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宮使

長春宮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春宮使
  • 性質:古代官名
  • 朝代:唐朝
  • 職責:檢校同、蒲等新舊注田蒲萑收入
官名。唐玄宗開元八年(720)以同州刺史姜師度兼營陽長春宮使,檢校同、蒲、絳、河東、西並沙苑內新舊注田蒲萑收入,二十九年又檢校新豐邑屯田,其間或以左衛郎將、御史中丞、殿中監等充任,至代宗大曆九年(774)宋誨除同州刺史、充長春宮使,遂常以同州刺史充任。五代後梁太祖開平元年(907)廢,後唐莊宗同光元年(923)復置,後晉高祖天福四年(939)停,宮務委同州州司制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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