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朝陽區安監局

擬訂全區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區安全生產信息,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春市朝陽區安監局
  • 位置: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
機構介紹,領導介紹,內設機構,工作職責,

機構介紹

安監局是負責擬訂全區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區安全生產信息,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的政府部門。

領導介紹

長春市朝陽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李景峰
個人簡歷:李景峰,男,1962年8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本科學歷。曾任清和街道辦事處主任,現任朝陽區安監局局長。
工作職責:負責安監局全面工作。
長春市朝陽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於志國
個人簡歷:於志國,男,1965年6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本科學歷。曾任桂林街道辦事處人大副主任,現任朝陽區安監局副局長。
工作職責:負責行業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內設機構

綜合管理科
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機關政務運行和各項管理制度的起草並組織實施;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務工作;負責秘書事務、文書檔案、公共關係工作;負責人事、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會計事項、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監督管理職權,參與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協助配合國家、省和市調查處理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事故。
職業衛生監督管理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承擔由區管理的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許可和監督檢查責任,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相關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監督相關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協助配合國家、省和市調查處理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事故;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健康檢查責任,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依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等相關規定,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及其他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批和辦復工作;負責牽頭組織行政許可及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檢驗、檢測、認證、審核、上報等(含年審、年檢、收費)相關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決定送達和行政許可證件的發放管理工作;負責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制定和完善本部門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項目的工作程式、工作制度以及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和管理。
行業監督管理科
負責局安全生產重要研究課題的組織管理;承擔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受理和查處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投訴、舉報和下級報請、上級交辦、有關部門移送的案件;發布安全生產信息;承擔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本部門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備案工作;承擔生產安全事故備案工作;組織擬訂安全生產規劃和科技規劃;承擔職責範圍內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
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對本行政區域內沒有其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生產經營單位實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依法監督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相關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執行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參與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監督相關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協助配合國家、省和市調查處理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事故。
安全生產監察大隊
負責日常監督檢查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依法查處各類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並實施行政處罰;組織實施或者協調開展各類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參與對重大危險源實施監控;配合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對生產安全事故開展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受理信訪、舉報並開展調查處理;承擔區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委託的其他職責。

工作職責

(一)擬訂全區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區安全生產信息,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街、鎮、開發區管委會、區直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三)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由區管理的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四)承擔由區管理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許可和監督檢查責任,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健康檢查責任,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貫徹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組織區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區政府授權,依法組織安全生產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協助配合國家、省和市調查處理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事故。
(八)負責組織、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信息統計分析工作。
(九)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情況;依據上級委託組織職責範圍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十)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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