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農村國小附屬幼稚園辦園標準(試行)

第一條 農村國小附屬幼稚園是指在城鎮所帶的鄉鎮和農村不具備獨立或聯合舉辦幼稚園條件,且尚無公辦幼稚園的地區,依託布局調整規劃中保留的農村國小或教學點現有富餘校舍資源增設的幼稚園,是學前教育機構的有效補充。

第二條 農村國小附屬幼稚園性質為公辦幼稚園,資產為國有資產,以縣為主組織實施,由縣(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納入全市學前教育統一布局規劃,合理設定,方便幼兒就近入園。

第三條 農村國小附屬幼稚園辦園規模應在3個班以上(含3個班),涵蓋小班、中班和大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沙市農村國小附屬幼稚園辦園標準(試行)
  • 發文日期:2012-05-11
  • 生效日期:2012-05-11
  • 信息時效期:2014-05-11
出處,檔案信息,全文,

出處

索 引 號:0000143490101038/2012-00070
統一登記號:CSCR-2012-04001
公開責任部門:市政府法制辦
名 稱:長沙市教育局關於印發《長沙市農村國小附屬幼稚園辦園標準(試行)》的通知
公開方式:政府網站
公開範圍:全部公開

檔案信息

長教通〔2012〕99號
關於印發《長沙市農村國小附屬幼稚園辦園標準
(試行)》的通知
長教通〔2012〕99號
各區、縣(市)教育局:
為加快學前教育發展,提高學前三年教育普及率,滿足農村地區人民民眾就近入園的需求,我們制定了《長沙市農村國小附屬幼稚園辦園標準(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長沙市農村國小附屬幼稚園辦園標準(試行)
二〇一凶巴鞏恥二年五月八日

全文

長沙市農村國小附屬幼稚園辦園標準
(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園舍與設備
第四條 園舍與國小校舍嚴格分開,獨門獨院,日照充足,空氣新鮮,遠離污染源,整體布局合理、通透。環境達到綠化、美化、淨化、兒童化、教育化。
第五條 建築設計要求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建築規劃面積定額,占地面積生均不少於6平方米,建築面積生均不少於4平方米,戶外活動場地生均不少於2平方米。各項安全防範措施到位。
第六條 建設和裝修材料符合國家綠色環保標準,園舍驗收需通過環保部門的室內空氣質量檢測,確認合格後方能投入使用。幼稚園裝修後至少使用三年,重新裝修必須通過室內空氣品質檢測。
第七條 每班有活動室和寢室,每室面積至少50平方米,兩室共用不少於80平方米。活動室和寢室有良好的照明、通風及防寒降溫設備。有條件的每班應配備盥洗室、廁所,達不到條件的,至少每層樓配有盥洗室、廁所。
第八條 有相應的配套用房,設有辦公室、保健室、隔離室、財務室和廚房等。有條件的可設音體室、圖書室、資料室等。
第九條 有安全的大型戶外玩具和體育運動器械。各班有符合幼兒身高的配套桌椅,有玩具、圖書、風琴、錄音機等。有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的基本教具,有相關掛圖、各種卡片、打擊樂器、泥工、紙工等用具,能適應教育教學的需求。
第十條 有符合衛生要求的盥洗設備、毛巾架、茶杯櫃、保溫桶或淨水器等;配備符合衛生要求的消毒和保健設備;要求廚房設施完備。
第三章 教師與員工
第十一條 國小附屬幼稚園法人代表是國小校長,園長由學校公開選聘,負責日常園務和教學管理。園長應持有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園長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合格證書,有中等幼兒教育或中等師範教育畢業及以上學歷,有兩年以上學前教育工作經歷。
第十二熱永條 按要求合理配備保教人員。每班至少配備一教一保。教師應當具有中等幼兒教育或中等師範教育畢業及其以上擊幾邀學歷,取得幼稚園教師資格證。國小富餘教師希驗店選聘到附屬幼稚園任教,必須接受在崗培訓,並取得幼稚園教師資格證。保育員應當具有國中畢業以上文化,並接受過保煮欠料育員崗位培訓。
第十三條 保健醫生,廚房、安保、司機等相關工作人員按《長沙市學前教育機構工作人員準入條件》配備齊全,持證上崗。
第十四條 幼稚園必須與教職工簽訂勞動契約,依法為教職工辦理社會保險,保障教職甩精試工合法權益。
第四章 辦園管理
第十五條 國小申辦附屬幼稚園必須按程式取得辦學許可證、消防驗收意見書、衛生保健合格證、餐飲服務許可證等相關證件,依法辦園。
第十六條 端正辦園指導思想,貫徹落實《幼稚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嚴格執行《長沙市幼稚園一鴉閥燥兵日活動常規》,堅持保教並重,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以遊戲為基本活動形式,面向全體幼兒,促進幼兒體、智、德、美全面發展。加強與幼兒家庭、社區及村鎮的聯繫與合作,共同做好幼兒教育工作。
第十七條 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作息制度、崗位責任制、衛生保健、財務管理、安全管理、檔案管理、家園聯繫)和各類人員的崗位職責,並嚴格執行。
第五章 招生與收費
第十八條 嚴格控制班額,大班31-35人,中班26-30人,小班20-25人。
第十九條 國小附屬幼稚園招生不得與本校國小新生入學掛鈎,不得借國小的名義單獨招收大班幼兒。
第二十條 嚴格執行公辦幼稚園收費標準,經費獨立核算。幼稚園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國小或其他部門不得將幼稚園的經費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條 本標準的解釋權屬長沙市教育局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標準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第三章 教師與員工
第十一條 國小附屬幼稚園法人代表是國小校長,園長由學校公開選聘,負責日常園務和教學管理。園長應持有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園長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合格證書,有中等幼兒教育或中等師範教育畢業及以上學歷,有兩年以上學前教育工作經歷。
第十二條 按要求合理配備保教人員。每班至少配備一教一保。教師應當具有中等幼兒教育或中等師範教育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取得幼稚園教師資格證。國小富餘教師選聘到附屬幼稚園任教,必須接受在崗培訓,並取得幼稚園教師資格證。保育員應當具有國中畢業以上文化,並接受過保育員崗位培訓。
第十三條 保健醫生,廚房、安保、司機等相關工作人員按《長沙市學前教育機構工作人員準入條件》配備齊全,持證上崗。
第十四條 幼稚園必須與教職工簽訂勞動契約,依法為教職工辦理社會保險,保障教職工合法權益。
第四章 辦園管理
第十五條 國小申辦附屬幼稚園必須按程式取得辦學許可證、消防驗收意見書、衛生保健合格證、餐飲服務許可證等相關證件,依法辦園。
第十六條 端正辦園指導思想,貫徹落實《幼稚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嚴格執行《長沙市幼稚園一日活動常規》,堅持保教並重,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以遊戲為基本活動形式,面向全體幼兒,促進幼兒體、智、德、美全面發展。加強與幼兒家庭、社區及村鎮的聯繫與合作,共同做好幼兒教育工作。
第十七條 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作息制度、崗位責任制、衛生保健、財務管理、安全管理、檔案管理、家園聯繫)和各類人員的崗位職責,並嚴格執行。
第五章 招生與收費
第十八條 嚴格控制班額,大班31-35人,中班26-30人,小班20-25人。
第十九條 國小附屬幼稚園招生不得與本校國小新生入學掛鈎,不得借國小的名義單獨招收大班幼兒。
第二十條 嚴格執行公辦幼稚園收費標準,經費獨立核算。幼稚園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國小或其他部門不得將幼稚園的經費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條 本標準的解釋權屬長沙市教育局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標準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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