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仲裁委員會

長沙仲裁委員會

長沙仲裁委員會是1995年由長沙市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規定組建的,以仲裁的方式,公正、及時地解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發生的契約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常設仲裁機構。自設立以來,長沙仲裁委員會秉承“誠信公正、用心服務”的價值理念,努力建設成為一個集仲裁、調解、評審等於一體的多元爭議解決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沙仲裁委員會
  • 成立時間:1995年
發展歷史,組織機構,現任領導,

發展歷史

2023年5月25日,長沙仲裁委員會換屆大會召開,標誌著第五屆長沙仲裁委員會正式開始履職。

組織機構

長沙仲裁委員會系1995年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以及國務院辦公廳相關檔案重新組建的商事仲裁機構。1996年正式對外辦公,是長沙地區唯一的常設仲裁機構。
長沙仲裁委員會下設專家諮詢委員會、道德風紀股長會、發展委員會三個專門委員會,分別主要負責疑難案件諮詢、道德紀律監督檢查和發展工作。
長沙仲裁委員會內設秘書處為日常辦事機構,負責執行委員會決議和處理日常事務。秘書處下設四個處室,分別為綜合一處、綜合二處、仲裁一處和仲裁二處。其中,綜合一處主要負責人事、財務、資產管理、發展服務及紀檢等日常事務性工作,綜合二處主要負責案件受理、仲裁員管理與服務、案件檔案管理、宣傳及黨建等工作;仲裁一、二處主要負責協助仲裁員辦理仲裁案件工作。

現任領導

長沙市委政法委二級巡視員、長沙仲裁委員會第五屆委員會主任:周瓊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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