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二道區應急管理局

長春市二道區應急管理局

長春市二道區應急管理局,是長春市二道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行政編制11名,其中,領導職數3名,內設機構4個,科長4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春市二道區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長春市二道區自由大路5379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部門:長春市二道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街(鎮)和區直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劃標準,擬定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規定,組織編制區級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監督標準、規範的實施。
(三)負責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區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負責牽頭建立統一的區級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協調相關指揮平台對接,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區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協調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街(鎮)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指導街(鎮)、開發區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消防改革完成後確定)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劃撥和區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政府有關部門及街(鎮)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辦公和執法檢查裝備及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負責黨務工作;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制定應急工作目標責任制及考核;負責教育培訓和宣傳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專乾管理工作;統籌協調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應急救援等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
(二)安全生產管理科。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區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承擔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直有關部門、各街(鎮)的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貫徹實施工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區政府授權,依法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參加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綜合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信息統計分析工作;組織擬訂全區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成果的推廣工作;負責危化品經營企業行政審批中的現場勘驗工作和日常監管工作。
(三)應急指揮中心。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信息匯總工作;負責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轉發預警和災情信息等工作;承擔區級應對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指揮部綜合性工作;負責與國家、省、市級應急指揮中心聯動指揮和我區應急指揮聯動機制建設工作;協調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具體銜接駐地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區域性合作交流和應急救援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全區應急指揮平台建設、運行管理。擬訂生產安全統計制度;負責應急信息處置工作;負責防災減災救災等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組織開展森林防火;負責防汛抗旱指揮部、森林防火指揮部、抗震救災指揮部相關工作。
(四)應急協調科。編制區級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安全生產規劃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協調實施;負責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區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區級有關部門、各街(鎮)和企業各類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實施工作;統籌和指導街(鎮)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擬訂應急搶險救援、救災裝備規劃、計畫、配備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指導各街(鎮)加強應急搶險救援、救災裝備建設;組織開展應急搶險救援、救災裝備使用培訓;負責應急搶 險救援、救災裝備管理工作;承擔相關災害評估的組織指導工作;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負責中央劃撥和省、市、區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