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綠園區文化和旅遊局

長春市綠園區文化和旅遊局

長春市綠園區文化和旅遊局是長春市綠園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長郭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春市綠園區文化和旅遊局
  • 所屬部門:長春市綠園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長春市綠園區
  • 現任領導:郭麗(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文化、旅遊、體育的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規;統籌規劃全區文化事業、文化產業、體育事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管理全區重大文化、旅遊、體育活動,抓好文體旅遊陣地建設、文體旅遊骨幹隊伍建設。
(三)統籌規劃全區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擬訂全區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推廣方案並組織實施,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推進全域旅遊。
(四)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區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及品牌培育,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化。
(五)負責規劃全區體育運動項目的布局,指導業餘訓練工作和運動員隊伍建設;配合區教育局搞好體育特色校建設,培訓體育專業人才,負責組隊參加省、市舉辦的各項賽會。
(六)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七)指導、協調全區文物管理、保護維修、發掘和審查鑑定工作。
(八)指導全區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
(九)依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等相關規定和要求,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及其他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批和辦復工作,負責牽頭組織行政許可及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檢驗、檢測、認證、審核、上報等(含年審、年檢、收費)相關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決定送達和行政許可證件的發放管理工作,負責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制定和完善本部門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項目的工作程式、工作制度以及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和管理等。
(十)承擔全區文化、旅遊和體育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開展監管執法工作。
(十一)抓好文旅系統的黨務和機關建設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二)業務科。負責文化、旅遊、體育和審批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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