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遼寧省提高養老院服務質量四年滾動計畫(2017—2020年)的通知》(遼政辦發〔2017〕95號)精神,進一步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鐵嶺市提高養老院服務質量實施方案(2018—2020年)
- 頒布時間:2018年1月22日
- 實施時間:2018年1月22日
- 發布單位:鐵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按照以人為本、安全為先、誠信守法、以質取勝的工作原則,著力解決影響養老院服務質量的突出問題,建立以質量和效益為導向的養老院服務發展機制,塑造養老院“安全、誠信、優質”的服務品質,打造人民民眾住得起、住得好的養老院,讓養老院中的每一位老年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靜心、舒心,都能健康長壽、安享幸福晚年。
(二)基本原則。
政府主導,集中整治。堅持政府主導,強化各級政府提高養老院服務質量的主體責任,建立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對轄區各類養老院開展集中整治。
補齊短板,提質增效。堅持問題導向,查找影響養老院服務質量的薄弱環節,採取有效措施,兜底線、補短板、調結構,有效提升養老院服務質量和效益。
統籌兼顧,協調發展。堅持統籌城鄉養老服務均衡發展,在提升城市養老院服務質量的同時,著力解決制約農村養老院服務質量的突出問題,提升農村養老服務水平。
改革創新,長效監控。堅持用改革創新的辦法研究破解養老院服務質量提升過程中遇到的難題,建立養老院服務質量長效監控體系,提升養老院服務質量。
(三)主要目標。
到2020年底,執行全國統一的養老服務質量標準和評價體系,養老服務質量治理和促進體系更加完善,養老院服務質量總體水平顯著提升,所有養老院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務功能完備、質量水平一流的連鎖養老院,更好地惠及全體老年人及其家庭,為積極應對我市人口老齡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基礎。
二、主要任務
(一)探索公辦養老機構改革。 推進有條件的公辦養老院轉製成為企業或開展公建民營。完善公建民營養老院管理辦法,政府投資建設和購置的養老設施、新建居民區按規定配建並移交給民政部門的養老設施、國有單位培訓療養機構等改建的養老設施,均可實施公建民營。
(二)推進醫養結合發展。 建立醫療衛生機構設定審批綠色通道,支持養老院開辦老年病院、康復院、醫務室等醫療衛生機構,將符合條件的養老院內設醫療衛生機構按規定納入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範圍。鼓勵執業醫師到養老院、社區老年照料機構內設的醫療機構多點執業。開通預約就診綠色通道,推進養老院、社區老年照料機構與醫療機構對接,實現多種形式聯合,為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務。
(三)提升養老服務人才素質。 將養老護理員培訓作為職業培訓和促進就業的重要內容。對參加養老服務技能培訓且培訓合格的勞動者,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推動普通高校和職業院校開發養老服務和老年教育課程,為社區、老年教育機構及養老院等提供教學資源及服務。完善職業技能等級與養老服務人員薪酬待遇掛鈎機制。
(四)加強養老院服務監管。 進一步完善養老服務標準體系。開展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落實養老院綜合評估和報告制度,開展第三方評估並向社會公布,評估結果與政府購買服務、發放建設運營補貼等掛鈎。監督養老院嚴格執行消防、食品、醫療服務等安全管理規定,建立健全相應規章制度,加強內部管理和自身建設,確保養老院安全運營。加強部門間協調,形成監管合力,依法查處養老院違法違規行為。
(五)支持社會力量興辦養老院。 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入的養老服務領域,全部向民間資本開放。鼓勵社會資本採取建立基金、發行企業債券等方式籌集資金,用於建設養老設施、購置設備和收購改造社會閒置資源等。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以養老院有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產權明晰的房產等固定資產和應收賬款、動產、智慧財產權、股權等抵質押,提供信貸支持,滿足養老院多樣化融資需求。
三、重點任務分工
(一)2018年重點工作。
1.落實國家、省關於放開養老服務市場的規定,最佳化審批程式,簡化審批流程。各有關部門在養老院審批過程中,主動公開審批程式和審批時限,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加強對籌建養老院的指導服務。發展改革部門負責牽頭項目審批(或項目核准、備案)階段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牽頭用地審批階段工作,城鄉規劃部門負責牽頭規劃報建階段工作,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牽頭施工許可階段工作。 [各縣(市)區政府牽頭,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衛生計生委、市規劃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對養老院服務收費價格的監測分析。制定公辦養老院對經濟困難老年人提供低收費供養、護理服務的具體收費標準。 [各縣(市)區政府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開展公辦養老院改革試點,加快推進具備向社會提供養老服務條件的公辦養老院轉製成企業或開展公建民營。 [各縣(市)區政府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探索建立公辦養老院入住評估制度,重點保障特困人員中的老年人、經濟困難老年人、失獨家庭老年人等養老需求。 [各縣(市)區政府牽頭,市民政局、市衛生計生委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5.資助民辦養老機構運營,對符合條件的民辦非營利性養老院(含公建民營類),在核定床位數內,按照老人實際入住床位數量給予運營補貼。 (市民政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資助養老院投保機構責任保險,根據實際參保保費標準按一定比例給予補助,降低養老院運營風險。 (市民政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按照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1部委聯合印發的《關於支持整合改造閒置資源發展養老服務的通知》(民發〔2016〕179號)精神,鼓勵和支持民間資本整合改造閒置社會資源,用於發展養老服務。 [各縣(市)區政府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衛生計生委、市國資委、市國稅局、市地稅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8.採取有效措施,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以養老院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產權明晰的房產等固定資產和應收賬款、動產、智慧財產權、股權等抵質押,提供信貸支持,滿足養老院多樣化的融資需求。 [各縣(市)區政府牽頭,市金融委、市人民銀行、鐵嶺銀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9.按照省、市年度開展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部署,以問題為導向,確定當年專項行動主要任務並組織實施,實現養老院服務質量逐年提升。 [各縣(市)區政府牽頭,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衛生計生委、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老齡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0.探索建立醫療衛生機構設定審批綠色通道,支持養老院開辦老年病院、康復院、醫務室等醫療衛生機構,將符合條件的養老院內設醫療衛生機構按規定納入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範圍。 [各縣(市)區政府牽頭,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計生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1.87%以上的醫療機構開設為老年人提供掛號、就醫等便利服務的綠色通道。80%的養老院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 [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市民政局、市衛生計生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加強養老院負責人、養老護理員及其他各類提供養老服務的從業人員培訓工作,實施養老護理員培養培訓計畫,輪訓率達到40%以上。 [各縣(市)區政府牽頭,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推進涉老相關教育體系建設,加快培養老年醫學、康復、護理、營養、心理和社會工作、經營管理、康復輔具配置等人才。 (市教育局負責)
14.做好職稱評定、專業技術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等方面的制度銜接,對養老院和醫療衛生機構中的醫務人員同等對待。 [各縣(市)區政府牽頭,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計生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5.組織和支持各類養老院進行消防設施改造。 [各縣(市)區政府牽頭,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6.集中整治養老院消防安全問題。各縣(市)區政府要組織召開專題會議,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逐一研究和分析養老院消防安全存在的問題,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支持開展消防設施改造和隱患整治,組織公安消防、民政、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切實解決消防安全管理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17.開展未經許可養老院專項整治。各縣(市)區政府要組織公安消防、民政、國土資源、環保、住房城鄉建設、衛生計生、工商、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組成聯合清查隊伍,逐一排查未經許可設立的養老院,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強制性標準的要立即整治;不能立即整治的,要確定整治方案及期限。 [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18.利用遼寧省養老服務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完善我市養老院智慧型化管理系統,實時監控養老院運營管理情況。 [市民政局,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2019年重點工作。
1.探索突破和解決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依法辦理法人登記問題。 [各縣(市)區政府牽頭,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國土資源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總結公辦養老院改革試點經驗和有效做法,加快推進具備向社會提供養老服務條件的公辦養老院轉製成企業或開展公建民營。 [各縣(市)區政府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3.改革公辦養老院運營方式,鼓勵食堂、物業管理實行服務外包。 [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4.推動實行公辦養老院入住評估制度,重點保障特困人員中的老年人、經濟困難老年人、失獨家庭老年人等養老需求。 [各縣(市)區政府牽頭,市民政局、市衛生計生委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5.資助民辦養老機構運營,對符合條件的民辦非營利性養老院(含公建民營類),在核定床位內,按照老人實際入住床位數量給予運營補貼。 (市民政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資助養老院投保機構責任保險,根據實際參保保費標準按一定比例給予補助,降低養老院運營風險。 (市民政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按照省、市年度開展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部署,以問題為導向,確定當年專項行動主要任務並組織實施,實現養老院服務質量逐年提升。 [各縣(市)區政府牽頭,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衛生計生委、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老齡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8.94%以上的醫療機構開設為老年人提供掛號、就醫等便利服務的綠色通道。90%的養老院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 [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市民政局、市衛生計生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9.探索建立高校和中職學校老年服務與管理類專業畢業生入職獎補制度。 (市民政局牽頭,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實施養老護理員培養培訓計畫,輪訓率達80%以上。 [各縣(市)區政府牽頭,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1.組織和支持各類養老院進行消防設施改造。 [各縣(市)區政府牽頭,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2.依託遼寧省養老服務信息管理平台,實現網上申報和實時監控民辦養老院運營補貼和養老院責任保險保費補貼資金使用。 [市民政局,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2020年重點工作。
1.加強養護型養老院建設,護理型床位占當地養老床位總數的比例不低於30%。 [各縣(市)區政府牽頭,市民政局、市衛生計生委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機構建設和改造,推動服務設施達標,滿足農村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為農村低收入老年人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便捷可及的養老服務。 [各縣(市)區政府牽頭,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政府投資建設和購置的養老設施、利用國有單位培訓療養機構等改建的養老設施,均可實施公建民營。具備向社會提供養老服務條件的公辦養老院逐步轉製成企業或開展公建民營,政府運營的養老床位數占當地養老床位總數的比例不超過50%。 [各縣(市)區政府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大養老服務金融支持力度,拓寬養老服務業投融資渠道,滿足養老院信貸需求。 [各縣(市)區政府牽頭,市金融委、市人民銀行、鐵嶺銀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資助民辦養老機構運營,對符合條件的民辦非營利性養老院(含公建民營類),在核定床位數內,按照老人實際入住床位數量給予運營補貼。 (市民政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資助養老院投保機構責任保險,根據實際參保保費標準按一定比例給予補助,降低養老院運營風險。 (市民政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按照省、市年度開展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部署,以問題為導向,確定當年專項行動主要任務並組織實施,養老院服務質量總體水平顯著提升。 [各縣(市)區政府牽頭,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衛生計生委、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老齡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8.執行全省統一的養老服務質量標準和評價體系。 [各縣(市)區政府牽頭,市民政局、市衛生計生委、市質監局、市老齡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9.實現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源共享、服務便捷,建立醫養融合模式,各養老院(護理院)醫療服務功能更加完善,與醫療機構合作更加緊密,醫療護理水平逐步提高。 [各縣(市)區政府牽頭,市民政局、市衛生計生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0.所有醫療機構開設為老年人提供掛號、就醫等便利服務的綠色通道。所有養老院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 [各縣(市)區政府牽頭,市民政局、市衛生計生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實施養老護理人員培養培訓計畫,輪訓率達到100%。 [各縣(市)區政府牽頭,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完善職業技能等級與養老服務人員薪酬待遇掛鈎機制。 [各縣(市)區政府牽頭,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組織和支持各類養老院進行消防設施改造,實現所有公辦養老院通過改造達到消防驗收及備案條件,或通過改造提高建築耐火等級和消防設施防範水平。 [各縣(市)區政府牽頭,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全面套用遼寧省養老服務信息管理平台的養老院智慧型化管理系統,實時監控養老院服務質量動態,督導民辦養老院運營補貼、養老院責任保險費補貼制度運行。 [市民政局,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發揮鐵嶺市發展養老服務業工作領導小組作用,統籌協調解決提高養老院服務質量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督促各地區全面完成提高養老院服務質量目標任務。