交流與合作。
6、貫徹落實黨的文藝政策和知識分子政策,及時反映廣大文藝工作者的意見和要求,關心他們的工作和生活,維護他們的正當權益。7、視需要與可能,積極創造條件,興辦為文藝界服務的文化產業與福利設施,不斷增強自身的活力與凝聚力。
第二章會員
第四條凡郊區文學藝術界文藝團體,承認並自願遵守本會章程,均可申請加入本會,經批准後,即為本會團體會員。
第五條 凡贊成本會章程,居住在長治市郊區範圍的公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加入本會:
1、本人愛好文藝創作,曾參加本會及各協會主辦的各類文藝活動;
2、本人的文學、藝術作品或理論文章在市級以上報刊、文藝活動中發表、展演、獲獎、收藏;
3、長期參與組織和支持本會開展活動的各部門、各單位的專業工作人員和領導幹部以及社會各界有識之士。
第六條會員的權利:
1、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有對本會工作的監督批評權和建議權;
3、優先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4、退會自由。
第七條會員的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完成本會布置的工作;
2、及時向本會報送工作總結和工作計畫。
3、按規定繳納會費。
第八條團體會員如違犯國家法律,對社會造成危害,或嚴重違反本會章程,或長期不開展活動,經討論通過,可給予警告、限期整頓和取消團體會員資格等處理。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 本會為明確責任分工,確保各司其職,促進各項工作有序、紮實、高效開展,根據長治市文聯“兩部兩室”的機構設定,結合郊區實際情況,成立了相應內設機構。即:組織聯絡部、《百穀》編輯部、文學研究室、文聯辦公室。
第十條 組織聯絡部負責聯繫市文聯及各兄弟縣、市、區文聯,做好聯絡、協調、服務工作。負責聯繫各協會,參加、協助各協會舉辦的各類業務活動和社會活動;負責與協會工作相關的藝術資料的收集、建檔和保管。負責由文聯主辦的各種業務活動、會議的組織協調、檔案起草工作。負責舉辦文藝活動和對外文藝交流工作。協助領導和有關部門進行評獎、表彰工作。負責文藝工作者合法權益的保障工作,承辦文藝團體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關事宜。
第十一條 《百穀》編輯部編髮稿件以本區作者為主(兼發少量外稿),以出作品、出人才為已任,培養壯大本地文學創作隊伍。對自然來稿和組稿、約稿都要做妥善處理。文學類稿件及藝術類稿件均由編輯統籌處理。主編負責文學類稿件的編審、終校;負責封面、封二、封三、封底、美術類稿件的編校及內文版式、插圖、藝術類稿件的選定。編輯負責內文版式、插圖、藝術類稿件的編排、校對;負責來稿登記、分發刊物、發放稿費及日常郵件收發等行政事務。
第十二條: 文學研究室負責組織、聯絡全區文藝理論工作者研究新時期的主要文藝思潮和重大思想理論問題。探索文藝創作規律,總結創作經驗,推動全區文藝評論和文藝理論研究工作的開展。對文藝理論和有關文藝思想的動態(主要是區內動態)予以調查研究, 協同各協會編制創作計畫,並對重點作品予以幫助和指導。對區內湧現的新人新作予以扶植鼓勵,寫出推薦和評論文章,或組織作品作者研討會,推薦或組織優秀作品出版。與全市各兄弟縣、市、區文聯文學研究室保持經常的工作交流,積極參與文藝理論研討活動。組織、聯絡區內文藝理論和評論工作者就文藝思想、創作和評論動向,適時進行學術交流。組織重點作者撰寫有關文藝理論和文藝評論稿件,輔導文藝創作。
第十三條:文聯辦公室負責與市文聯辦公室的溝通協調,負責聯繫和接待工作。安排文聯領導活動,承擔區文聯重大活動、會議的安排和組織活動。負責區文聯的後勤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區文聯勞動、人事、工資的管理工作。負責檔案的傳閱、保管、歸檔和保密工作,負責印、信的保管使用和信函、報刊、雜誌的取送、分發、借閱及管理工作。負責文聯會議記錄的整理工作。負責對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工作和目標責任制的考核、管理工作。負責區文聯的綜合、調研、信息工作。
第四章經費
第十四條本會經費來源:
1、主要為區財政撥款;
2、會員會費;
3、企業、團體、個人捐助;
4、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章程自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修改本會章程須經代表大會討論批准。本章程解解釋權屬郊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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