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潞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長治市潞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根據《中共潞城區委、潞城區人民政府的通知》(潞發〔2009〕24號)精神,設定潞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掛潞城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潞城區煤炭工業局牌子,正科級建制,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治市潞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 辦公地址:長治市潞城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隸屬:長治市潞城區人民政府
  • 行政編制:15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長治市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
(三)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及時有效地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四)審核工業和信息化企業技術改造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項目財政建設資金。
(五)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先進適用技術和科研成果產業化。
(六)負責全區節能降耗工作、節能監察工作。具體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節能降耗。
(七)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的資源綜合利用,重點示範工程,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統籌協調應急物資儲備和保障,負責重大突發性事件狀態下的緊急調度,負責緊急狀態下重要物資的組織生產。
(九)推動電子政務化,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重要信息資源共享;推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
(十)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行業安全生產管理。擔負全區網路安全及相關信息安全,監督指導全區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
(十一)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園區的規劃發展和綜合管理;組織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經濟技術對外交流及合作工作。
(十二)負責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監督管理畜禽定點屠宰、酒類批發、零售許可、成品油等商品流通,主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
(十三)負責落實交易會、洽談會等對外貿易促進活動。
(十四)負責加強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依法對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十五)負責企業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加強經營、財務監督和經濟責任審計。
(十六)負責推進國有企業體制改革、重組、關閉和破產工作;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十七)通過法定程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現代化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十八)按照有關規定,代表區人民政府向所監管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九)負責組織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規定負責國有資本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二十)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
(二十一)負責全區煤炭行業管理和煤礦安全監督管理。
(二十二)負責擬定全區煤炭生產開發規劃,參與編制礦區總體規劃。
(二十三)擬定煤礦準入條件和辦礦標準並組織實施,提出煤炭資源礦業權設定的初審意見。
(二十四)按省人民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煤炭企業技術改造類資產投資項目。
(二十五)承擔全區煤礦安全監管責任,編制並組織實施煤礦安全生產規劃,監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負責分解下達煤礦企業安全生產控制指標,並進行考核。
(二十六)承擔全區煤礦生產監管責任,制定煤炭生產技術規範、規程和標準,實施行業調控;負責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資格證的管理工作。
(二十七)監測煤炭工業經濟運行情況;負責全區煤炭行業統計調度、信息化工作,負責全區煤炭運銷管理工作。
(二十八)對全區煤炭行業職業教育培訓、組織協調和業務指導,負責煤礦相關從業人員的考核發證,承擔全區煤炭行業企業勞動用工管理工作。
(二十九)指導全區煤炭行業機電管理、環境保護和林業管理工作。
(三十)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編制1名,職數1名)。
負責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具體承辦機關文秘、值守應急、印鑑、檔案、督查、信訪、提案、會務、接待等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負責對外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承擔重要檔案、報告、領導講話和綜合性、理論性文稿的起草及重要文稿的審核工作。負責落實組織人事、計畫生育、文體衛生、老幹部管理、宣傳教育、紀檢監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相關工作。
(二)經濟運行股(編制1名,職數1名)。
負責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及時有效地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保持經濟平穩運行的有關具體措施和建議;負責落實經濟運行調控目標;負責經濟運行中生產要素的綜合協調,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緊急狀態下重要物資生產組織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技術創新、產業技術進步、高新技術產業、新材料等重點產業示範工程;負責新產品投產、新技術鑑定;編制下達企業技術創新、產業技術進步的開發項目計畫;負責組織落實企業技術創新資金;組織指導全區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展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以企業為主體的產學研合作;指導行業質量管理等相關工作;負責工業園區的規劃發展和綜合管理。
(三)投資與規劃股(編制1名,職數1名)。
貫徹落實國家產業政策,推進產業結構調整,規劃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戰略和措施,制定相關行業準入條件;落實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落實國家和省市用於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審核工業和信息化企業技術改造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產業項目招投標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產業項目諮詢工作;承擔全工鋼鐵、有色金屬、化工、建材等原材料工業行業管理工作;負責鋼鐵、水泥、電石、鐵合金行業淘汰落後、產能置換相關工作。
(四)節能與綜合利用股(編制1名,職數1名)。
負責全區節能監督管理,節能監察,具體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節能工作;組織實施節能重點示範工程和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組織實施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業循環經濟與環保產業發展;落實節能專項資金、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專項資金的投向;編制節能年度計畫、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年度計畫和項目;負責焦炭生產、經營資格審核管理,依法整頓焦炭經營秩序。負責焦化行業淘汰落後、能力置換相關工作。
(五)電子信息化股(編制1名,職數1名)。
負責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協調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共享;協調推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協調推進信息化工程項目,組織協調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開展信息化培訓;指導軟體業發展,開展軟體產品登記工作,組織實施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區網路安全及相關信息安全,監督指導全工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負責協調信息安全應急處理、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
(六)商務流通股(編制1名,職數1名)。
負責整頓和規範商務市場經濟秩序,推動商業服務行業信用建設,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負責商貿服務業的行業管理;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主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負責酒類批發、零售許可、成品油等商品流通監督管理;負責畜禽定點屠宰的監督管理;落實交易會、洽談會等對外貿易促進活動。
(七)國有資產管理股(編制1名,職數1名)。
負責國有資產經營監管、收益管理、經濟責任審計、資產統計分析、清產核資、產權處置、產權糾紛調處、資產評估、核准備案等工作;建立健全企業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國有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制度,監督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監督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負責研究提出企業資產重大損失責任追究意見和措施;負責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組織實施國有企業的關閉破產工作,落實有關債權損失、核銷和職工安置等方案,協調解決關閉破產中的重大問題。
(八)煤炭與安全管理股(編制1名,職數1名)。
負責煤炭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落實礦井關閉,規範煤炭經營秩序,煤礦開辦準入和煤炭生產經營許可的審核管理;負責建設工程質量和煤礦安全生產監管,監督煤礦企業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制度,督促煤礦企業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控;依法對違法礦井、違規和違章等行為進行查處;負責協調煤礦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或參與煤礦重特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事故搶險中急需物資的組織工作。

人員編制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總工程師1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非領導職數3名,股級職數8名。
核定工勤人員編制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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