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商埠巡捕局

光緒三十年(1904)長沙開埠後,增設商埠巡捕局。1904年10月,長沙商埠巡捕局在大西門軍輪碼頭組建搶險救火隊,開創了長沙市公辦消防隊伍建設之先河。

1916年9月,林支宇湖南省會警察廳廳長,將長沙商埠巡捕局歸屬湖南省會警察廳,改為長沙商埠警察署。 1931年1月,長沙市公安局改為湖南省會公安局。同年4月撤銷商埠警察署,將其下屬3個分駐所歸屬西區警察署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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