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春市九台區自然資源局
- 辦公地址:九台街道中央路與福林大街交匯處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所屬部門:長春市九台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國家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貫徹落實相關政策。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國家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及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全區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區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全區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執行國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落實國家考核標準。落實國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監督檢查全區各產業對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制定資源最佳化配置政策,貫徹執行林業產業國家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負責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全區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實施國家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促進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依據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貫徹落實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承擔全區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責任。審核、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負責林地、林權管理,依法對徵用、占用林地進行初審。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區濕地保護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組織實施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及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組織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林木種子種質資源調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質量。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貫徹執行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負責全區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配合上級部門編制地質勘查規劃。負責區域內地質勘查項目監督管理。配合實施國家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組織指導區域內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自然資源系統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
(十一)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落實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全區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三)推動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制定並實施全區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戰略、規劃和計畫。負責管理自然資源標準化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組織開展規劃和自然資源領域對外合作與交流。負責制定全區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安排科研項目,負責新技術、新成果開發、推廣和套用,為新品種引進、擴繁、推廣提供科技信息服務。
(十四)根據區委、區政府授權,對下一級政府落實上級黨委(黨組)、政府關於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督察。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指導有關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全區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
(十五)承擔規劃區內的城鄉規劃管理責任,對城鄉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依法履行程式。負責受理審查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和竣工規劃核實工作,對非重要區域內的建設項目,受市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委託可以直接核發上述規劃許可。
(十六)負責規劃區內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轉讓、收儲、劃撥中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內規劃設計行業的管理工作。負責規劃區內歷史街區和歷史建築的保護與管理相關工作。負責規劃區內城市雕塑的規劃、審查等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推進林業改革相關工作。負責古樹名木保護工作。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
(十八)承擔主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區自然資源局要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強化頂層設計,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要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大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草原、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生態安全。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下放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二十一)有關職責分工。區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話。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市井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災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負責指揮森林火災的初期處置和火場信息的匯總上報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政務運行和各項管理制度的起草並組織實施;負責以部門名義下發檔案的審核、制發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務工作;負責秘書事務、文書檔案、公共關係、提案和議案辦復,保密、保衛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機關公共事務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
負責本系統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黨建工作。負責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幹部管理等工作;指導局機關及所屬單位老幹部管理工作,指導系統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工資、機構編制、獎懲、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目標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區自然資源科技工作規劃和計畫;負責全區自然資源科技成果的管理;負責受理、辦理、複查覆核信訪事項;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信訪事項;負責信訪工作業務基礎建設,對信訪形勢進行分析、預測,提出相應對策建議,排查、消除不穩定因素。
負責組織編制局機關及局所屬單位財務預(決)算。負責局機關財務、會計業務事項及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和固定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建設。負責局機關及局所屬單位國有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對下屬單位國有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進行指導。負責局所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和監督工作。
根據國家有關自然資源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土地資源、林業資源和礦產資源管理方面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審核、上報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由自然資源管理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指導協調林業防災減災工作。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林業基層單位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負責行業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行業安全生產檢查。
(二)法規監察科。組織對全區執行和遵守國家自然資源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事宜。負責對農地轉用、土地徵用、土地資產處置、土地使用權交易行為的監督檢查。負責全區國土空間規劃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組織查處土地、礦產違法案件,對違法案件提出處理意見。打擊和制止、取締非法開採和越界、越層開採等非法開採行為。負責林政執法工作。依法承擔林地、林權爭議的調處工作。負責組織自然資源法律法規的普法教育工作。協助有關處室辦理聽證事務。
(三)科技產業科。負責指導、監督森林公園和森林生態旅遊的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林業科學研究、技術推廣及體系建設等工作。承辦林業標準化、林業技術監督、林產品質量監督和有關植物新品種保護、管理的有關工作。協調指導全區林業產業工作和林業項目建設。
(四)生態修復科(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組織實施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及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承擔全區種苗、造林、營林質量管理;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指導苗木基地建設和林木種苗管理;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負責造林綠化技術指導;負責“三北”防護林、退耕還林等營造林重點生態工程管理;承擔古樹名木保護工作。承擔區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
(五)規劃科。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依據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貫徹落實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受理審查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和竣工規劃核實工作。負責擬訂全區植樹造林綠化總體規劃。承擔綜合統計和局內專業統計歸口管理工作。擬訂徵用土地的相關方案。
(六)資源保護科。擬訂全區耕地保護政策,負責全區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工作。負責全區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工作。指導全區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和基本農田保護有關政策工作。負責指導全區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流轉工作。擬訂全區土地開發復墾整理政策。擬訂全區土地開發復墾管理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區級投資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庫和新增耕地儲備庫建設。承擔林地、林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林地徵用、占用工作。指導編制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
(七)資源利用科。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執行國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落實國家考核標準。落實國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監督檢查全區各產業對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制定資源最佳化配置政策,貫徹執行林業產業國家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負責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扶貧相關工作。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負責全區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轉讓、作價出資和租賃等工作;指導全區土地市場交易工作;負責擬訂政府收購土地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國有土地儲備庫建設,管理和規範土地市場,制定國有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方案並監督檢查;組織土地定級、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指導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組織指導節約集約用地的改革實施工作。
(八)礦產資源管理科。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登記、統計及儲量管理,負責編制礦產資源年報;負責礦產資源補償費核定、壓覆礦產資源管理事項;負責地質資料匯交管理工作;負責地質勘查資質和地質勘查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採礦權管理,組織監管礦產資源開採活動;依法調處採礦權權屬糾紛;負責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綜合統計及開發利用資料庫建設工作;編制並組織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負責地質遺蹟保護和礦泉水、地熱水資源保護開發管理工作。
(九)調查確權登記科。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區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全區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指導自然資源信息化建設和管理;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國土測繪工作。
現任領導
副局長:於洪海
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31日,被授予“吉林省第二個十年綠化美化吉林大地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