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綠園區衛生健康局

長春市綠園區衛生健康局

長春市綠園區衛生健康局是長春市綠園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春市綠園區衛生健康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部門:長春市綠園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長春市綠園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衛生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全區中長期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等政策措施。
(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方針政策,健全和完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和基本醫療服務體系建設。落實國家基本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三)建立健全疾病預防控制、健康教育、婦幼保健、精神衛生、應急救治、衛生監督、計畫生育等服務網路。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國家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組織實施對嚴重威脅人民健康的傳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職業病和出生缺陷等疾病的監測與預防控制。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救護責任。制定衛生應急預案,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
(四)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協助區政府制定老齡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監督、檢查本區國家和省、市所涉老年人法律法規的實施。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依據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組織開展工作,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辦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五)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承辦區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工作。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牽頭落實《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相關工作。負責本區新建公共場所選址和設計的衛生許可。
(七)落實省、市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地方行業管理辦法。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組織實施醫療質量風險防範,指導醫療糾紛爭議處理。組織繼續醫學教育,開展對外合作交流。
(八)負責全區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方針政策。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
(九)貫徹落實基層衛生健康政策,依據標準和規範組織開展工作。負責全區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
(十)承擔本區醫療保健機構開展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從事母嬰保健技術服務人員的《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發放。
(十一)完善中醫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體系,推進中醫藥事業健康發展。監督協調醫療、研究機構的中西醫結合工作。
(十二)組織貫徹執行愛國衛生、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和健康促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十三)承擔主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指導監督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十四)承擔區內重大活動醫療保障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安全、保密、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負責系統離、退休幹部管理。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工作。
承擔所屬事業單位信訪維穩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管理。
(二)愛國衛生與規劃發展科。組織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衛生健康統計工作。承擔健康綠園建設推進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和衛生健康科學普及工作。牽頭落實《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相關工作。
(三)財務科。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四)食品安全與疾病防控科。擬訂全區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防控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依法管理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的防治工作,開展疾病監測,做好預警預測。
承辦區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綜合協調任務,建立食品安全屬地和相關部門的管理責任,健全食品安全責任制。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完善綜合監管制度並負責考核評價。推動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組織擬訂區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組織開展本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組織協調開展食品安全普法和科普宣傳、安全教育等工作。
擬訂區衛生應急政策、制度、規劃、預案和規範措施,指導和推進全區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指導、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總結評估等工作。協調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工作,組織實施應對突發急性傳染病的防控和應急措施,制定重大疫情、中毒等突發公共事件的防範措施和應急對策。
(五)醫政醫管科(中醫科)。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貫徹落實國家基本藥物政策和制度。擬定並組織實施區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負責系統內醫療質量、護理質量、科教、繼續醫學教育工作。負責醫療糾紛處理。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中醫藥方針、政策,對中醫相關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負責對區衛協會進行業務指導。承擔區內組織的重大活動醫療保障工作。
(六)基層衛生健康科。負責對全區農村衛生健康相關政策落實。參與規劃並指導全區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負責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參與農村衛生人才培養。指導社區衛生相關管理工作。做好健康扶貧相關工作。
(七)綜合監督與安全生產科。承擔全區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組織開展監督執法行為。負責牽頭組織轄區內醫療機構校驗。
落實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依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等規定和要求,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批和辦復工作。負責牽頭組織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事項的勘察、論證、檢驗、檢測、審核、認證、上報等相關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決定送達和行政許可證的發放管理工作。負責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制定和完善本部門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項目的工作程式、工作制度以及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和管理等。
監督和管理全區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承擔所屬事業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管理。
(八)家庭發展與婦幼健康科。貫徹落實生育政策,研究提出全區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的政策建議,貫徹執行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承擔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國家和省、市所涉老年人的法律法規在本區的實施。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組織開展醫養結合工作。
擬訂全區婦幼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婦幼衛生、嬰幼兒早期發展、出生缺陷防治、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 劉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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