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啟用望城汽車站的通告

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政府發布的關於啟用望城汽車站的通告,是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政府於2012年9月24日發布的通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啟用望城汽車站的通告
  • 發布單位: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政府
發布機構,通告全文,

發布機構

望政發〔2012〕119號
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政府

通告全文

關於啟用望城汽車站的通告
為最佳化城區客運站場格局,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關閉老汽車站,並啟用新建的望城汽車站。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2012年9月28日零時起正式啟用望城汽車站(地址:雷鋒大道819號,位於雷鋒大道與黃橋大道交匯處),同時關閉原望城汽車站。
二、望城汽車站啟用後,所有停靠老汽車站的客運車輛、計程車一律進入新站營運。各運營單位和業主必須在2012年9月28日前持有關證(牌)照到區交通運輸管理所辦理進站停靠手續。
三、公車輛、客運班線車輛、計程車要在劃定的區域內有序停放,並按規則和先後順序發車。其它社會車輛不得進入站內,只能停放在站外停車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站內。汽車站周圍200米範圍內道路兩側禁止停放車輛及擺攤設點。
四、途經中心城區的過境班線客運車輛確需進站停靠、上下旅客的,一律從汽車站西大門進站(雷鋒大道),禁止在站外和中心城區過境道路上下旅客。
五、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中心城區私設站點從事旅客配載等違法行為。禁止旅遊車、計程車從事道路班線客運。城市公共汽車必須按照規定的線路、班次運行,不得擅自縮線、改線。
六、為方便旅客出行,適當調整部分公車行駛路線。
七、凡違反以上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查處,對妨礙執行公務、擾亂客運市場秩序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處罰;對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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