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綠園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長春市綠園區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春市綠園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長春市綠園區政府樓內,長春市綠園區和平大街2288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統籌人才市場與勞動力市場整合職責,加快建立全區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加強統籌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職責,完善勞動收入分配製度,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優勢。
(二)加強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職責,建立健全從就業到養老的服務和保障體系;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職責,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三)統籌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制定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基本方針政策和制度改革總體方案,編制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中長期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貫徹落實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規章;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普法工作。
(五)加強促進就業職責,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促進社會就業更加充分;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牽頭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按管理許可權,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六)負責全區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錄、考核、培訓、獎懲等方面的政策法規,按管理許可權,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政府獎勵制度;負責部分事業單位科級領導職務任免相關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意見,促進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參與區級勞動模範評定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農村鄉土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九)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組織實施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受理勞動人事信訪事項;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制度的實施規範和仲裁規則;依法處理所轄區域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協調處理重大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
(十一)承擔主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開展監管執法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負責政府績效評估,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黨總支、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科、財務科、勞動關係指導科、社會保險科
現任領導
局長:李彥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