各縣(市)區政府要強化落實提高養老院服務質量的主體責任,將本實施方案主要任務指標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納入為民辦實事項目,納入政府工作議事日程和目標責任考核內容。健全提高養老院服務質量工作體制機制,形成推進規劃實施的合力。 [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二)完善投入機制。 各縣(市)區政府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本地區養老院服務質量情況,建立穩定的經費投入保障機制。完善鼓勵政策,引導各類社會資本興辦養老院,倡導社會各界進行慈善捐贈,逐步提升養老院服務質量,形成財政資金、社會資本、慈善基金等多元結合的投入機制。 [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三)加強督促檢查。 各縣(市)區政府要把提高養老院服務質量擺在重要位置,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制定完善具體辦法,跟蹤分析和監督檢查落實情況,確保責任到位、工作到位、見到實效。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落實和完善相關優惠政策,共同促進養老院服務提質增效。對不落實養老服務政策,或者在養老院運營和服務中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各縣(市)區政府牽頭,市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印發的通知
鐵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鐵嶺市提高養老院服務質量實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鐵嶺市提高養老院服務質量實施方案(2018—2020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鐵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月22日
政策解讀
一、檔案出台的背景
去年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提出了“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部署要求,又在第14次中央財經領導小組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明確提出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服務質量標準和評價體系,加強養老院服務質量監管,堅決依法依規從嚴懲處欺老、虐老行為,儘快在養老院服務質量上有明顯改善。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民政部等6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開展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的通知》(民發[2017]51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遼寧省提高養老院服務質量四年滾動計畫(2017-2020年)》(遼政辦發[2017]95號),在全省開展為期四年的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
市政府高度重視養老工作,按照國家和省市要求,我局結合實際起草了《鐵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鐵嶺市提高養老院服務質量實施方案(2018-2020年)》,並徵求了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等20家相關部門和單位意見後,形成我市《實施方案》。
二、檔案起草的原則
(一)政府主導,集中整治。堅持政府主導,落實各級政府提高養老服務質量的主體責任,建立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對轄區各類養老院開展集中整治。
(二)補齊短板,提質增效。堅持問題導向,查找影響養老院服務質量的薄弱環節,採取有效措施,兜底線、補短板、調結構,有效提升養老院服務質量和效益。
(三)統籌兼顧,協調發展。堅持統籌城鄉養老服務均衡發展,在提升城市養老院服務質量的同時,著力解決制約農村養老院服務質量的突出問題,提升農村養老院服務水平。
(四)改革創新,長效監控。堅持用改革創新的辦法研究破解養老院服務質量提升中遇到的難題,建立養老院服務質量長效監控體系,提升養老院服務質量。
三、檔案的主要內容
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闡述了我市實施提高養老院服務質量三年實施方案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到2020年,到2020年年底,執行全國統一的養老服質量標準和評價體系,養老服務質量治理和促進體系更加完善,養老院服務質量總體水平顯著提升,所有養老院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務功能完備、質量水平一流的連鎖養老院,質量建設成果更好地惠及全體老年人及其家庭,為積極應對我市人口老齡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基礎。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務。充分考慮影響養老院服務質量的運營管理、生活及健康服務、養老護理人員素質、安全管理等多方面因素,根據提高養老院服務質量的需要,明確了五項主要任務,包括推進公辦養老院改革,推進醫養結合發展,提升養老服務人才素質,加強養老院服務監管,支持社會力量興辦養老院等。
第三部分是年度重點任務。結合我市實際,將提高養老院服務質量五方面主要任務逐項細化分解到每一年,實現養老院服務質量年年有提升。三年共設定重點工作任務44項,其中,2018年重點工作任務18項,2019年重點工作任務12項,2020年重點工作任務14項。每項工作任務都進行了責任分工,強力推進實現養老院服務質量提升。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從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投入機制和強化督促檢查等三個方面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提出了工作要求。